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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贼
作者:单手擎天,更新时间:2007-6-28 9:09:00,完成字数:255063
 
 

 
第一卷 杀戮之城 第一章 盗墓盗到异世界
 
 
    如梦似幻的夜色悄然笼罩着整片大地,这片位于市郊三十公里外的古墓群更显幽黯,寂静。

    迟傲臣这次想找的是一种稀罕的古钱——西汉末年,王莽篡权,所铸新币“金匮国宝直万”流传至今,正式的记载只有两枚传世,西汉以前的墓早就没什么指望了,东汉前期的墓群还有机会扒上一扒。

    这座只有几块残旧石碑的墓葬,外表并无任何出奇之处,但却严格按照八卦理气流中的金锁玉关派的学说进行建造,这种方法通常被用来镇住地脉气头,以便让后世子孙永享昌隆,肯花大力气在这方面的人非富则贵,此行想来必有收获。

    很显然,这座古墓没有盗墓者光顾过的痕迹,而它旁边的几座坟早已经千创白孔,就差没有“XXX到此一游”和满地的口香糖残余了。这年头,发掘古董致富似乎成了每一个地下文物工作者的重要手段,如同漫天蝗虫一样,所过之处无不满目创痍,惨不忍睹。是什么让这座古迹得以完整的保留下来?水银毒药还是巧簧机关?

    迟傲臣逐渐起了戒心……

    阴森森的石制墓室里除了预料中的陪葬品,就是满壁的彩画,数以千年计的岁月并没有让这些古代的水彩发霉、颓色,栩栩如生的人物画像依然散发着古代人特有的生活气息。

    通过仅容一人的小地道,迟傲臣这个不请自来的访客一路畅通无阻的进入了主墓室,就像回到自己的家一样轻松自在。

    两副玄青色的木棺以八字形式停放在主墓室,棺上都覆着一面黑底八角的招魂幡,左边的棺身上排列着十三块错乱无章的甲壳。

    环棺绕了一圈之后,迟傲臣的视线停留在那十三块甲壳上,思索再三,才选中其中一块,如果计算没错,这里代表着生门。

    这确实是生门,只不过却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生门。

    迟傲臣是个典型的古董保护主义者,准确的说,是个人古董保护主义者,把地下的古物发掘出来,放在家里妥为保护。他的身份是古董鉴定师,有着稳定的收入,但迟家并不是什么世袭的盗墓家族,他对古董的痴迷仅仅出于个人爱好而已,也就是世人口中的盗墓贼,和很多没有文化底蕴的农转非的盗墓贼不同的是,通过自学,他的历史知识渊博得简直可以比拟白发苍苍的鉴定专家,对于天文地理等方面的各种知识也有广泛涉及。

    除了这些软条件,从小就不曾间断过的武术训练还让他拥有一个强壮的体魄,这全得益于老头子所开的那个武馆,老头子的本意是想让他继续衣钵,无奈迟傲臣志不在此,要他这个从小泡在电脑游戏中长大的人接受那套武术大师的传统思想,比砸了他那些宝贝古董还要难。但他对于武学本身的爱好并不输于任何古董,如饥似渴的学习着所接触到的各种武学套路,也不管什么门派不门派,只要觉的好,有用,就照单全收,如果不是他为人低调,全国武术锦标赛的散打冠军早就落入他迟家了。

    通历史、识古董,可以潜心钻研武术,也能够埋首书堆做个真正的书虫,迟傲臣唯独不懂的就是女人。在他看来,现今的女孩子都比较浮燥,为钱,为权,或爱情至上的女人比比皆是,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她们身上,一点也不值。

    你好歹也得给我出去败败家吧?二十好几的人了,连一个正儿八经的女朋友都没交过,要不是知根知底,老头子还真怀疑这个儿子那方面的功能出了点问题呢,练的又不是童子功,蓄了那么多年有个屁用,早知道就不响应国家号召只生一个了,要是回到古代,一定教他用迷药做采花贼……

    迟傲臣的手和骨甲甫一接触,大脑顿时混乱无比,昏昏沉沉的跌坐在地上,随即四肢疲软,使不出一点力气,眼皮也越来越重,最后挡无可挡的沉沉的睡了过去。

    未知的神秘渗透进每一个生物的灵魂,就连石壁上的人物画像的嘴角也在轻扬,似笑非笑的看着所发生的一切。

    迟傲臣悠然醒转的时候,眼前没有木棺,也没有陪葬品,只有两副白骨静静的躺在地上。连墓室的结构都已经发生了改变,充满了古代艺术感的宽敞墓室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又窄又浅的小地穴,只有穷到家的人才会这样安葬死者的尸体。

    搞什么玩艺儿?什么地方出差错了?还是,这些都只是幻觉?

    迟傲臣用力捶了几下昏昏沉沉的脑袋,顺着唯一的出口摇摇晃晃的走了出去。被夜风一激,意识才有点恢复过来,但随即出现在眼前的场景,又显示着他并未完全清醒。

    入眼处是一座城市,准确的是一座古老的城市。

    这里的房屋全由木头、泥石之类的建筑物构成,既没有笔直插天的高楼大厦,也没有花花绿绿的霓虹灯,更没有琳琅满目的店铺。放眼看去,一片星星点点的烛光,连最差劲的农村和草原牧民的毡包都不如,还点蜡烛?至少也该使用风灯气灯之类的照明嘛。迟傲臣不禁愣然,难道自己不经意间跑到了某个电影拍摄的外景场?

    但不可能啊,那个古坟四周根本没有人家,最近的也至少在五公里以上,更何况,摄影外景也不是一天之内就能布置妥当的,看这个城市的规模,就算是全由泡沫堆成也得花上十天半月,自己也不可能一昏迷就昏上几天时间吧?

    难道是那些盗贼同行跟自己开了个恶意玩笑?但就算是同扒一座坟,也没理由把自己弄到这种鬼地方来吧?

    随着几声隆隆之音,几辆豪华马车在在凹凸不平的路面上快速穿行而过。迟傲臣揉了揉眼睛,他有点怀疑自己的视力出现了问题,但心底却隐约升起一股莫名的担心,该不会是……?

    正当迟傲臣漫无目的的四处张望时,脖子处突然一阵冰凉,迟傲臣知道那是什么。一把利刃已经架到了他的颈中。如果在平时,他完全可以*自己的反应直觉的闪开,但眼前的景像实在太过震撼了,刚从昏迷中清醒的人哪能马上就反应过来?

    “你小子还真敢乱闯,好大的胆子,乖乖跟大爷们走吧。”一把低沉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几个身材高大的黑衣人从建筑物的阴影中慢慢闪了出来,手上的长剑交错指着迟傲臣的要害。

    只要稍微反抗,等待自己的就是三刀六洞,不,五剑十孔的结局。迟傲臣敢以自己的每一根手指头发誓,围绕着他的每一把剑都是货真价实的冷兵器,绝不是拍戏所用的道具。

    而且,这种语言也绝不是标准的汉语,有点像中亚一个少数游牧民族的方言。这个部落的人数极少,男女老少加起来不超过八万人,他就曾经在那里住过半年时间,对此并不陌生。

    “他是个邪恶的巫师,我亲眼看到他从坟地里爬出来。”黑衣人身后闪出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黑瘦的小脸蛋上满是污垢,身上的衣服也早已破烂不堪,浑圆的小眼睛里装满了莫名的俱意,就连指向迟傲沉的小胳膊也在轻微的颤抖着,要不是有黑衣人在前面撑腰,怕是早就逃了。

    盗墓贼?这个认了。可是,巫师?这究竟是哪里?为什么不是神棍这种称呼?

    迟傲臣脸上的表情呆滞起来。

    该不会是遇到了yy小说中的离奇遭遇?那个墓穴中存在什么虫洞之类的时空隧道吧?
 
第一卷 杀戮之城 第二章:奴隶角斗士
 
 
    银光大陆位于世界上最北的一片大陆,南、西、北,三面顾海,只有东边和精灵族的聚居地相邻,物产算不上丰富,却也养活了每一代生存在这里的人。

    哈格姆城,是银光大陆最北边的一座小城邦,除了极少数真正种田打猎的住户,绝大多数的人全出身于佣兵世家。嗜血和勇武是他们评价一个男人是否真正为男人的标准,也是适龄妇女们谈婚论嫁时的最基础条件。

    城中最多人光顾的建筑是永生格斗场,取名于永生——强者永生,弱者唯有死。

    出现在格斗台上的只有两种角斗士,一种是奴隶角斗士,另外一种是*自己双手在血桶中捞饭吃的自由角斗者。

    不是生,就是死!无论什么身份和种族,一但进入这个牢笼,就只有这两条路可走。

    很不幸,迟傲臣就属于前一种角斗士,为自由而战的奴隶角斗士。

    一个月前,他被现在的经纪人从死囚监狱里弄出来,送到这家全城最大的格斗场。由于身上背负着巫师的恶名,他没有配带武器的资格,只能赤手空拳的登台表演。

    半个对时前,五只身躯庞大的雄狮、四头黑熊、七只北方的巨虎全都被从格斗台上抬了下去,当然,更多的尸体则属于败于兽牙利爪下的角斗士。

    迟傲臣看着自己的双手,上面沾满了温热的鲜血,他只知道一件事——不断的杀人,才会有自由的机会。一个月的死亡培训,将他训练成一个合格的格斗士,经纪人告诉他,如果能够获得季度第一,就有选择活下去的路。

    这个城市的人全都是疯子,他们最大的兴趣就是观看血淋淋的表演,不是做秀,而是真正的杀戮。和以前常玩的街机差不多,只是,迟傲臣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做为一个主角,站在PK台上进行生死较量。

    粗大的铁枝隔不断观众如痴如醉的欢声嚎叫,都在为自己看好的角斗士加油助威。

    在公证员没有发出格斗命令前,格斗台的人谁都不能先动手。格斗,必须留给观众下赌注的时间。

    哈格姆市民狂热的喜爱着战斗中获胜的勇者,似乎从他们身上看到了处身战场中的自己。

    这座以血腥和暴力名扬天下的自由城邦治安却出奇的好,没人敢在街边亮剑斗殴,整个银光大陆最强的雇佣兵集团掌握了这座城市的绝对统治权。在非正式决斗的情况下,出剑就违反了城市的法律,必将受到严厉的制裁。但这并不能抑制着市民们骨子深处那种涌动不息的激情,与之相应的大大小小格斗场应运而生,且发展的异常火爆。

    迟傲臣是还能活着站在台上的六人中的一人。即将到来的是今晚的重头戏——六人之中只能有一人走这个笼子,迎接胜利者的将会是满团的花锦和美貌贵妇的拥抱,前题条件是必须活着走出去。

    五个角斗士,两个手持短剑和木盾,一把弯刀刀尖上还挑着熊喉的软骨,散发着冷光的刀身被淋漓的血色完全遮盖,另外还有一把黝黑的八角锤,一条铁棍。这些角斗士也和迟傲臣一样,互相观察着对手的动作,目光绝不离开对方身体上的要害一尺。

    “开始。”公证员向场边的裁判略微点头。经验老到的裁判熟练的将点燃的火把抛上角斗台。

    呼,一截铁棍夹着闷风向迟傲臣胫骨扫到。这是人体最难防守到的部位,无论上跃还是下蹲,都不可避免的被笼罩在攻击范围内。这个角斗士显然是想占迟傲臣的便宜,只用拳头进行战斗的人,绝对无法抵挡势大力沉的重武器的扫击。

    迟傲臣主动迎了上去,不是跳,更不是挡,双脚一磴地,身体平平的跃起,直接冲到对手面前,铁棍就在距离身体两尺的下方扫过。额角对准了角斗士的眉心,一甩头,两颗头颅重重的撞到了一起。

    牛高马大的身体摇晃了几下,剧烈的震荡让这个角斗士暂时陷入一种半昏迷状态。迟傲臣的手臂随即绕上他的脖子,双臂一错,一阵骨胳的断裂声过后,角斗士的脑袋软软的搭到了自己的肩膀上,试图扳开迟傲臣双臂的手也逐渐松开。

    迟傲臣不喜欢杀人,但他既然站在这里,就不能不下这个狠手,稍微心软,被扳断脖子的人就会是自己。

    裁判这时候才刚从台上跳下来。场外的观众席上传来一浪浪的嘘声……

    哈格姆的市民们肯花钱进来,为的就是享受极度血腥的感官冲击,缺少鲜血淋漓的场面让他们觉得自己的钱花得一点都不值。

    “——迟,用剑,用刀。让对手流尽鲜血。这样才能挣大钱。”迟傲臣的经纪人把双手放在嘴边,合成一个简易的传声筒,声嘶力竭的向着场内大喊。

    巫师虽然没有配带武器的资格,但并不代表不能使用别人的武器。迟傲臣一脚挑过地上的铁棍,一招六合棍中的“横扫千军”,棍端风驰电掣般的从软倒的角斗士脑袋上扫过,大好的头颅瞬间掉了一半,眼珠子都跟着飞到了场边。

    “兄弟,对不起。”迟傲臣举棍向观众台一震,将沾在棍上的鲜血和脑浆抖落。

    棍端染上的鲜血和脑浆带来的是一阵阵的高声狂呼,这才是他们最期待看到一幕,即便略带遗憾。

    这是迟傲臣到这个世界之后所杀的第三十七人,在这个角斗台上,不杀别人就得被别人所杀,迟傲臣并不迂腐,他除了对第一个倒在面前的角斗士有所触动,基本上已经没什么感觉了,虽然同为人类,又不是自己世界中的人,自然也就少了那种同宗同族的心理负担,最重要就是——他不想死在这里。

    老头子所教的那一套格斗技巧也完全派上了用场,别说错骨手、暗劲这些不外传的技巧,就连普通的洪拳、蔡李佛、咏春之类的拳术套路,这个城市里的人别说看,连听都没听说过。

    凡是看过迟傲臣比赛的人,唯一不满的就是他从都不浪费自己的体能,玩些格斗之前的花絮来满足自己狂热的眼球,对这个另类的角斗士是即喜爱又无奈。

    这场是季度决赛,只有在每场比赛中胜出的角斗士,才有资格站在台上争夺季度冠军。

    剩下的四人还在进行刀来剑往的缠斗。

    使刀的角斗士暴喝一声,避开木盾,弯刀从下面反抹,直接卸下对手的一条腿,回刀直指倒地的对手,胸口不断的起伏着,突然挥刀而下,人头带着一大蓬鲜血直飞而出,将场内的气氛再度拉高。

    迟傲臣和这个角斗士的眼光不自然的碰到一起,双方都露出了苦涩的眼神。台上只能有一个人活到最后,这是谁都不能回避的现实。

    剩下的那对也到了一决胜负的关键,武器早就离手,两个角斗士在血肉堆里翻滚着,都力图将对方压在身下。白光一闪之际,其中一个角斗士拔出绑腿中的匕首,直接捅入对手的腰眼,随着一道直喷而来的血柱,结束了这场肉搏战。

    活下来的这三个人都是本季度中战无不胜的角斗士,也是名副其实的杀人机器。观众席上开始陷入半疯狂状态,此起彼伏的掌声预示着即将到来的高潮——季度冠军的诞生。

    “古柏先生,我为你介绍的角斗士绝不会错,他肯定能赢今晚的头彩。”摸着披金镶钻的贵宾宝座,迟傲臣的经纪人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容。这个黑头发的矮个子真是一个百年难遇的格斗人材,当初把他从牢房里赎出来只花了两个银币,现在的出场费爆涨到了十个金币,等于白捡到一个巨大的宝藏。

    如果这个商会的大行首能够看得上眼,增添一笔可观的费用不说,最重要的,只要搭上这条线,距离飞黄腾达的日子也就为之不远了。反正再过三个月,年度赛事一结束,角斗士的使命也就走到尽头了,还不如趁现在就出手。

    “听说他是个巫师,如果就这么买下来,可能会对我们的生意产生负面影响,”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随口答道,“商会的护卫队伍里全都是奉公守法的良好市民,不是什么杂碎都能混进来。”

    “以我哈格姆一等公民的人格担保,迟绝不是巫师。他身上连一点魔能都没有。不然我怎么敢让他上台?再者,”以整张白虎皮为背垫的座椅*起来十分舒服,迟傲臣的经济人显然不想过早离开这个座位,上半身稍稍凑近中年人,“个人身份不是什么大问题,我明天就可以让他成为本城一个绝对奉公守法的二等公民……”

    一个待价而沽,一个不置可否,谈判仍然在继续着。决定迟傲臣命运的低声交易逐渐被狂热的欢叫声淹没。
 
第一卷 杀戮之城 第三章:血腥藏宝图
 
 
    角斗台上的激战也到了白热化阶段。

    震天价的狂呼声并没有影响到场上的胜利者,三人都在打量着对方,不敢稍有松懈。局面一时间变得扑朔迷离起来,只要出手,必定成为目标,甚至是二对一的结局,谁都不想成为那个“一”。满身的血污让他们成了不折不扣的“红”人,但谁也不会为这个滑稽的情景发笑,让自己活着离开这个地方才是眼前的第一要务。

    使刀的角斗士不时耍出一两个刀花,放松紧张的肌肉的同时也在逐渐提升自身战意。另一人也从地上捡起自己的武器,用一面厚重的大盾把正面的要害团团护住。

    迟傲臣傲然站立着,那根击飞半个脑壳的铁棒正在他手里轻轻转动着。即然对方不出手,他更不想主动攻击,能省一分力气算一分,没必要去争那个彩头。

    三人可以在台上消耗时间,下面的人可没有这份耐心。角斗士是力量的像征,就算是不进行大开大搕的砍劈,也得来几声雄壮的声势支持场面,老这么大眼瞪小眼,干折磨神经算怎么回事?失去耐心的市民纷纷鼓噪起来……

    “砰”,持盾角斗士右手的短剑在盾面一敲,眼睛紧盯迟傲臣,身体却向持刀者慢慢挪过去。刚跨出一步,突然来了个大转身,连人带盾直接撞向迟傲臣。好一招指东打西,漂亮。持刀者心中大喜,趁机抢上几步,反过刀身,刀锋向上,朝迟傲臣右肋猛扎下去。

    这俩人不约而同的抱着同一个心思,面对迟傲臣,谁都没有必胜的把握,结成同盟则成未知局面,只有先把这个最强的人放倒,自己才有胜出的机会。

    以一对二,迟傲臣未露丝毫畏惧,身体一缩,铁棍闪电般钻出,在重盾上一挑,借力贴着地面斜斜飞出,顺手一棍,反砸持刀者脚面。

    今天就让你们这两个异界摔跤手开开眼界,见识一下什么叫做博大精深的中国武术。迟傲臣的脑子里竟然闪现出武术大师那种锲而不舍的追求,这一刻,他倒是完全符合了老头子心中的要求。

    一棍扫到巨盾上,无锋的铁棍造成的重击比普通重剑更具杀伤力。持盾者全身一震,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两步。巨盾“当”的一声,撞到地面,边缘露出了不断颤动的左手,这一棍已经将整条手臂震麻了,但他右手的短剑可没敢松懈,直接扎向迟傲臣的左胸。

    迟傲臣踏前一步,后脚根一磕,重盾直接向后飞出,长了眼睛一样砸向持刀者的脚踝。随即松开铁棍,双腕一错,夹住短剑,以太极拳中的一招“揽雀尾”将短剑带到身侧,左手阴右手阳,轻轻一转,用推手的方式将短剑反送回去。

    短剑入喉,迟傲臣双手一拖。

    持盾角斗士的脖子直接被切开了一条血缝,鲜血像开了高压水龙一样,猛喷而出。他下意识的退开两步,眼睛死死的瞪着迟傲臣,怎么也不愿意相信,自己竟然会死在自己的武器之下。

    市民们在为自己押下的角斗士呐喊助威,但在震耳欲聋的声浪中,明显少了一个选手的名字。

    这些场外因素根本影响不到迟傲臣,铁棍自肋下穿出,棍头犹如一条长了眼睛的毒蛇,准确无比的戳向身后持刀者的喉头。

    持刀者才刚避开砸向脚踝的重盾,没等缓过气来,铁棍又至,这一击来了个实打实,由于气管和软骨的直接损伤,嘴巴大张,鲜血狂涌而出。

    只有杀人和被杀的瞬间冲突才能让武术发挥到极至,不然就算花上几十年时间浸淫其中也只能在原地踏步。这也是迟傲臣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才深刻体会到的,更准确一点的说法是杀过第一个人之后。也只有这种临界于死亡边缘的巨大刺激,才能锻炼出敏感的反应神经和强韧的意志,通过这种原始肉搏得到的快感和兴奋,真是一种全新的体验,还真的要感谢老头子自小就加诸在体能方面的训练。

    和原来的世界相比,这里没有任何枪械,总算是一件幸运的事情。迟傲臣虽然有着一般人少有的傲骨,但也深知,再高明的武术也要顾及到对方会不会从衣服内掏出一把袖珍乌齐之类的家伙,扫上一梭子,再快的身法也快不过从枪口射出的子弹。

    台上再无任何悬念,两具尸体颓然倒地。

    迟傲臣抛开手里的铁棍,举起双手向观众致意。

    总算他还没忘记这一点。按照家乡的传统习惯,表演结束后要抱拳行礼,再说上两句场面话,显然在这个国家并不时兴这一套,他才改成这个歌星喜欢用的手式,十几场角斗下来竟成了他的招牌动作。

    就在他准备环视四周一圈的时候,目光突然被粘在了染满血迹的角斗台一角——那个地方清晰的出现了一张模糊的图画,随着血液的浸泡,逐渐显示出山川水流的轮廓。

    兴奋的小火苗随即显现在眼球内,火一般的激情瞬间燃烧着整个生命。

    一出手就是必杀绝技,这个角斗士到底知不知道什么叫做角斗艺术?观众席上只有几阵零星的掌声,和刚才的嘈杂混乱相比,现在的格斗场显的非常安静,他们才刚看上瘾,声势浩大的季度赛转眼就提前落幕了。

    “这个白痴,我不知道跟他说过多少次,别杀得这么干净利落,这个死脑筋总是听不进去。”迟傲臣的经纪人不满的低声嘟囔着。

    “三百个金币,我要的是一个表现良好的公民。”鼓掌的人中包括那个观战的大行首,在他高傲的嘴里轻轻吐出一句话。

    没有多少人懂得这种杀人的艺术,只有从死人堆里混出来的幸存者,或者常年在外打拼的商人才清楚,一个瞬间杀人的剑手,简直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至宝。

    “如你所愿,尊敬的先生。”迟傲臣的经纪人终于露出了满足的笑容。这笔钱足够供他豪华挥霍半年有余,最主要的,目的达到了。

    一条人影突然从尸体堆上跃起来,双脚向呆在台角发愣的迟傲臣凌空踹去。喉骨碎裂的角斗士一时之间并未断气,他只是趴在地上等待一个最佳机会,向杀死自己的对手发动致命一击。

    迟傲臣的目光还停留在那个图案上,对这种背后的攻击恍如未觉。

    一些眼尖的观众停下了向外走的脚步,在还有好戏可看的情况下,绝不愿意错过任何一个机会。

    太好了,这家伙一点防备都没有,不枉老子装死装了这么久……偷袭者坚信自己可以完成这次偷袭。

    就这点小把戏也想拿出来显摆,继续睡你的大头觉去吧。迟傲臣再无迟疑,双脚在铁栏上一撑,头前脚后,对着角斗士攻击的方向迎头飞去。

    季度冠军非我莫……偷袭者眼力尚佳,马上发现不对头。

    一上一下,两条身影在空中交错而过,迟傲臣一伸手,夹住了双方的双肋,腰背用力往下一顿。两个大男人紧紧的拥抱在一起,直接撞向台面。

    不,不,这不是真的,激烈燃烧的战意瞬间冷却,凝固。偷袭者发现自己什么都干不了,双眼所及之处,仅是一个装饰得金璧辉煌的天顶,眼前的景象逐渐变得模糊起来。

    “咚”一声大响,红白的脑浆四处飞溅,连台面上早已凝结的血块都被震得跳了起来。

    最后的瞬间,迟傲臣才表演出一个真正让人眼花缭乱的花样,但他用的可不是什么纯中国武术,双手的拦抱是从蒙古的角摔中脱胎出来的姿势,旋转向下的动作则取自美式自由摔交,唯一不同的就是出现在电视上的那些都带有表演性质,现在却是瞬间分生死的实招。

    雷鸣般的掌声回荡在格斗场的每一个角落。真正让人大开眼界的一幕竟然在临退场时才出现,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迟到的补偿。有幸目睹这一切的市民在目瞪口呆的停了半晌之后,情不自禁的鼓起了掌。在这个力量代表一切的角斗场,他们能做的就是将自己的掌声送给台上的胜利者。

    但此刻,格斗台上那位刚刚诞生出来的季度冠军可顾不上什么回礼不回礼那一套。他正拿着从尸体身上扯下一大幅碎布,忙着用鲜血将那个图形仔细的拓下来呢,因为兴奋,两条手臂都在轻轻颤抖着。

    这是个好东东,得赶紧弄下来,以后可能没机会了。

    季度得胜者只有在年度的最终争夺战中才有机会再次登台,三个月后,鬼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迟傲臣现在可管不了这么多。

    贵宾座上的赢家乐呵呵的看着由自己一手捧起来的得力帮手,他承认,这个人即便打得不太吸引人,却能为合作的双方赢得各自想要的东西。
 
第一卷 杀戮之城 第四章 二等公民
 
 
    几十个护卫正在院子里训练武技,声声呼喝中,一招一式都有板有眼。

    两个督教在旁边目不转睛的监视着,随时纠正错误的动作。无论在哪个世界,都会着重于招式的使用,这不是拘泥于动作,而是要让身体养成一种本能的习惯,只有通过数以万次的艰苦练习,才能让肌肉细胞记住出招的动作,在遭遇突然袭击的时候才不至经过脑袋思考才做出反应。

    就在赢得季度战胜利的第二天,经纪人将一张哈格姆城二等市民的公民卡,连同户籍档案一并送到迟傲臣手中。对于这个做了自己一个月临时主人的经纪人,迟傲臣谈不上感激,也没有什么憎恨,角斗台上的生死之搏抵消了他从死囚监狱把自己救出来的恩惠。

    哈格姆城的二等公民不是真正的公民,二等公民享有的权利不到一等公民的一半,所尽的义务却比真正的公民沉重得多,在一定的时间内还须受到严格监视,直到确认对这个城市没有威胁和叛逃的举动,才可以被授予真正公民的身份而漫步街边。

    在这期间,也不能单独外出,一经查证落实,则被带会哨所拘禁起来,直到担保人出面保释。更别指望暗中离开这座城市,那些试图逃跑的人,无一例外丧生在追逐猎狗的利齿之下。

    哈格姆城外就是树木丛生的荒野和草原地带,佣兵的外围岗哨就设于其中。

    迟傲臣倚在院中那棵老树面前已经许久,护卫们的呼喝之声仿佛离他甚远,来到这个世界将近两个月了,作为一个生活在二十一世纪中的现代人,他的内心深处拒绝彻底被同化,他只是慢慢的习惯着新环境中的一切。

    家里的古玩物品有没有破损?有没有小偷摸进去?不去上班,老板会怎么想?那两只小龟有没有喂粮……都是他所关心的事情,甚至连老头子那个武馆都成了记忆中的宝贝。当然,日渐年迈的双亲更让他重重挂虑,迟家就他一个独生子,突然少了他这个家庭的主轴,妈妈怎么受的了?

    迟傲臣不是不清楚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多么任性,但他始终克制不住那种摸到别人坟墓中偷看一眼的嗜好,他也不知道多少次的告诫过自己:这是最后一次,出来后就彻底收手。

    有人爱好美色,有人喜欢玩金钱的数字游戏,也有很多人喜欢收集各种古董珍宝,迟傲臣无疑就是最后一种人,只要生活还在继续,探索的心就永无休止,他的行为也总是在没完没了的重复着那个数之不尽的“最后一次”。

    即使有段时间他很喜欢像西方骑士那样,单剑匹马走天涯,但自小受到的教育却让他强烈的渴望着回到父母身边,中华民族那种落叶归根的思想已经深入至他的骨髓。他是真的想家、想爸爸妈妈了,这段时间,刻骨的思念总是毫无知觉的就笼罩上心田……

    一定要回去!无论如何,不管用什么办法,都要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

    如果有谁能告知自己回去的方法,他宁愿倾其所有以做报答。

    只是,到哪儿去找这个人?迟傲臣突然放声大笑,孤独而略带凄凉的笑声回荡在院中每一个角落。

    几片枯萎的树叶缓缓飘落,平添了几分秋季的萧瑟。

    “迟,有什么好笑的事情,说出来大家分享一下,别自己藏在心里。”拄着双手大剑的督教转过头。一条蜈蚣般的丑恶刀疤从他的右眼角直拉到耳根,这个名叫唐泰斯的督教,可以说是迟傲迟在商会中所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他是雇佣兵出身,受伤后一直在家修养,伤愈后便被聘为甲虫商会护卫队的第二督教。

    正在训练的护卫们也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纷纷转向迟傲臣,但他们目光中的轻蔑是显而易见的,在这个小圈子里,他们并不信任这个新来的小个子督教,但又不得不向他低头。自从第一天这个黑头发的矮个子和他们单挑之后,就再也没有出过手,连这个督教的头衔也只是空挂着,从没见他指教过别人什么。

    “我在想,什么时候才能四处溜达溜达。”迟傲臣旁若无人的回答着,揉了揉太阳穴,一副还没睡醒的样子。

    原以为脱离奴隶的身份就自由了,想不到还是要过受人监管的生活。生命也不能因为回不了家就停顿,想要继续生存,就必须遵守这个城市的律法规条,迟傲臣不是鲁莽的人,做角斗士的时候都忍爱,现在更没理由冒险了,两种身份都只不过是暂时的过渡期,一旦找到回家的机会,就会毫不犹豫的拍拍屁股走人。

    “耐心等上几天。只要手上染过强盗的鲜血,即便是二等公民就也会被准许自由活动。这都快成为所有护卫队的不成文规矩了。”唐泰斯咧嘴一笑。

    这个从格斗台上的产生出来的季度冠军从头到脚都是一件肉体武器,就算他说用一根头发杀了一个人,唐泰斯也会无条件相信。因为在迟傲臣来的当天夜里,他和三个督教合力上演了一场围攻好戏,如果不是迟傲臣膝下留情,一招之内就把他的卵蛋顶爆了,以后再都别指望享受什么男欢女爱、传宗接代之类的人生乐事了。

    强盗的鲜血——迟傲臣眼睛里的懒散之态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两道冰冷的目光。只有经常杀人的人才会带有这种震慑性的目光,倒在角斗台上的那些亡魂锻炼出了一个比杀手还要冷漠的人。

    接触到这种目光的护卫们全都机灵灵的打了个寒战,仿佛提前进入了大雪纷飞的严冬,温暖的阳光没有为他们带来丝毫的暖意。

    “晚上我请你喝酒。”唐泰斯长剑一挥,借着这个砍杀的动作才堪堪挡住迟傲臣所散出来的杀气。
 
第一卷 杀戮之城 第五章 毒酒风波
 
 
    这是一个外表看来平淡无奇的小酒馆,室内的气氛却极为热烈,呼喝猜枚声震耳欲聋。

    十来个护卫分成两桌入座,对着摆在面前的整盘牛肉大块朵颐的同时车天督地,内容不过是些:哪晚又上了个丰胸美臀的婊子、哪个女人的波波又大了一寸之类的无聊闲话。

    酒不是好酒,微酸带苦的麦酒连过期的啤酒都不如,在锅里煮了又煮的牛肉又老又韧又无味,但迟傲臣却在一口一口的使劲嚼着,就算吃不下,当口香糖嚼也不坏。

    “听说那个传送门快修好了,钱袋又要开始满啰……”一把低沉的声音在旁边的桌上传过来,说话的是两个佣兵,一身平常的布袍并不怎么显眼,但随身配带的两把长剑暴露了他们的身份。

    传送门?听到这个词,迟傲臣竖起耳朵,分外留意起来。

    迟傲臣满脑子都在想着怎样回到自己的世界,平时不能独自外出,无法再到那个墓穴中查看究竟,但凡毒蛇出没之处七步之内必有解药,既然从那里出来,想必也得在那里找出回去的路。只不过,他回想起自己出来的时候,墓穴里除了两副白骨再也其它,估计就算去了也找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这时候听到有什么六芒传送阵、次元门之类相关的东西,自然不会放过,多搜集一点信息总好过毫无头绪的乱撞。

    “唐,这里也有传送门?”两个佣兵自从说过那一句,就转成了闲话家常,再也没有谈论相关的信息。迟傲臣只能问身边的人。

    “大量佣兵在接受同一个任务的时候,就需要通过传送门到达指定的地方,但另一边也得开有相应的传送门才能进行传送。这种东西没有大量的财力玩不转,一次传送所消耗的魔晶就是庞大的数目,除非提供高报酬的活儿,不然没人肯使用这玩艺儿。”唐泰斯是佣兵出身,自然对这种东西十分熟悉。

    佣兵,魔晶。迟傲臣反复叨念了两句,牢牢记住这些信息,“那有没有什么异界旅行之类的事情?”他想到以前所看过的那些书,知道有些人可以穿越空间,到达另一个世界,想回去还得找这些人帮忙。

    “那可是炼金术师们干的活。老老实实呆在家里享享乐,何必费尽心机搞这些玩艺儿?”唐泰斯很随意的打着了个哈哈,有一句没一句的回答着。

    一个身材高大的护卫哒巴着舌头,摇摇晃晃的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个巨大的木杯,“喝……喝……”这家伙至少灌了一整桶黄汤,连声音都变调了,活脱脱一个被砸扁了扬声器的烂音箱。

    “这杯酒喝不得。”迟傲臣顺手接过酒杯,手一倾,满满一杯酒被倒到了地上。

    “你……为……什么?”这个护卫眼睛一瞪就想发脾气,猛想起眼前的矮个子不是好惹的主,才把后面话咽喉了下去。

    虎大力并不姓虎,只因为力气大所以被冠以这个绰号,人如其名,生得虎头虎脑,是护卫中出名的蛮力王。对这个新来的黑头发的督导,他是即不服,却又不能不服,因为他根本就不是迟傲臣的对手。但他心里却从来也没承认过这个督导的身份,甚至还有几分把迟傲臣归到了巫师的行列。

    “不为什么,因为我不想有人被一杯马尿糊弄过去。更何况,”迟傲臣无所谓的一挑眉毛,瞄了一眼地面的那摊水渍。坚实的厚木地板被腐蚀出一个大洞,泛起的白色泡沫和麦酒那层浅浅的酒泡混在一起,一在飞速生成,一在大量消失,不细看,很难察觉。“我不想现在就死在这里。”

    酒杯经过眼前的时候,他只瞅了一眼就发现不对头。浑黄的液体中夹杂着一种淡淡的绿意,还隐约散发出一种杏仁的香味。——氰化物金属。他光用鼻子就能判断出来,少了这手绝活,钻墓穴的时候不知道已经死了多少次了。

    “妈巴羔子的,哪个不长眼睛的……”虎大力下意识的爆出一边串的粗口。

    “侍应,过来,”唐泰斯满不在乎的打了个响指,“帮我们换上一杯酒,刚才有两只苍蝇在酒杯里展现自己的蝶泳技能呢。”

    一个皮肤白晰的年青待应应声走了过来,在经过那摊酒渍的时候稍稍绕了个弯,以免弄脏脚下那双新布鞋,正准备开口道歉的时候,突然一股劲风袭体,脖子上的肌肉微微刺痛,刚才还和颜悦色的酒客脸上依然保持着和蔼的笑容,但,一把锋利的短剑已经抵上了自己的喉管……

    “别像个聋子一样站着,转一个来回,我保证你在打烊后,还能回家搂着你那个娇美动人的老婆美美睡上一大觉。”迟傲臣握剑的手一紧,剑锋在待应又嫩又白的脖子上勒出一道血痕,他的动作轻而准,除了这个当事人,谁都没看出这个变故。

    剑是从唐泰斯腰间抽出来,连站在最近的唐泰斯也没看清他的动作,稍微远点的人就更不用说了。

    在这个世界他不是古董鉴定师,也不是什么盗墓贼,而是以武技吃饭的人,这里的人最忌讳的就是胆怯避战,一味退让只会让人瞧不起,只有以武制武才能赢得对方的尊重,这在以武力吃饭的护卫中尤为突出。

    “好……是……”年青侍应慌忙回答,虽然不知道这些护卫为什么要对自己使用武力,但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吧,别真的为了一口气和架在脖子的匕首过不去。

    唐泰斯面带笑容,时不时的和认识的人打着招呼,两人跟在侍应生身后,看似随意的在酒馆内闲逛起来。

    酒馆内喧哨依然,客人们全都在大呼小叫的灌酒猜枚,谁也没有过分留意这几个人的举动。
 
第一卷 杀戮之城 第六章 活死人
 
 
    这里是酒馆的大厅中心,几根巨大的原木支柱将整栋建筑支撑起来,人来人往的好不热闹。

    “好好想想,刚才你经过这里的时候碰到过谁。”根据片断的回忆和毒药均匀扩散到整杯酒的时间,迟傲臣推断出毒药就在这个地方被投进了杯内。

    “他,刚在我经过的时候好像和他碰了一下。”侍应生环视四周一圈之后,指着*近窗口的一个位置说道。

    一个胡子茬碴的佣兵正坐在那里闷声不响的喝着酒。

    就在几人的视线全都落到这个落寞的佣兵身上时,迟傲臣却直瞪瞪的盯着侍应生的手腕,算不上粗壮的手腕上出现了一块暗紫色的斑点,比一元的钢崩稍微大上一点,清晰可辨。

    胎记吗?只有一个方法可以证明,迟傲臣手一抬,一把搭住侍应手腕。入手处一片冰凉,有如一段干枯的老柴,没有脉搏,更缺少了活性皮肤的弹性,这绝不会是活人的手掌。

    尸斑!迟傲臣脑中闪过一个颇具诡异色彩的词汇。

    只有刚死不久的身体才会出现这种明显的堆积期斑点——停止循环的血液在人体死亡后向低位肢体自然流动,滞积而成。再细看之下,那断露在衣领外的白生生的脖子也并非天生肤色如此,而是完全没有血液供上来的缘故,就连伤口渗出来的血迹,也早已经凝成了几滴暗黑色的珠子。

    妈妈的,真是倒了大霉,碰到一个传说中的活死人,这个世界真的有湘西赶尸的翻版?早知道这样,过来的时候带上点护身道符之类的东西,现在一准派上大用场了。

    “没事了,你身体不好,回去找个大夫仔细看看。”迟傲臣压下心底的震撼,轻轻拍了一下侍应的肩膀,松开了手。即使挖了五六年的墓,直到出事前为止,他还是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存在鬼神的事情,不过现在却由不得他不信,事实就摆在眼前,否认无疑就等于睁着眼睛说大话。

    待应生疑惑的看了迟傲臣几眼,转身走向内间。

    听完迟傲臣的叙述,唐泰斯面色微微一变。

    这类人通常并不知道自己体内产生的变异,但在十二个小时之内,脸色越来越苍白,直到阳光照到身体,死坏的肌肉才开始腐烂、变质。在这期间,因为残留在脑里的意识还在正常运行,也能自主控制身体,并不能称之为僵尸或丧尸之类的不死生物,只是介于活物和不死生物之间的变异体,也就是俗称的活死人。

    以迟傲臣这个从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些生物的本身就是一个不定时的生化菌瓶,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出现一场真正的生化危机,如果原来的世界也存在这种临时变体,恐怕阿拉伯世界中,某位虔诚的清真徒也不用策划开飞机去撞什么大楼了,随便弄几句咒语,活动的生化载体就能四处散布病毒了。仔细一想,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存在,非洲的埃博拉病毒和前几年发生的某种肺炎病毒,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各归入座,迟傲臣的话让众护卫面面相觑,虽然合情合理,但也太过匪夷所思。

    唐泰斯从袋里摸出一个小瓶,将碾成细末的蓝色矿石粉,倒到了匕首的刃口上,“蓝晶矿粉可以侦测出一种生物的真正状态,如果是活性生物会出现红色,不死生物则成为黑色。”

    刀锋沾上的血迹漆黑如墨。

    护卫们脸色顿变,刚好隔壁有人结帐,当那个侍应健步如飞的经过身边时,一帮五大三粗的男人几乎同时打了个寒颤。

    要这帮人对付五大三粗的强盗,谁都不会产生半点退意,强盗再怎么凶悍也是个活人,至少没什么心理障碍。但面对这个外表和自己无亦的不死生物,全都不由自主的发起怵来,尤其是看到他手上那个托盘,再都不想碰桌面上的食物,那上面仿佛沾然着各种各样的细菌,就连吃下肚的东西也在一阵阵的往上冲……

    “去报告值勤队,这是我们的义务。”虎大力噌的一下站了起来,立马就想冲出去,只不过,微微发抖的双腿出卖了他心中的恐惧。

    “迟,你们两个一起去,路上有个照应。”经过短暂的思考,唐泰斯作出了决定,和其他人比起来,他更信任迟傲臣的能力和头脑。

    “如果干掉他会得到什么奖赏?”迟傲臣并未离开座位,这么危险的工作,不来点物质上的安慰怎么说的过去。看他们缩手缩脚的样子,就知道这些人形僵尸十分棘手,如果因此得到自由行动的权利,就再好不过了。

    “迟,我知道你很想早日得到真正公民的身份,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唐泰斯一眼看穿了迟傲臣的心思,双手反握着二十厘米长的剑柄,剑尖在地板上左右旋转,“干掉活死人至少也得魔化武器才行。普通人很难和它们抗衡。以你现在的地位想要更进一步,得对城市作出特别的贡献才能得到晋升的机会。不过,除去一个潜伏在城里的活死人,物质上的奖赏也够你挥霍一段日子了。”

    聊胜于无。迟傲臣点点头,跟着虎大力走出了门口。
 
第一卷 杀戮之城 第七章 驱魔偏方
 
 
    时值深秋,略带寒意的凉风呼啸而过,带动着离枝的枯叶翻飞起舞,经久不落。

    正街上行人寥寥无几,只有几盏防风油灯无精打采的跳跃着,昏暗的光线让这条街道更显幽深,漫长。

    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死一般的沉寂,一高一矮两条人影踏着簌簌作响的残叶,快步前进。

    按正常途径,哈格姆城的正式公民身份需要经过两代人才能获得,还不能有前科留底。市民们虽然酷爱血腥暴力,但谁也不会在城里乱来,即便是唐泰斯这种佣兵老油条,也不轻易在公众场合亮刀。真要解决无法调解的冲突,也得到城外,就算在距离城门一步的护城河里玩上一场油浸老泥鳅也没人管,因为那里已经出了法律约束的范围。

    虎大力的嘴巴如同开了闸的水龙头,越说越兴奋,虽然他有点不太明白迟傲臣怎么会不清楚这些人所皆知的事实,但看在他肯跟自己前来的份上,浪费点口水,即可以重温这些引以为傲的历史,又可以一解途中寂寞,也就不去追究什么原因了。

    城内的巡逻队分散于各个警备辖区,属于市民武装力量,不设军队的番号,只有和军队相似的编制,通常由年满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青年市民担任,这是佣兵的前身。虽然是市民武装,这些青年人所受到的训练却比起真正的士兵还要严格。长达九年的军事训练,让这座城市中的每一个人只要手里握着武器就是英勇的战士。这也是哈格姆城作为一个小小的城邦,却没有任何一个大国胆敢染指的真正原因,虽然只有区区十来万人口,即便出动百万大军前来攻打,只怕也会落个灰头土脸,铩羽而归的结局。

    “该死的,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虎大力突然一个啷呛。

    这种牛高马大的壮汉一脚下去都能把一头健壮的肥猪踹断四五条肋骨,而且这是条修整得极为平坦的青石路,按理不应该发生这样的事,迟傲臣一把将虎大力拉到一边,眼睛牢牢的盯住地面。

    一块石板突出地面大概有四五公分,细看之下,四只沾满了污泥的手指,正从突起的石板下无声无息伸了出来,指节部分已经深度腐化。

    才刚见过一个活死人,眼前就又来了一个,而且看样子也不止死了一天两天了,它们要干什么?准备入侵城市吗?

    “这里有狗吗?”迟傲臣强行让自己慌乱的心镇定下来,他想起一个极为荒谬的办法,对,就是用狗血,画符作法那一套他根本不懂,但怎么着也清楚迷信的人怎么对付这些所谓的不干净东西。虽然他不想对哈格姆不尽什么公民义务,但这座城市如果给这些不死生物霸占了,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这点,他很清楚。

    “城里哪有这种没用的东西,养着既费劲又消耗口粮。”虎大力瞪圆了眼睛。不明白迟傲臣这时候怎么会想到宠物身上去。

    “那就来吧。”迟傲臣用力一咬牙,一把扯起自己的裤腰带,缓慢的走了上去。

    黑狗血当然是最佳的选择,想必一时也难以找到什么妇女经血、糯米、红豆之类的东西,看来也只能弄个泡尿粪试试效果了,不知道这些异界的不死生物会不会和僵尸一样害怕这类东西?

    “那是死尸,不是娘们。就算它死前是个绝色美女,也……”虎大力两个眼珠子瞪的滚圆,牙窖都差点移位。

    热尿如箭,哗然而下,一条白色的水龙准确无误的落到那几个手指上。“啪”的一声,石板重新闭合,不知道是温热的液体让下面的生物感觉不适,还是人尿真的起了驱除的作用,总之一切都恢复了平静。

    “也……也……”虎大力的话嘎然而止。

    “你们的世界……呃,城市,是不是总有这种稀奇古怪的东西?”迟傲臣一时口快,差点说漏了口,他没有和任何人说起过自己的经历,包括唐泰斯,就连原来的世界中的人,也只是把它当成意淫小说来看,没有谁会真正对这个进行研究,在这个极端落后世界里说这些,想不被人认成是巫师都很难。

    “不……不死生物大都是以个体形式在慌郊野外活动,”虎大力的眼睛一直死死的瞪着那几块石板,下意识的回答着:“在城市里出没的不死生物连听都没听过。有职业的驱魔者存在,佣兵们很少干这种费力不讨好的活。”

    看他紧张的表情,仿佛已经忘记了酒馆里还有一个名正言顺为酒客提供服务的不死生物。迟傲臣麻利的系好裤带,一把拖过虎大力,两人继续前进。

    “真有你的,我只听说过有人用圣水和魔法进行驱魔,想不到用尿也有效。”

    “以前在我们村子里,如果不怕脏,甚至可以泡在粪池里,我敢担保没一个脏东西可以*近你。”迟傲臣一本正经的开起了这个老实头的玩笑。

    “这点脏怕什么,能保住小命已经很满足了。”虎大力随话答话,思维还在那泡热尿上打转,没回过味来。

    “原来你表面上一副穷凶极恶都是装出来的,我还以为遇到了一个无所畏惧的同伴呢。”迟傲臣哈哈一笑,扎好了裤头。

    “怕死?我?”虎大力这才意识到迟傲臣的用意,顿时勃然大怒,声音也提高了八度,“不是怕死,是恶心。那些全身粘乎乎,肉不拉叽的东西……”

    夜风迎面而过,既冷又沁,街道两边的光犹如浮动的星光,就算有摘星的手段,也要跑上几百米才能和星光迎面碰上。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迟傲臣隐隐感觉到,空气中有一种轻微的腐臭气息,似乎每个阴暗的角落里,都有一双空洞的眼睛在看着自己。

    这还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见鬼的城市。
 
第一卷 杀戮之城 第八章 捉鬼小分队
 
 
    “我们有事报告。”急跑了这一段路,虎大力并没有喘什么大气,只是呼吸稍微变快,这全有赖于平日的辛苦训练。

    这是一支巡逻小队,为首是一个二十岁冒头的年轻人。随着虎大力的报告,阴晴不定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队长,只有一个活死人,上吧。”几个少年倒是异口同声的怂恿着自己的头儿,这是个好机会,说不定还能捞上一笔外快。

    “你能确定只有一个活死人?”领队的年轻人盘算再三,总算问了一句话。

    就这一句却让所有热血沸腾的人都冷静下来。是啊,一个活死人有什么用?在城里也不过是送给别人领赏的份,还不如在郊区趁夜色四处打打野味,来得更为逍遥自在。

    “不,在路上我们还看到了四跟手指头。”迟傲臣将路上碰到的事也一古脑儿说了出来。

    “你去将这件事回报给中队长,你去搜集蒜头、还有可以使用的银制器皿,还有你,把公厕粪坑里的脏东西给我掏一大包过来。”领队稍作思考,给几个年轻人分配下了各种任务。

    几人领命而去,只有最后那个任务的执行者脸上挂满了十足的不情愿,卫所的茅厕都是轮流分配来清理的,现在无疑是将最繁重的任务全都压到了他身上。

    当四人回到酒馆的时候,那个侍应生竟然还没走。忙碌的身影继续穿梭在各个酒桌间,有条不紊的做着自己的份内工作。

    如果能够弄到抗体对付这个活死人,就真正发达了!迟傲臣的嘴角轻牵,露出一缕难得的微笑。

    按照这个思路,发上一笔财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不过,看这些人手上吃饭的家伙早已破残不堪,恐怕连最简单的加工技术都还没有掌握,想拥有一个装备齐全的现代化实验室?怕是只能做做梦而已。像自己这样一个半懂不懂的渣货,就算侥幸成功,没个几十年时间也搞不出什么量产工艺,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不是光*一个人拍拍脑袋就能玩得转的,即使这个社会处于极端落后的状况,自己也不可能一步独大。

    要想更好的活下去,再找到回去的路,只有两个最快捷也最方便的选择:一是去当杀人的佣兵,*武力成为晋升的台阶,摆脱二等公民的身份后,才能四处去寻找自己需要的信息,二是去盗墓迅速致富,然后购买什么晶石原料,雇佣一个当地最著名的神棍,念一些奇奇怪怪的咒语,帮助自己逃离这个极度落后的世界。

    盗墓,那张从角斗台上获得的不知所谓的地图究竟有什么用?指示着怎样的方向?迟傲臣都一无所知,他总感觉那不像一张完整的地图,残缺的线条怎么连也连不起来……

    一阵冲天的臭味和刺鼻的味道惊醒了沉思中迟傲臣,漫无边际的思维又再次回到喧闹的现实当中。

    几乎在场的所有人都掩住了自己的鼻子,脸上露出看热闹的人特有的表情。好戏终于开场了,今晚净发生光打雷不下雨的事了,现在倒要看看这些人还能弄出什么花样来。

    “你们当中谁身手最灵活?”年轻的领队看着比自己年龄大得多的护卫,开门见山的问道。即使巡逻队长不是什么重要的职务,普通市民也有义务配合他的工作,在特殊情况下,还必须无条件服从。这是培养杰出佣兵新血的不二法门。

    护卫的目光全都集中到了迟傲臣身上,虽然他们不服迟傲臣,但却不能否认他的身手。

    “我去!”虎大力眼疾手快,一把将递向迟傲臣的蒜头水抢走,对于另外那泡东西,他是碰也不敢碰的。

    “这么多活人折腾一个活死人,不觉得有失身份吗?”

    隔着两张桌子,凯芙拉正在边饮边食,现场这股刺鼻的恶臭丝毫也未影响她的胃口,她吃得很慢,也很仔细,针尖般的瞳孔紧盯着面前桌子,似乎上面的每一份食物都弥足珍贵,

    话音虽轻,迟傲臣和唐泰斯却都听的清清楚楚,两人一齐回过头。

    这个人身体上的每一片肌肉都蕴涵着无穷无尽的力量,仿佛随时随地都能爆发出强劲的战斗力,只有常年亡命天涯的人才会表现出这种野兽般的眼神。迟傲臣情不自禁的将他和残忍而且极具社会性的野狼联想到一起。

    这种人能不惹最好不惹,但这也只是迟傲臣心里的想法,唐泰斯的眼睛早已经变了颜色。
 
第一卷 杀戮之城 第九章 武术VS魔法
 
 
    “他是圣修会的人,混进城内的奸细,徽记在手背上。”唐泰斯双手举剑一横,挑起身前一张桌子,在四下飞溅的肉汁和酒水中直接向那人直抛了过去。

    哈格姆的市民对圣修会这个邪恶组织深痛恶绝,大多数人类只要碰到他们,就只有一个结局:被杀死后再施以巫术,尸体编入圣修会属下的不死军团,永生都不得安宁。对唐泰斯这种经常见证和经历死亡的人来说,死并不可怕,但利用尸体作战,则是对死者的一种亵渎。

    “轰”的一声,半空中的木桌直接变成一个熊熊燃烧的大火球,才飞了不过两步,马上爆炸,大火球又再变成数量众多的小火星,漫天飞雨般飘散开来。

    呼声四起。再精彩的好戏,一旦秧及自身也就不能称之为戏了。面对横空而来的火弹,在场的所有人都不得不狼狈逃避。

    凯芙拉只不过是将手里的酒水轻轻泼了出来,液体一沾到木头,木头马上冒出了强烈的火焰。其实她的手和平常人的手也没什么两样,只在右手手背上圈着一个鲜红的圆圈,里面横纹着三道漆黑的波浪线。

    一拳把桌子击飞,甚至粉碎,都不难做到,只用一杯酒就让整张桌子燃烧起来,魔术?迟傲臣正在愣神之际,一股热浪扑面而来,他下意识的抬起双手,护住胸口和门面,向后疾退。

    几声尖叫过后,护卫们的身上至少冒出十来个以上的小火头,衣服一碰到火花,马上燃烧起来。他们是距离火球最近的一群人,慌乱之下,纷纷拍打着自己的衣服,或就地翻滚起来。

    饶是迟傲臣后退及时,身上也挂了三四个火头,他继续向后滚了几滚,直到火头熄灭。

    现场乱是乱了点,但也只有两三个特别胆小的人大呼小叫着跑了出去。一片噌啷声中,大部分市民都擎出武器,面朝内有条不紊的退到门口,并顺手将身边着火的人也拖出了酒馆,从小训练出来的武技和心理素质在这种时候全都表现出来了。

    “拦住那个侍应,别让他走出去。”唐泰斯发现那个待应生也想涌到混乱的人群中,马上示意手下制止这个危险的生物,全然不理会自己手臂上正在猛烈燃烧着的大火。

    这种时候还能保持冷静的头脑,迟傲臣不由的佩服起这个镇定的同伴来了。再看看那群在火堆中手忙脚乱的护卫,如果真碰上突袭,估计全都得变成了死人。就连刚才还信誓旦旦的抢着要立功的虎大力,都正忙着扑打自己的衣服呢,至于对付活死人的事,早就忘到爪哇国里去了。

    “快,快将信号送出来,敌袭!”年轻的领队将一个五六厘米的小管直接抛到了外边。

    这是遇到袭击的求救信号,每一个受过训练的市民都会使用,挤在门口的人太多,巡逻队的人已经无法最先退出去了,但哈格姆的市民绝不是一哄而散的酒囊饭袋,必会谨尽公民的义务,完成这次接力赛。

    “你去对付活死人,这家伙由我来应付。”迟傲臣起脚连踢,几张单人木椅直接飞向凯芙拉。双手各抄起一张木椅,连人带椅猛扑过去。

    这个大火球绝对不是什么魔术,而是魔法,想不到会在这个世界里看到奇幻书中所讲的魔法,也没什么出奇嘛,产生的效果和魔术差不多。不知道魔法对上武术,谁会是最后的赢家?迟傲臣的脑袋中突然冒出这个奇怪的念头,所以才会毅然接了唐泰斯的话头。

    这间酒馆内所有的物品都可以变成伤人的武器,这就是中国武术的好处,可别小看了这种没有*背的小木椅,四支分叉的椅脚可以当成五行轮来使用,用以锁住对手的武器,椅面可以成为小圆盾,护住身体的要害,每个椅脚却又具有拐棍的功能,一件单纯的日常用品,同时具备了几种武器的功能。更巧的是,迟傲臣都练习过这些武器的使用方法,虽然他面对魔法攻击还不清楚要怎么应付,但至少可以自保。

    对这个连人带椅扑过来的矮个子,凯芙拉连看都没多看一眼,只伸手一拨,桌面上的盘盘盏盏便直接飞起迎击。

    这人的身体好像被一股无形的力场团团包围起来,先前那几把木椅在离他两米远的地方直接被弹飞了出去,想碰到他的身体先得想办法冲开这层封锁。迟傲臣以右手的木椅紧紧护住门面,左手一圈,使出太极拳中的“粘劲”,将所有的飞行物拨到一边。

    不出所料,木椅刚接触到酒水肉汁又变成了一团火球。一股强大的冲撞力随即震得迟傲臣的整条手臂隐隐发麻,如果不是左臂带出的一个弧形削弱了冲击力,只怕就得马上倒飞回去。迟傲臣把右手的木椅掉了个转,直接以八角锤里的“泰山压顶”砸出。

    木屑纷飞中,被当做锤身的椅面四分五裂,只剩下手里的一条椅脚还算完整。迟傲臣手腕一翻,椅脚斜挑凯芙拉的左肋。这招用的是判官笔里的“搠刺”,而那把着火的木椅刚好抵达弧度的最低点,自下方斜斜反抽而上,这是鸳鸯刀法里的一招“雄凫出水”。

    几个动作流水般一气呵成,中间没有半分停顿,漂亮之极。

    凯芙拉身前那道无形的力场在受到左右两边的夹击感应后,同时往外扩张,木椅只在瞬间就变成了飞灰。

    这个黑头发的小子变招之迅速,还真有点出乎意料,凯芙拉的眼睛里先是露出几分惊异的神色,随即又变成了嘲笑,任凭你怎么变,都无法攻破我的力场。

    迟傲臣的脸上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什么魔法?力场?不过就和中国的气功差不多,经过这几下试探,他心里开始有底了,身体向后一仰,脚尖贴地直伸进去,在凯芙拉脚踝上轻轻勾了一下。两张木椅只是虚势,这下才是真正的攻击。

    这个世界的人哪见过这么诡异的打法?凯芙拉不及防范之下,身体一晃,仰天直跌了下去。那道力场在防备两边攻击的同时还要护住她整个身体,自然减弱了脚下这片位置,这才让迟傲臣一击得手。

    迟傲臣的脚尖随即上抬,凯芙拉的脊椎骨自动送到他的脚上。

    短促的惨叫嘎然而止,凯芙拉还没等接触到地面,就已经昏迷过去。为保险起见,迟傲臣就地一滚,手起肘落,肘尖重重的撞在了凯芙拉的颈部。

    唐泰斯这时候刚好冲到那个侍应生身边,手一抬,将大蒜水一滴不剩的泼到了侍应生身上。

    侍应生下意识的一抬手臂,护住自己的双眼,但身体却如同遭受雷击一样,再都无法移动半步,随即开始抖个不停,黑色的泡沫从他惨白的双唇中直涌而出。

    如果那泡屎水的味道令人欲呕,这种从体内渗出的黑水则如同水沟里的臭味和霉气,让整个酒馆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垃圾堆放场。
 
第一卷 杀戮之城 第十章 是个娘们
 
 
    “妈的,老子还没有发威,你们这么快就摆平了……”虎大力气呼呼的看着迟傲臣和唐泰斯,他才刚扑灭身上的火头,功劳就不翼而飞了。

    迟傲臣和唐泰斯相对一笑,等这个莽汉来摆平,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

    小酒馆里满地狼籍,打碎的碗碟撒了一地,四处都是淋漓的酒水和吃剩下的食物,狭小的空间像是被一群狂暴的野猪蹂躏过一样,几乎每走一步都能踩到滑腻腻的油水,一不小心就会翻个大筋斗。

    迟傲臣一把扯起凯芙拉的衣领,入手处竟然是一片滑腻的手感,和颈上的粗糙面容殊不相称,鼻孔中同时嗅到了淡淡的脂粉味道。

    难道会是个女人?尽管心存疑惑,迟傲臣却没有半点犹豫,手上一用力,扔死猪一样把凯芙拉摔到旁边的一张桌子上。

    男人有突出的喉结,女人却不会有,凯芙拉的喉头处平平滑滑,自然不会是男人,就算她面部的妆化得再好,也无法掩盖这个最明显的事实。

    死猪不怕开水烫,不知道用热汤淋下去会怎么样?迟傲臣突然冒出一个坏念头,顺手抄起旁边摆着的一个汤盘,吸了几啖浓郁的牛骨油香味之后,对准凯芙拉粗糙的面部皮肤,手一翻,大半盘的热汤兜头淋下,随后抱起双臂,绕有兴趣的等着看好戏。

    一声娇吟,凯芙拉完全忘记了要将自己的嗓音压低。

    “是个娘们儿。”不清楚是谁喊了一声,在场的所有人全都跟着围绕过来。

    唐泰斯手一伸,在凯芙拉的脸上轻轻一抹,一块特制的皮肤被揭了下来。

    严格来说,凯芙拉也算的上是一个不错的女人,但左颊上那几块小雀斑却有那么几分不协调,破坏了面部整体的美感,但这恰恰也为她增添了几分小女人特有的可爱和顽皮。

    那盘骨头汤已经放置了一段时间,再加上凯芙拉的脸上带了面具,并没有被直接毁容,只在脖子边缘烫出一层红印,汤水淋漓之下虽然狼狈,却无大碍。

    口哨声四起,围观的人群中不乏单身寡佬们,对一个二十多岁并不难看的女人,当然会保持一点独特的兴致。

    迟傲臣和唐泰斯两人脸上没有丝毫变化,经常夺取别人生命的人,绝不会将女人看得比自己的性命更重要。最为关键的是,这个女人并不符合他们心目的美女标准。

    “我以人格保证,如果用这把斧头剖开你的头颅,决不会慢上一分钟。”虽然凯芙拉的双眼还紧闭着,但唐泰斯很清楚她已经醒了,“说,你的同党在哪?我的耐心非常有限。”

    长长的眼睫毛眨动了一下,凯芙拉缓缓的睁开眼睛,周围站满了不入流的护卫,其中一个虎口虎面的男人正握着一把巨大的斧头在自己的头颅上慢慢拖动,冰凉而锋利的斧刃紧贴皮肤,只要稍一用力或是一失手,后果则不堪设想。

    对自己的处境,凯芙拉并未表现出什么惧怕之意,双眼眼眸随即紧闭,对唐泰斯的问话来了个不理不睬。

    “把她交给我,最迟明天,我就能把她的口撬开……”领队不失时机的插了进来,眼眸中露出了一点男人看女人时特有的暧昧之色。

    想知道越共是怎么对待女战俘的吗?想知道明朝是怎么用酷刑的吗?迟傲臣的脑袋里突然出现一副奇妙的图案,他对这个世界完全没有责任,而众多的历史知识却在这时候一一涌了上来。

    生杀予夺,操之在我。

    人命在这里比一头牲畜更不值钱。

    “用不着这么麻烦。”迟傲臣捡起桌边一只吃剩下的鸡腿骨,“喀”的一声折成两断。

    这个刚才大发神威的矮个子想做什么?嘿嘿,不会是现场就上了这娘们吧。现场多一半的人心中都升起了这个念头,几声低低的淫笑随之响起。

    全都是他妈的一群色狼,就凭我,迟傲臣,且不说原来的身份,现在好歹也是一名商队护卫督教吧,会这么慌不饥食?这也太小看我了吧……迟傲臣把手里的鸡骨头对准凯芙拉摊在桌面的手掌。用力向下一按。

    随着一声凄沥的惨叫,大半截鸡腿骨直接穿透整个手掌,插入桌面,把一只活活的手掌和生硬的木头紧密的钉在了一起。

    这是一个疯狂的世界,没有任何的怜悯和同情,在格斗台上呆了一个多月,他也习惯了不将世俗的条条框框放在眼里,要逼供就得捉住快、狠、准这三点,让什么温柔体贴见鬼去吧,这个女人又不是自己的老婆,犯不着和她卿卿我我。

    飞溅而出的鲜血瞬间染红了骨头上的残留着的肉丝,变成一只香辣可口的四川名菜——辣子鸡丁。虽然做菜的过程稍微有点改变,但在这个异时空,绝对是个创新。

    这个矮个子怎么没有半点身为男人应有的风度,对女人,尤其是一个俘虏,竟然能下如此的狠手,难道?难道他喜欢玩性虐待?嘿嘿,真他妈的精彩,比在格斗台下看表演还要刺激。

    视觉上的极度血腥强烈的刺激着骨子深处的狂暴,在场所有人的脸上都呈现出一股莫名的兴奋,可能是因为顾及到对方是个女人,才没有大喊大叫起来。

    “我再问你一句,圣修会有多少人潜了进来,目的是什么。”唐泰斯绝不属于那帮人之一,他适时的摸出了那把小刀,“我不会像迟那么干脆直接,只会慢慢割去你的耳朵,再削下鼻子,如果你有足够的耐心,就等着双眼被挖出来,然后,我会很乐意将辣椒水从伤口中灌进去。”

    “我诅咒你……”两行泪珠不自觉的从凯芙拉的眼角溜了出来。

    手起刀落,一只漂亮得几乎完美的耳朵随着一缕细长的血线直接划落地面。

    “我对你的诅咒很期待,请继续往下说。”唐泰斯用衣袖拭去刀锋上的血迹。一只耳朵,和惨死在圣修会手里的人命比起来是那么的不足为道。

    “你们不能这样对待俘虏。”这个领队的反应也算快,第一个意识到现场已经不是玩了,而是来真的,虽然他也很清楚圣修会对城市的危害,但就算是城邦特许的刑讯逼供,也需要通过正常的审判手续之后才能进行,而且,再怎么着也轮不到两个小小的护卫来亲手执行。

    “有问题吗?”迟傲臣回过头,眼眸中没有任何生机,两个瞳孔缩得比针尖还细。

    一群蠢猪,一沾到女人的边反应就这么慢,简直比面对大火时的表现还不如,如果这座城市的佣兵也这样,就真不懂他们是*什么才发展到现在这种规模的了。

    “没……问题,请继续。”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不自觉的滚落下来,领队感觉就像撞上了一具冷血的杀人机器,面对这双冰冷的眼眸,他自问没把握胜出,再则,为圣修会拔剑,也太高抬他们了,不过,这娘们就这么被他们活活折磨死,未免有点太可惜了。

    “我说,”凯芙拉的胸口剧烈的起伏着,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红唇一张,一点寒星朝唐泰斯眉心直飞出去。“今晚我们就一起死吧。”

    鬼才要和你一起死呢。迟傲臣手疾眼快,一把扯住凯芙拉的头发。“夺”的一声,一枚小针钉在屋顶的横梁上。

    唐泰斯略带感激的看了迟傲臣一眼,“我终于还是欠了你一份人情,圣修会的娘们还真会折腾人……”

    话没说完,地面稍微晃了晃。

    “快跑,地震了,别呆在房子里。”迟傲臣第一个反应就是地震,想不到这个世界居然也会出现地震……

    随着他的话,所有人全都一古脑的涌向了门口、窗户,虽然他们不知道地震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但这种时躲藏在屋里意味着什么,这些人都不是傻瓜,谁也不想被活埋在这里,全争先恐后的逃离了这间危险的小酒馆。

    只在转眼间,刚才还在酒馆内玩的不亦乐乎的人就逃了个干干净净。

    但也有例外,凯芙拉依然维持着躺在桌面上的动作,不清楚是她不想逃,还是那只被割掉的耳朵影响了判断力,就那么眼睁睁看着屋顶在“轰”一声大响中塌了下来,压在自己身上。

    刚才还热火朝天的酒馆直接变成了一堆废墟,逃出去的众人全都忘记了里面还有一个圣修会的女人。

    ————

    瓦砾堆下,少了一只耳朵的面孔正在缓慢的变化着,姣好的容貌全然消失,正常人应有的五冠和整张脸皮融合在一起,变成了一具没有脸孔的怪物。

    “这年头的年轻人比以前更心狠手辣了,或者,这两个人可以成为圣修会的栋梁支柱。”无面之头上传出了低低的娇笑声,刚才的伤势一点也没能影响到凯芙拉的思维能力,不,应该是她从来就没有受过伤。

    一副洁白无暇的容貌逐渐显现在平板板的脸上,如果再加上一套黄金铠甲,谁也分不出她的真正身份。
 
第一卷 杀戮之城 第十一章:横行无忌
 
 
    风,依旧悠闲的荡漾在市区每一个角落,在星光的笼罩下,哈格姆就如同飘浮在滔天巨浪中的一叶扁舟,沉浮未定,整座城市都梦幻般的晃动了起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高高低低的建筑物在响彻云霄的轰鸣声中迅速倒塌。漫天的灰尘在风媒的带动下,肆无忌惮的侵蚀着每一寸所能触及的空间。

    哈格姆的市民全都意识到,赖以为生的城市正在遭遇着一场前所未有的浩劫,纷纷冲出了自家的房屋,只把最值钱的物品留在了摇摇欲坠的家里,金银制品再怎么砸也不会烂,保存性命才是最重要的事。

    随之而来的遭遇几乎把他们逼进了绝望的深谷。

    脚下的土地在震动中裂开了无数个破洞,但,这并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一个个用白骨拼凑起来的丧尸迅速从地底钻出来,它们以压倒性的优势将一群群市民分割包围,再慢慢缩小包围圈,加以屠杀。

    腐烂的肌肉中露出了森森白骨,白色的蛆虫在黄黑色的腐肉中卖力的扭打着灵活的躯体,令人观之无不惊恐悚然。

    利用手里的破剑和碎盾,这群由地底冒出来的丧尸对手无寸铁的人群发起一轮又一轮潮水般的冲击,它们所及之处,无不是残肢断躯,血光冲天。

    暗红色的血液在地面上汇集成了一条条小溪,这是哈格姆在哭泣!哈格姆的子民用自己的血泪延续着这条生命之河,空气中充满了浓郁的血腥味,被压在建筑物下的伤者在临死前无助的呻吟,更让这座城市增添了一丝悲凉。

    丧尸的目标仿佛只圈定了住宅区,那些商铺林立的地方反而没有遭受太大的影响。

    一个不足十万人口的城邦,真正负责拱卫城市的武装战斗人员还不到五千。除去两万左右的青壮人口因为接受雇佣任务,分散到不同的地方,以及一些老年人在照顾未满十周岁的儿童之外,所有能够反抗的市民全都在奋起抵抗,加入到这场战斗中的人数达到了四万之众。事实上,从地下冒出来的不死生物在数量上处于绝对的劣势,但那场大地震却让大多数市民在离开住宅的时候,没有带出相应的武器和防具,他们只能赤手空拳和全副武装的偷袭部队进行战斗。

    这样,胜负的天平就完全平衡了。

    再加上异变刚发生时,就有两三千名市民成为这支等待良久的不死部队的刀下亡灵,到目前为止,至少有超过八千的市民丧失了战斗能力。即使这场大屠杀马上停止,单凭这个致命的数字,至少也得让哈格姆修养五年,才能恢复昨日的辉煌。

    全城一片刀光剑影,喊杀震天。战事才刚开始,绝不会这么快就结束。

    全副武装的丧尸分成了数不清的小队,四处追捕猎物,甚至还有仅凭十来个丧尸,就围住了数以百计失去武装的平民,而绝望的人们却只能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发动一轮轮的垂死冲击。

    以一围十,以十围百,以百当千。这就是不死军团的真实写照。

    如果迟傲臣是个谈笑用兵的兵法家,他一定会对眼前的这支部队大为赞赏。但他不太懂军事,就算真正喜欢军事也不会从大局的眼光看待这场战争,因为他正在和护卫们小心翼翼的在破残的道路上前行,从不时出现的丧尸小队中杀出一条归家的血路。

    作为拥有武器的少数市民,护卫们少说也干掉了五六十个丧尸。但他们却越来越痛苦:继续前行,就必须忍受这种视觉上的大屠杀,如果对被围困的人一一进行解救,回到商队大本营,看到的极可能会是一堆残余的废墟。

    迟傲臣和唐泰斯两人冲在最前面,两人全都对身边的哀叫置若罔闻,坚定不移的朝着回路飞奔。

    一柄双手巨剑,一把开山斧,拦路的丧尸刚一接触,马上倒下来,等它们重新接上身体,这群人早已经走得不见踪影。

    这还得感谢虎大力,喝酒的时候那两把巨斧都不离身。迟傲臣嫌剑不趁手,从他手里抢了一把过来,这种重武器只要抡开来,就几乎没有对手,如要挡格,连剑带盾加身体都会被劈成两段。

    今天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经历的第一次大规模的杀戮,面对不死生物,虽然震撼,却让他自己的所学发挥了个淋漓尽致,越打,信心就越大,什么丧尸,不死生物,还不照样是个渣。

    震天价的喊杀声逐渐被甩到了身后,护卫们眼看就要远离了这片血战地区。

    “嗖嗖嗖”接连几声,几枝白色的箭直飞过来。

    前进的势头被阻挡了,护卫们不得不纷纷闪避。武器虽然带在身上,但他们的穿戴却和其普通市民差不多——穿着重甲去喝酒?既不是宴赴鸿门,又不是能够预知未来的神仙,谁能想到喝个休闲酒也会撞到鬼呢。

    十几匹以白骨组成的战马从远处冒了出来,空洞的眼框坚定不移的看着前方,和鞍背上所乘坐的白骨骑兵无异。

    “精锐骷髅骑射。”唐泰斯暴喝一声,就地一滚,两支骨箭随即插入他刚才站立的地面。

    会行走的骨架,充电的骷髅玩具?虽然在之前的盗墓生涯中,迟傲臣没少见到这种骷髅人骷髅马,但会行走的,而且还会射剑的骷髅倒还是第一次见到。好在之前的丧尸已经在心里打了个底,现在见到这些玩具的般的骷髅,倒也不觉的有什么害怕,他甚至还想跑过去会一会它们,仔细研究研究,是什么在支撑着它们行动。

    但迟傲臣才刚奔出几步,就发现自己错了。

    这些骷髅兵并不同于有血肉的丧尸,虽然只是一具移动的白骨架,但却比来去如风的蒙古铁骑更为迅捷。普通的骑兵连人带马至少也有两三百公斤的重量,但这些射手一人一骑总重却不会超过二十公斤。一见他上来,马上拨马走人,真正做到了随风而来,随风而去。

    迟傲臣才刚停止移动,它们就又从黑暗中冒了出来,重复着拉弓的动作。

    只要拉开距离,似乎就有着射不完的骨箭从这些骷髅人马上发出来。

    如果有一套重甲,也仅仅只能够保命,但在重装之下,速度更是无法和它们相比拟了。
 
第一卷 杀戮之城 第十二章 一个人的战场
 
 
    几声惨叫过后,三名护卫接连倒在血泊中,一个被骨箭贯喉而入,一个被射中心口,另外一个箭枝则从肩胛而入,直透后背,虽没立即死亡,但却满地翻滚着,嚎叫起来。

    大鸟般的身影突然从夜空中升腾而起,在半空划出一个完美的弧度,直接扑向最*近的骷髅骑射手。

    一条普通的木杆,通常被居民用来晾晒换洗的衣服,但一旦被利用起来,这条二十尺——这里的人习惯用尺和里这些早已经在现代社会中作废了的单位来计算长度,迟傲臣也入乡随俗,慢慢了适应了这种方式——长的木杆马上散发出无比的威力。随着房屋的倒塌,这些散落的日常用品随处可见。

    木杆一端被迟傲臣握在手中,另一端在地上轻点,随着这个动作,迟傲臣的身体凌空飞出。他已经试过这条木杆很劳*,完全可以承受起自身的重量。

    体育竞技场上有一项撑竿跳高的比赛项目,他所用的就是这个办法。这个世界虽然不是原来的世界,但也不是月球,照样能在这里上演一段精彩的空中巴蕾。

    五枝骨箭,同时从五个不同的方位发出。两枝直接飞向迟傲臣的身体,两枝估算了提前值,飞向迟傲臣下落的前方,另有一枝截断了后路。

    迟傲臣长笑一声,这些箭看似避无可避,但在他眼里,也和玩具差不多。他曾经赤手空拳接住整整一壶(二十枝)老头子用蒙古的角弓筋弦射出的雕翎劲箭。对付这种由骷髅所射出的轻飘飘的骨箭,自然不在话下。

    通过观察,他已经捕捉到了这些骷髅射手的动作、骨箭的劲力和速度,同时还有一个新发现,这些骑射无法满弓,它们所取的准头全是对准人身上的薄弱组织,任谁都知道,攻击头颅才是最致命的方法,但骨箭的力量却无法在这种距离上贯穿人的头骨,原因很简单,它们的身体太轻了,骨架无法承受满弓时反馈的回力。

    “小心,别让箭锋破肉。”弓弦的颤动声让唐泰斯皱起了眉心。

    五枝骨箭应声由半空中跌落地面。

    迟傲臣瞅空对唐泰斯一点头,他虽然不清楚箭头有些什么东西,但那些古代墓室里所设置的机关都是同样的调调,无一例外都带着各种各样的毒素,他自然会分外留神。

    护卫们何时见识过这种穿花蝴蝶般的避箭身法?全都响应号令般的拉长了脖子,目瞪口呆的看着半空中一个人的独舞。

    “喀啦喀啦”的清脆响声中,迟傲臣一脚就把一个骷髅射手连人带马踹碎了。

    这个倒霉的骷髅射手身上两条白骨脊椎直接从中分离开来,骨节也断成了无数的小段,彻底失去了行动能力。但骷髅头的两排牙齿上下交合着,似乎在向同伴说些什么。

    它们和那些还存在身体组织的丧尸截然不同,骷髅身体太过脆弱了,一点也承受不起重力的攻击,一旦臂骨和脊椎损毁,就算拥有再强的重组能力,也无法继续起来战斗,它们也只能负担远程攻击,近身战中则一无是处,甚至连一个孩童都不如。

    几十枝骨箭同时散了一地,乌黑的箭头闪着晶亮的光芒。每个骷髅射手竟然都携带了四袋以上的骨箭进行辅助攻击,难怪会有用之不尽的感觉。

    迟傲臣长棍一拖,第二个骷髅射手又被扫落马下。

    挑、戳、扫、荡……长武器的优点被他发挥得淋漓尽致,战场成了他一个人的战场,几具骷髅骑则射成了陪他练习用的移动活靶,只剩下挨打的份。当第四个骷髅落马坠地的同时,剩下的那个拨马就走,转眼逃得不见了踪影。

    以一已之力对抗强敌,解救同伴于危难之中。迟傲臣今天的英勇表现让所有的护卫赞叹不已,先前那种排斥的心态也减少了许多。

    “妈巴羔子的,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不死生物也会临阵逃跑。”虎大力看着骷髅逃跑的方向狠狠啐了一口。

    “它不是怕,而是送信去了。你将有可能被列入圣修会的暗杀名单。”

    唐泰斯的解释让迟傲臣大为惊讶,骷髅也可以充当眼线的角色,简直就是一具高速活动的电子眼啊。
 
第一卷 杀戮之城 第十三章 临时征调
 
 
    路边的几盏油灯还在若隐若现的闪烁着,远处的呼叫声似乎和这个安静的街区划出一道明显的界线。

    唐泰斯略一检视负伤的同伴,失望便爬到了脸上,谁都清楚这个护卫已经没救了。

    “黑达,忍着点,一痛什么都过去了。”唐泰斯的双手大剑慢慢举了起来,剑锋对准了黑达的脖子。

    “妈妈……和妹妹……麻烦……”护卫躺在地下,大口大口的黑血从嘴里直喷而出,话音也变得断断续续,连贯不起来。

    唐泰斯沉重的点了点头,剑光一闪,一颗大好人头带着一蓬黑血直飞出去。

    这方法虽然看上去很残忍,但脊椎神经一旦被破坏,几秒钟后,脑细胞就会在缺氧状态下慢慢死亡,不存在什么痛苦。最重要的,被砍断的尸体完全杜绝了变成丧尸的可能,一旦血液被泥土吸尽,活死人也失去了作用。

    四周的护卫无不露出悲伧的神色。药品?到处都是倒塌的房子,谁有时间耐心寻找?即便是找到了,也不一定能救的了他的命,与其变成一个四散传播病毒的危险品,还不如就此安眠。

    迟傲臣心头一震,他看到了唐泰斯眼中隐约的泪光。以这种方式送别一个亲密的战友,对唐泰斯这种坚韧果断的佣兵无疑也是一种巨大的冲击。

    萧瑟的眼光落到了地面一把马弓上,这是第一个被迟傲臣击碎的骷髅射手,骨架堆里一个闪亮的扳指紧套在一节指骨中间。唐泰斯缓慢的捡起那把弓和扳指,郑重其事的收了起来。

    “熟人?”迟傲臣只能猜到这个解释,这两件物品,唐泰斯一定熟悉至极。

    “我爷爷,二十年前殁于赤岗之役。这个扳指我小时候就特别喜欢拿在手里玩。想不到他现在竟对自己的孙子重新举起了弓箭。”唐泰斯淡淡的回答了一句,双目之中却流露出怨恨之色。

    迟傲臣终于明白这些佣兵为什么会和圣修会的人势成水火了,亵渎自己的先人,无论谁,都会怒气填膺。这些在城市中大肆屠杀的不死生物,很有可能就是某个人的亲朋好友,甚至就是自己的先辈。

    几十支火把自东向西朝这片地区迅速*近,这是赶来救援市民的佣兵。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阴沉的气氛,护卫们反倒平静了下来,如果战事需要,他们会被临时征召,商队很可能回不去了。

    二十名佣兵并没有向这伙刚从骨箭偷袭中残存下来的护卫表示任何慰问,一个半环的阵型直接封死了他们的去路。

    “请出示你们的有效证件。”冰冷的腔调中略带几分妩媚。

    方捷整个人虽然套在灰蒙蒙的坚甲里,但娇小的身型却和牛高马大的男人有着明显的差别。

    “去你妈的证……”刚失去三个伙伴,又被至少二十把各式各样的武器指着,怒火上头的虎大力楞是没发现对方是个女人,直接就从牙齿中蹦出一句骂人的话。

    “大家出示证件。”唐泰斯一拉虎大力,掏出自己的市民证明递出去。“一等公民唐泰斯,担任甲虫商队护卫督教。”

    市民证明是相当有效的工具。一小片普通的金属,清楚的记录着每个人的信息。物品可以伪造,但住址和人事关系却不能仿制。哈格姆城并不大,负责检查证件的佣兵极可能就是同一街区,甚至就是邻居,只要随便盘问几句就能探出的底细,这也是严格限制全城人口和城市规模的原因之一。

    不到一分钟,全部护卫的身份就已经检查完毕,除两人是二等公民外,全都是记录良好的一等公民,佣兵们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将一些辛辣刺鼻的粉末撒到他们身上,这是防止在他们中间存在活死人的手段。

    “抱歉,因为你们的手头拿着武器。也没有伤员,我们不得不小心行事,”方婕面上的护罩被推开,露出一双明亮的星眸,不过目光却直接落在了迟傲臣身上,“今年角斗场第三季度冠军,您被临时征调了。”

    征调?征调什么?拉夫吗?迟傲臣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佣兵夹杂在人群中直卷而去。

    方婕无疑是一个很好说话的队长,她让唐泰斯带着其他护卫回去,只留下了迟傲臣和虎大力。原本只想增加一个强援,但虎大力死活都要留下来,她也乐的多一个帮手。

    “要是干好了,很有可能破格成为自由公民。”唐泰斯临走前在迟傲臣耳边留下了这句话,对迟傲臣无疑是一个极大的鼓舞。

    战乱刚发生的时候,他不是没想过要趁这个难得的机会逃离哈格姆。但要想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世界生存,建立一条广泛而良好的交际人脉也是当务之急,到别处重新开始,还不如就在这里凭借已有的声望,确立自己的地位,格斗台上那段血腥生涯都挺过来了,还会在乎多花这一小段时间吗?

    再则,如果这个城市彻底沦陷,外围的搜索队也会随之烟消云散。那时候再走人,也算得上是名正言顺了。他可不想像兰博那种大块头肌肉的白痴一样,被狗群由后面追得在山林中四处躲藏。
 
第一卷 杀戮之城 第十四章 身价
 
 
    风,肆无忌惮的呼啸而过,倒塌的房屋直接让这片住宅区变成了废墟。

    蛋白质的焦臭味和浓重血腥味混合在一起,强行钻入每个人的鼻孔。

    仰面扑倒的,侧卧的,四肢蜷缩在一起的……各种各样的尸体随处可见,双眼所及,不胜凄凉。

    但迟傲臣却发自心底的佩服着这些倒下的市民,他们身上的致命伤口大都在正面和侧面,只有在搏斗中被杀的人才会出现这种情况,在没有武器的情况下,他们依旧武勇如斯,用身体为同伴赢得撤离的宝贵时间,这种精神和意志,在他的世界里根本就不可能存在。

    佣兵们面无表情的从尸体堆上垮了过去,即使身边还有一两声低迷的呼唤,也充耳不闻,这支队伍并不是救死扶伤的医疗队,还有很多市民等着他们的武器支援,为几个伤员而错过解救活着的人,不是在救人,而是在自杀。

    虎大力心情大畅,到目前为止,有十七个丧尸被他切成了三十四段。让他不明白的却是,即使冷静如同队的佣兵,在砍翻对手后眼里也会表露出少许的激动,为什么杀得最多的迟傲臣眼里,反而看不到任何高兴的神色?

    迟傲臣手上没有任何武器,但所有人都不会再小看这个沉默的年轻人。

    在解救市民的时候,这个格斗王总是第一个冲上去,什么杂七杂八的东西,只要到了他手上都会变成致命的武器。佣兵们在亲眼目睹过他用一块四五十磅重的碎石板,同时将五个丧尸的头颅砸开后,先前那点看不起商队护卫的念头则被驱逐得一干二净了。

    在方婕的眼中,迟傲臣在使用那块石板的时候,就像是双手举着钢盾在乱挥乱舞。

    她从来没有想过,盾,也可以这样使用,更不会知道在某个错位的时空中,有个叫中国的国家,将本是用于防守的盾牌加入了攻击的元素,削、勾、飞、砸、挡、撞、挂……盾术被很巧妙的应用到个人战斗当中,即使这种演变后的武器,表面看起来就像一块纵横交错的棋盘。

    当然,这个世界的人完全不知道什么叫“纵横十九道,迷煞多少人”,即使有人能构思出六十四格棋盘,也完全不适合哈格姆市民这种热衷于血腥格斗的娱乐方式。

    二十二人将身上携带的武器交付完毕后,马上退往幽泉广场。

    一条蜿蜒的石路,经过幽泉广场,直达切指殿——第一代佣兵王在这里切指盟誓而得名。

    无数的血腥洗礼,让这里每一寸土地都沾满了勇者之血,如果说格斗场的血腥由自由和金钱构成,这里的鲜血则代表着勇士的荣耀。

    幽泉广场的防守区域,一支二十人的小队早已等候多时,刚看到他们的身影,马上冲了出去,替换这些回来的同伴。

    “为什么我们不一口气冲上去,把那群鸟蛋砸个稀巴烂?”一看到无仗可打,虎大力又忍不住了。

    “因为在我们把那群鸟蛋砸个稀巴烂的同时,隐藏在某处的敌人也会趁机冲到这里,将我们最后的防守阵地砸个稀巴烂。”方婕脱下头盔,露出一头柔顺的淡黄色秀发,高挺的鼻梁配合着星眸娥眉,浓淡相宜,恰到好处。

    这个看起来只适合坐办公室当文员的大家闺秀,在战斗时的表现简直像头凶狠的雌豹,三个丧尸直接被她手里的弯刀抽飞了头颅,更加让迟傲臣想不到的却是,她竟然会回答这个白痴的问题。

    而且,这个美女的眼光,怎么一直盯着自己勾来勾去的,怎么看怎么像那种在迪厅里狂放的女郎。

    迟傲臣听不惯迪厅的重金属摇滚,想要放松身体,还不如打一套陈式太极来的随意自在,或是在轻柔的音乐陪伴下看一会儿书,陶醉在悠久的古代文化中更加惬意。

    现在这个世界里没有书籍,没有CD,护卫宿舍里也只有一张木床,还是十年前的旧货。极端无聊下,他才从自己的世界中慢慢走出来,主动和身边护卫们交流,进一步了解这个世界。但,这并不代表他对女人看法会就此改变。

    “黑头发,黄皮肤,你是大陆南方的土著部落过来的?”方婕的语气中有一种说不出的冷漠,对着迟傲臣,却刻意的加上了一两分女性的温柔。

    方婕并不缺乏追求者,对这个年轻人也没有任何感情上的意图,这么积极的搭腔,目的只有一个:招揽他。

    “不记得了。我从小在山上长大,身边只有一个白胡子的老人,两个月前,直到他去世,我才来到这里。在墓室睡了一觉,就被当成巫师关起来了。”迟傲臣只能重复一遍又一遍的谎言。

    别人问什么,他都用这个来搪塞。谎言犹如真理,虽然简单,却很有效,还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和把柄。

    “你的武技都是由那个老人传授?”

    “有话请直说,如果想招揽我,不用费神在这些无关的问题上兜圈子。”迟傲臣还没有自大到认为面前这个女人出于喜欢自己才故意搭讪,不过他无所谓,只不过是跳个槽,没什么大不了。即便叛国又怎么样?他对这个国家没有丝毫感情,更谈不上什么忠心。

    “果然是快人快语,不知道阁下意思如何。”方婕面色一沉,马上变成另一个精明强干的佣兵,在语言上也使用了敬称。

    “不行,这是我们商队护卫中的顶柱,你怎么能这么做?”还没等迟傲臣表态,虎大力就直接嚷了起来。

    迟傲臣微微皱起了眉头,不过是换个饭碗的琐碎小事,在一个崇尚忠勇的异族国度,却成了一件生死交关的重大事件,熟知古代历史的他对这些并不陌生,叔齐伯夷不食周粟而亡的例子数不胜数,这种小气节问题对现代人来说原本微不足道,现在却变得有点棘手。总不能反驳说:老子对现况不满意,想跳下槽,换个环境放松一下吧?

    “如果你肯加入佣兵队伍,甲虫商会的东家不但不会阻挡,相反还求之不得,”迟傲臣脸上的那点小变化让方婕还以为他也在顾虑着虎大力所说的事情,不由的暗中直点头。

    “很多大型商会都在不遗余力的拉拢军方,还想方设法把亲信安插入军队,目的只是想利用军队的情报网络扩大商业活动。这是个很好的契机,希望你能考虑清楚,如有必要,人事部的同僚可以出面作出官方解释。”

    “给我一点时间……”迟傲臣不愠不火的淡然回答。

    盗墓,依眼下情势暂不可行,当佣兵,也就意味着离回家的目标近了那么一点儿。但他心里很清楚,自己绝不只值这么个价格。

    估价也是一种学问,古董拥有的是考古和珍藏的实物价值,而人却有着近乎无限的增殖形式,如果这场战争继续下去,迟傲臣相信自己的价值还会一路彪升。

    “肃立。”一声号令将迟傲臣没说完的话直接打回了肚子。

    一群执戟卫士从远处走了过来,即使处于夜幕的笼罩之下,随风飘扬的旗帜上那两把交叉的战斧依然清晰可见。

    佣兵之王前来巡视军容!

    这个激动人心的信息,让所有人的眼光都变得炽热起来。
 
第一卷 杀戮之城 第十五章 真假佣兵王
 
 
    正在备战和休息的佣兵全体起立,迅速排行队型,右手抚胸,以一个效忠的姿势做为敬礼。

    轻而密集的脚步声由远而近。

    激励人心的一刻终于到了,几百枝火把中,佣兵们都成了一具具站得笔挺的塑像,连手指都不敢乱动一下,呼吸声更是细不可闻。

    迟傲臣早就由唐泰斯嘴里得知佣兵之王是个女人,但在他眼里,即使身份高贵如英女王伊丽莎白,也不过是一个养在名叫白金汉宫的动物园里的珍稀动物。

    对于女人,他一向不会太过留意,更不会流下两道长长的口水,他所在意的仅仅是佣兵之王这个身份,能不能回到自己的世界,很大程度都得看能从她身上捞到多少真正的自由。看到四周的人都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他也不能表现得太过懒散,也有样学样的做着相同的动作,直到方婕两道锐利的目光落到他身上,他才回应般的挺了挺腰板。

    全身的金色铠甲闪着黄澄澄的光泽,贴身的制造不但无法掩盖婀娜多姿的身段,反而平添几分英姿。踏着稳健的步伐,佣兵之王频频向属下点头致意。她虽然是个女人,但这种凌驾于万民之上的威仪却丝毫不输于铁血须眉。

    四目相交的瞬间,两人同时顿了一顿。

    迟傲臣的直觉告诉自己,以前一定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女人,而且时间不会超过三天。

    佣兵之王的大部分脸孔都被头盔遮挡住,但露在外面的一双眼睛却极富神采,既章显威严又不失敏锐。她的身影并未未停留半步,越过迟傲臣,一路巡视过去。

    “经常巡视部队?”迟傲臣用最轻的语音问着身边的方婕,他还没有习惯和别人一样称呼佣兵之王为王,再者,他也在犯疑自己的直觉。

    “不,除了少数高级将领,我们很少有直接见到王的机会,一般她都呆在切指殿……”

    方婕突然反应过来,迟傲臣为什么会这样问?半个对时前,很多友军就声称自己奉王的命令而集中起来,但她却接到了另一道命令,王一步也没有离开过切指殿。眼前这个王,会不会就是他们所说的那个人?虽然有所疑,但笔直的身体却连动也不敢动,佣兵之王一向的威严,让她无法接受这个勉强之极的解释。

    这个城市还真是王权至上,但老子可不是什么臣民。迟傲臣的左手一直垂在腿边,手指一抬,一颗黑色的物体突然朝佣兵之王的后背飞了过去。不过不是什么臭鸡蛋,而是一枚拇指大小的石子。

    这事发生的太过突然,还没等佣兵们做过反应,石子便无声无息的穿过那套金色铠甲,直接没入佣兵之王的身体里,但,预料中的声响并没有出现。

    “她不是你们的王,是个冒牌货。”迟傲臣当先抢了出去,一拳向那个女人的后背击出。

    “好家伙,还是被你看出来。想不到不单手脚了得,还有一个包天的胆子。”凯芙拉向后一挥手掌,无形的力场直接挡住了迟傲臣的袭击。

    这本来是一个极好的计谋,利用哈格姆的佣兵对李思文既敬又畏的心理冒名行事,就算有人怀疑也不会过来盘问,但她万万没料到,会在这里遇到这个痛揍了自己一顿的矮个子,居然连查问这个步骤也省略掉掉,直接就动上了手,难道他不怕制裁?如果巡查的真是李思文,他真的不考虑被乱刀分尸的结果?

    “过誉了,只是您身上残留的脂粉香气太浓了一点,而我,恰好对这种气味有点过敏。”迟傲臣迅速向后倒退,双方保持了十码的距离。他不能确定那是香水还是女人的体味,总之他嗅了出来。

    “这是幻像……她是圣修会的人。”方婕首先喊了一句,凯芙拉手上鲜艳的徽记暴露了她的身份。

    干练的佣兵们立即抄起了手边的武器,一百多人同时向十几个执戟卫士围上去,其他几十人随即散开,在外围布成了第二个包围圈。

    “先前,如果不是以大局为重,我第一个就要你的命。”好事一而再的被打断,凯芙拉若无旁人的看着迟傲臣,这个祸害如果不能为己所用,必须除掉,以免日后成为巨大的阻碍。

    越来越多的佣兵聚集到了一起,并飞速将警讯通报给四周的战友。

    四个巨大的火球瞬间腾空而起,越升越高,最后停留在空中,将哈格姆照成了一座不夜之城。这是一个紧急警报,表示驻地正在受到入侵攻击。

    大滴冒着火花的松脂正从四个火球中不断滴落下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植物燃烧时特有的香味。

    几百人的队伍随即朝这边集中*拢。因为兵力的减少,原本密集的防线出现了几道薄弱的空隙。
 
第一卷 杀戮之城 第十六章 枪林矛雨
 
 
    凯芙拉一声冷笑,散去身上的幻影,露出那张没有任何容貌和表情的空白脸孔。

    乌黑的秀发下居然长着这样一张空白脸,面对如此怪异的相貌,迟傲臣的心底直发冷,这究竟算是个什么生物?恐怕就连任何生物学家都无法将之归到任何种属当中吧。而自己之前竟然揍了这个怪物一顿,都说女人记仇,女怪人应该记仇了,这梁子估计是解不开了。

    十四个挺着长戟的卫士,组成一个小小的防御阵型,将凯芙拉护在圈内。在他们身外,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闻讯而来的佣兵。

    没有人出声发问,也没什么好问的。围阵中四五十个手持长枪的佣兵,直接挺枪往包围圈中扎过去。突然一声沉闷的震天巨响充斥着所有人的耳朵。

    “抱歉,你们完了。”在长矛跌落的声音中,凯芙拉轻轻说出一句让所有人闻之色变的话,地面也随之晃动起来。

    早已肢离破碎的哈格姆,在第二波地下的冲击中摇摇欲坠,再都看不到昔日的辉煌。

    这次的突发点是防守区域外的五百多码。临近震源中心,沉闷的声音深达每个人的耳鼓最深处,没有接受过特殊训练佣兵们彻底失去平衡,纷纷掩住自己的耳朵,撒矛倒地。

    与之相反,凯芙拉和她身边的十四个卫士未受丝毫的影响,依然笔直的站立着,十四把长戟趁机刺出,正中目标的佣兵顿时了帐,连还手挡格的动作都没能做出。

    完了吗?最后的防线就这么散了吗?王呢?谁来保护?方婕的耳朵嗡嗡作响,几近昏迷,她努力让自己的意识保持清醒。

    “谁说完了,还没打过怎么知道?”惊天动地的余音中传来了迟傲臣爽朗的笑声。

    一根长矛还没等落地,就以一种很怪异的姿势斜斜飞出,从*得最近的一个卫士的护挡甲侧边刺入。惨呼声中,卫士双手护阴,倒地不起,虽没立刻身亡,却得受生生被阉的活罪。

    迟傲臣闪电般缩回自己的脚尖,他其实也没做过什么,只是用脚背在一根矛柄的末端垫了一下,这根长矛就直接像有了生命一样,自己穿入那个卫士的下阴,在背臀铠板上显出一个小小的凸起罢了。

    迟傲臣曾经在老头子的监视下,在二十五根梅花桩上站过整整八小时的硬马,以练习身体的平衡性,这种程度的地面震动对他几乎没有影响,很快就恢复如初。

    又是这个和自己做对的家伙!凯芙拉的面皮扭曲起来,如果她七窍齐全,一定在喷浓烟了。

    这十几个跟过来的卫士,全是圣修会为数不多的人类武士之一,想不到连武器都还没见血,就被迟傲臣轻轻一脚送进了地狱。这怎能不让她气恼万分,仅存的一点招揽的念头也在瞬间消失了,凯芙拉伸手在腰间一抹,一条二十尺长的皮鞭带出几个圆圈,直接朝迟傲臣颈中卷了过去。

    啊……小心,恍惚之中,方婕看到了这个变故,一颗芳心不由自主的为迟傲臣揪紧了,这个格斗王现在是所有人的希望了,再无法阻止这些渗透者,就真的什么都完了。

    掉了一只耳朵都能复员,普通的皮肉之伤在这个没有脸皮的怪女人面前更不管用,上次摆明是在演戏,当时还真给她骗过去了,要怎么才能打败她?自己又能毫发无损呢……迟傲臣的大脑飞快的思索着,也不敢和凯芙拉缠斗,一个就地懒驴打滚,从皮鞭的攻击范围内滚了出去,眼角余光正巧撇见散落在地面的长矛。

    有了,我虽然打不过你,难道还打不过你身边的人?迟傲臣一声冷笑,抄起身边一根长矛就向凯芙拉身边的卫士掷过去,长矛才刚离手,另一支又起,长了眼睛一样,专挑那些卫士的脚膝关节飞去。随着一阵“嗖嗖”之声,地面上的长矛转眼就被他掷掉了一大半。

    老头子当初教学的时候可没规定过,不能用地趟身法刺出长矛。武器是死的,人的大脑却是活的,临敌讲求应变能力,虽然长矛不如短兵器方便,但胜在数量够多,迟傲臣自然是抄到一支,送出一支了,那些什么正统的武学规矩,等打完了再慢慢理论也不迟。

    膝关节和后脚踝的护铠打造得最为薄弱,远不如胸板来得坚厚,长矛一刺便入,再则,谁能想到,会有这种专门躺在地上攻击自己下盘的武术?

    惨呼连连,眼看着跟来的卫士就全都毁在这个矮个子手下了,直把凯芙拉气的暴跳如雷,皮鞭接连抖动,下手再不留任何情面。

    迟傲臣正玩的兴起,看着怪女人身边的人手一个个减少,信心倍涨。暴喝一声,手掌在矛柄一按,整支长矛顺着一个卫士手中的长戟直滑过去,矛头直接钻出后颈。随手一挑,伴随一蓬鲜血,把这个卫士的身体直接甩向凯芙拉的长鞭鞭稍。

    这招“毒蛇吐信”存在于各家枪法中,很多耍过古代长枪的人都会用这招。但要正面穿透一公分厚的钢甲,只能*强大的手腕爆发力和手臂骨肉坚韧的支持,也唯独高家枪法中才会出现这种刚猛无比的衍化招式。想当年,宋朝高宠一人一马,独挑金营十一辆铁滑车时,用的就是这么一招。

    迟傲臣几乎想比比中指,大喊一声:“我们中国人,不是东亚病夫。”

    可惜,这个世界的人并不知道什么是中国。他们只知道眼前这人不是人,是比恶龙还要凶狠的强者。剩下的几名卫士再都不管什么命令不命令了,拔腿就跑。但没等跑出多远,竟然全都一个个消失不见了。

    在他们身体消失的地面出现了一条深沟,剧烈的震动直接让脚下的地基移位,出现了断层。

    “回前殿。”方婕大声招呼着其他人,切指殿是以整块大石镂空凿成,只有呆在那里最安全,不用担心掉落深沟。

    四面的土层不断龟裂,外层防区彻底土崩瓦解。

    两条巨大的十字形主裂纹,经由幽泉广场一直延伸出去,将城市分成互不相连的四大块,处在分割线的土地和房屋瞬间掉入断层,连一点回音都没能传出,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凯芙拉纵身一跃,就想离开这片地区。现在她不求有功,但求自保,圣修会的同伴做得太绝了,为了杜绝佣兵们的支援,竟然连渗透进来的自己人都不放过。

    深渊!断层!

    地心深处隐藏着怎样的奥秘?

    渴望冒险的心脏剧烈跳动了几下,虽然迟傲臣很想下去一探究竟,但理智却适时的冒了出来。手上一用力,他把那把尖峰已钝的长矛掷向凯芙拉的后背,随后拉起呆牛般的虎大力,朝佣兵们撤离的方向直扑过去。

    打的时候比谁都猛,跑的时候比兔子还快,对于逃命迟傲臣可没半分含糊。
 
第一卷 杀戮之城 第十七章 四分五裂的城市
 
 
    强震还在继续,松软的泥土首先坍塌,分裂出无数个较为坚而且独立的土块。

    凯芙拉的身体突然急速下坠,她所使用的防护魔法削弱了专注力,连这道仅有十尺的裂缝都无法越过。她身后那把长矛则比她幸运多了,直接飞越过断层,余势未衰之下继续向前冲去。

    这是一块独立的土块,明显不能支撑太久,凯芙拉纵身一跃,就想冲上去。但还没等双脚离地,四周的裂纹就扩展至三十尺,变成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

    五十尺空间内的泥土越来越少,随时都有可能化为乌有。面对如此险境,凯芙拉却无计可施。

    这是一座地下石山,也是坚固无比的掩体,突发的剧烈爆破只把山壁振裂少许,还摧毁不了切指殿的地基。

    迟傲臣死死的盯着离自己越来越近的大殿入口,在离大殿入口将近五百尺的距离,奔走的身影突然消失了大半,彻底掉入黑暗的断层中,只有几十个运气最佳的佣兵冲过了这段死亡冲刺的考验。

    直路已经不通,只剩下七弯八拐的少数没有倒塌的路面可以绕过去。

    面对豆腐块一样的土地,虎大力的脑子一塌糊涂,牛高马大的身体,下意识的跟着迟傲臣往前跑。

    突然,一条软软的黑索从沟边直飞上来,紧缠在稍稍落后的虎大力脚踝上,前冲之力顿时让黑索绷得笔直。

    凯芙拉的无脸之头顺着这个借力点从深沟里冒了上来。

    “当”一声响,斧头直接砍在黑索上,但并没起多大作用,索身只出现一条灰白色的刮痕。

    “和你拼了。”虎大力确实是个牛人,一转身,直接扑向深沟边。就算贴上自己的命,也要和这个没有脸的怪物同归于尽。以自己的一条贱命换一个人魔,这笔交易绝对划算。

    “你在干什么?回去,快回去。”凯芙拉情不自禁的喊了起来。她脚下那块独立的孤岛早已经不存在了。

    “过来。”迟傲臣一把拉住虎大力的肩膀,这不是找乱吗?自己拉着他猛逃,他却要去送死,脾气居然犟到了这个地步,宁愿和那个女人玉石俱焚,也不让她继续威胁自己的同胞。

    虎大力虽然没什么本领,但一身牛力却大得出奇,迟傲臣这一拉竟没拉住他,反而被蛮劲带得退了一步——

    震荡逐渐停止了,整个城市都乱了套。房屋十毁五六,到处都是残恒断木,疮痍满目,几条交叉纵横的大沟壑深不见底,烟柱和火光充斥着这个宁静的小城邦。

    这是自哈格姆立城以来,所受的最严重的创伤。

    幽泉广场的角落里,几千名佣兵正聚集在一起,重新布阵。

    全城都是此起彼伏的伤员的呻呤声,再铁血心肠的人也不禁心急如焚,谁知道这些喊声中有没有自己的亲人?

    狭小的区域和突如其来的打击,让一向稳健的佣兵们也慌乱了。

    上百个佣兵已经永远消失在了断层里。就连凯芙拉带来的护卫也不见了踪影。

    方捷和两三百个距离裂缝最近的佣兵,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集中到广场末端的佣兵本阵飞奔过去。

    天边出现了一大团移动的乌云层,所及之处,尽数将星光掩盖起来,就连那四个大火球的也不能幸免,只眨了几下眼睛的工夫,就变成了四星微弱的光芒,光明之城由就此消失。

    刺耳的破空声随即响起,夹杂着尖锐的风声,暴风雨一样,向正在集群的佣兵撒了过来。

    经验救了大部分人,一听到这个声音,佣兵们马上用盾护住身体上的要害,但还是有两三百人直接倒在这片弩雨下,近百人则当场送了命。

    血光再次展开在沉沉的夜幕之中,婆娑的树影掩盖不住人们慌乱的步伐,缠绵而温柔的星辰不仅见证了情人的誓言,也在经历着死亡的血腥洗礼。

    迟傲臣伸手接住几枝飞向身体的流箭,那边的虎大力却冲到了断层边缘。他只得追过去,说实话,还真舍不得让这个有情有义的莽汉就这么送掉性命。

    要拉住一头疯狂的野牛也许很轻易,不过就和拉住一部以时速一百公里狂彪的摩托车差不多。但迟傲臣手里却只拽住了一片破碎的衣袖,他可没有什么断袖之癖,只因为那头莽牛前冲的势头太过强大,身体竟直不愣的向着断层掉了下去。

    凯芙拉当然不想成为虎大力的陪葬,但她用来救命的长索反而成了累赘。虎大力沉重的身体直接掉下来,几乎整个人都压在了她身上,一伸手,虎大力扯住了凯芙拉的头发,另一手扒紧了她腰间的衣服。

    这个要命的举动可把凯芙拉吓得魂飞魄散,再也没有足够的专注力继续施展魔法了。

    快放手,我还不想死……

    做你的美梦去吧,老子就算打不过你,一样可以要你的命……

    一个急欲脱身,一个死不放手,两人抱成一团,翻滚着,挣扎着,往下坠落。

    迟傲臣飞身向前一扑,手指刚好碰到凯芙拉的肩膀。他并不想救这个女人,但虎大力就在她身上,想救这头蛮牛,就得将两人同时拉上来。这是下意识的动作,做完之后,迟傲臣才猛然想起一件事。

    地面没有固定的力点,他这一拉,不单没救到那两人,反而被一股强大的牵引力扯动身体,急速前冲。
 
第一卷 杀戮之城 第十八章 极速下坠
 
 
    迟傲臣及时一磕地面,让脚尖深入地层。

    两人的体重加上下落时产生的坠力接近千斤,差点没把迟傲臣的手臂给拉脱臼。这个方法不但救不了人,还得搭上自己一条命,唯一的选择就是松手,他可没傻到想和这个女人同归于尽,虎大力和自己的相交虽然还算不错,但也不值的搭上性命去救他。

    迟傲臣刚松开手指,手腕马上便被一只柔滑的手掌牢牢拉住。

    人在溺水时都会产生这种求生的本能,更何况是凯芙拉这个精明的女人。深沟里一片漆黑,根本看不到底,少说也有一千多尺,就算是铁打的身体摔下去也会变形,更何况是人魔也是血肉之躯,只不过抗击打能力比一般人强点罢了。就算手腕被扭断,凯芙拉也不会松开这个唯一的机会了。

    迟傲臣连续变换了两三种方法,也没能摔脱凯芙拉那种死命的纠缠,如同牛皮膏药一样,死死的粘在一起。

    随着地面刮出来的一道深沟,迟傲臣的身体彻底被那两个人带了下去。

    三人串成一串大糖葫芦,毫无阻碍的向下急坠。

    带着霉味的冷风从耳、鼻、口中猛然灌入,面上的肌肉被巨大的风力扯出了重重叠叠的皱纹,迟傲臣就如同一个已经时日无多的糟老头子一样,说不出话来。

    这和在摩天大楼上进行低空跳伞差不多,也有点像蹦极,但那种运动是用一条纲索限制了高度。迟傲臣现在是即没伞囊,也没纲索,唯一接触到的东西不但救不了命,还一直往下拉扯着自己的身体,自然不会有心情欣赏这种肉体所能经历的极速了,一颗心几乎从胸腔里蹦了出来。

    无休止的下坠,似乎没有一个尽头。

    妈妈的圣修会,打就打吧,干嘛炸地面?迟傲臣只在心里咒骂了一句,就飞快的思考起脱身的方了,在这种环境下,就算骂破了天也无济于事,唯一能救得了自己的,还是自己。只要还有一口气在,他就要将自己救出去。这是多年的盗墓经验让他获得的自信。如果没有这种险中求生的决心,他老早就成为古墓中一件可悲的殉葬品了。

    下坠的速度越来越快,照这趋势,早晚得摔成一团肉饼。

    迟傲臣略微伸出自己的脚尖,在身边的土层上轻轻一蹭。他可不敢直接用手,重力的加速影响下,手指插入土层的话,说不定连皮带肉马上就得从身体上分离出去。

    三人的下坠之势只是稍微缓了一缓。但迟傲臣却大喜过望,手工缝制的兽皮短靴底部的磨穿速度超乎了他的想象。

    这个发现,无疑让迟傲臣在黑暗中找到了一盏指路的明灯。按照这个方法,一直减弱下坠势头,极有可能支撑到沟底,就算不成功,摔下去的时候,起码也能将撞击的力量减至最低。

    “救……我……”直到现在凯芙拉才回过魂来。

    “去……你……妈的……”仰面朝天的虎大力艰难而不屑的回答着她的话。

    下坠的速度让三人的心脏都在超负荷运作,能够说得出话,足以证明这些人训练有素,换做普通人早已昏迷过去。

    “把黑索递给我……”迟傲臣用一只手掩住自己的口鼻,艰难异常的说一句完整的话。

    那条黑索此刻正缠在虎大力的脚上犹自晃荡着,在迟傲臣眼里,它成了一条救命索。

    凯芙拉屈起膝盖,在虎大力腿弯一碰,扯过黑索,递给迟傲臣。虽然不知道他要来干什么,但这个人却是她唯一保命的希望。

    黑索挺得笔直,索稍直接插入泥里,带出一大片飞扬的尘土。迟傲臣想尽一切方法减慢下坠的速度,包括使用索的摩擦力。

    “舒展身体,和泥面保持平衡……”

    有过降落经历的人都知道,这是跳伞的标准姿势,目的只有一个——增加和空气的摩擦面积,减缓下坠势头。为了活命,迟傲臣只能临时教导着那两个没有跳伞经历的难友。

    一秒钟有一年那么漫长,沟壑的深度远远超出了迟傲臣的想象。

    生活了近两个月的城市地底竟然有这么深的地方,迟傲臣不禁想到了庞贝,那座建造于维苏威火山附近的古城,在火山没有爆发之前,那些市民也不是悠游自在的活着?这例子和哈格姆是如此的相似。

    泥土层之后是一片粗糙的岩面。

    迟傲臣突然明白过来。这是喀斯特溶岩地貌,这下面很可能就是一条连绵不断的山脉,在经过板块碰撞后,或是火山爆发之类的原因,山脉上覆盖了一层厚厚的泥土。他们处身的地方就是一个中空的大溶洞。大爆炸则直接将覆盖在头顶的泥土震塌,从而形成了这条看不到底的深壑。

    下坠的速度虽然被黑索减缓了,但黑索再坚固,迟傲臣手上的力量再强,也无法将它插入日积月累形成的石灰石当中。他咬了咬牙,左手反扣,一双肉掌直接插入石面,白色的岩石带上划出了五条鲜血淋漓的指印。

    一接触到实物,虎大力和凯芙拉马上手脚并用,扣住了岩石带上凸起的小石柱,固定住自己的身体。

    五指连心,剧烈的疼痛让迟傲臣的眉头拧到了一起,全身直彪冷汗,待双脚分别踩在一个小小的凸时,才慢慢拔出手指。伤一点皮肉换回自己一条命,值了,不,是三条命,更值,他艰难而小心的移动着身体,攀岩一样,一寸寸的试探着向下挪去。

    底下是什么环境,迟傲臣不想考虑太多,还是先顾好眼前的事情再说,只要有足够的恒心和耐力,到达岩层区域后,再深的沟壑也就有了底限。

    那两个家伙要死要活,就由得他们自己选择了,帮人帮到搭上自己的命,绝对找不出第二个这样的人。
 
第一卷 杀戮之城 第十九章 地底沟壑
 
 
    虎大力就在迟傲臣的脚下,经过这次高空冒险,再愚蠢的人也知道保住性命才是第一要素,他也学着迟傲臣的动作,一点点往下挪。

    凯芙拉则远远的挪到了一边,她被这两个人吓怕了。一个死不要命,一个战无不胜,哪个她都招惹不起。

    三个弱小的身影贴在石灰壁上,用比乌龟还要缓慢的速度一点点的向下移动着。谁都没有再出声,精力全都用来对付眼前这面巨大的石灰壁了。

    五十尺的高度,三人爬了整整半个对时,双脚才踏上了实地。

    这里的人喜欢用沙漏计算时间,据迟傲臣估计,掉换一次约为一小时,上漏里的沙流完,刚好是半小时。

    刚一接触到实地,三人同时跌坐在地面,大口喘着气。急剧下坠之后接着是没有任何保险固定的徒手攀岩,就算是铁人也承受不了这种加诸在身心上的双重折磨。

    空气中潮湿异常,一股浓重的腐烂味道直冲鼻孔。

    微弱的光源从头顶那道遥远的口子中撒下来,影影绰绰中,这里竟然有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叶片被流动的空气吹得沙沙作响,奏出一股大自然特有的音符。最妙的是竟然有一条溪流,棕棕的水声中,偶尔还混合着一两声蛙鸣。

    这里似乎是一个远离人间的世外之地。

    迟傲臣身上没带消毒药品,他只能采取最原始的方法,直接撒一泡尿淋在伤手上,最大限度的防止伤口发生感染。随后撕下身上的一片衣衫,简单包扎了一下。

    “这是什么鬼地方?从小到大就没听说过城市下面还有这么个去处。”虎大力的双斧在下落的时候早就失去了踪影,双手抚摸着身边粗大的植物问道。

    在不知道是些什么植物的情况下就敢去摸,如果带有毒素,过敏是小事,直接休克、致命就是大条了,虎大力还真够虎够愣的。但把这里叫成鬼地方确实不错,万物生长都需要阳光,这里的植物似乎并不需要这种光源,被封闭在这里那么久,还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景像。

    大自然奥秘早已经超越了人类所能了解的极限,迟傲臣对此并不太过惊讶,而且他也知道,有少数奇特的植物并不需要阳光就能生存,有的甚至已经演变出半光合半肉食的状态,他只由衷的希望,它们不要把自己这几个人当成食物才好。

    在这种非正常的生存环境里,应该不会有太多种类的动物出没,最多也就是一些小型啮齿类动物,和一些原生腔肠动物。不过,既然有水,生命就不难进行演化,在一些密封的溶洞里,有些地质工作者还看到过早已灭绝的古生物,它们一直都在那里生活得很好。

    就在迟傲臣遐想连篇的时候,凯芙拉从衣袋里摸出一小片火石,扯了几条身上的碎布条,缠绕在一根枝条上,点燃,权当火把使用。

    火头亮起,处身的环境让迟傲臣微微色变。

    地面上满是自高处落下的杂物,还有几十团看起来像“人”的肉饼,仅能从服饰上辨认出他们原来的身份——哈格姆的佣兵和凯芙拉的卫士。

    再看周围,各种高大的植物盘根错节的交错在一起,连植株中间也密密麻麻生满了低矮的灌木,这里简直就是一个茂密的“树”林。

    几十条手臂粗的巨蚺正懒洋洋的躺在溪边,不时的吐出鲜红的分叉头感应着四周的状况,它们的眼球上覆盖着一层朦胧的白膜,对火光毫无畏惧。溪边纵横交错着一道道的爬痕,先前从天上砸下来的众多物体让这些大家伙们骚动了好一阵子,在三个人攀下来之前才彻底平息。

    “好大的树,砍回去直接可以当床睡了。”虎大力高仰着头,兴奋的望着一颗巨大的植物,就这棵树的轮廓而论,四个像他一样的大汉手拉手,才能将“树”身合抱过来。

    “这不是树,是蕨类植物。”迟傲臣一眼就认出这些是早已经在原来的世界里消失了的古老物种,但他现在没可时间研究这个,转过头,冷冷看着凯芙拉。

    这个人魔已经威胁到自己的生存,先下手为强是千古不变的硬道理,什么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之类的,完全是一句狗屁不通的混话。但,在这个神秘的未知环境里,除了虎大力和自己的双手,没有任何救助,多一个人,就多一分力量,也就多一分出去的机会……

    “你想干什么?杀我吗?”随着优美的声音,一副高挺的鼻梁从凯芙拉的面上突显出来,眨眼间变成了方婕的模样。无论谁,只要被她看过一眼,就能模仿出来。

    一听到“杀”字,“喀啦”一声大响,一大段粗壮的植物分枝被虎大力强行截断,提在手里,当成了一把巨大的木棒,他老早就有这个心思了,现在哪里还忍得住,马上做出了战斗准备。

    “虽然这副样子看起来顺眼多了。不过,给我一个不动手的理由。”

    迟傲臣可不理会凯芙拉变成谁,在他眼中,她就只有八个运动点:双手、双肩、双脚、头颈和嘴,无论想动手,甚至移动身体,都必须经过这些肌肉组织,管她什么沉鱼落雁貌、貌比天仙还是街边一个满面皱皮的卖菜老太婆,只要一转身逃跑,他就用雷廷万钧之势将她当场搏杀,他已经掌握了这个人魔的弱点,少一只耳朵可以重生,如果少个脑袋的话就不会再生了吧?
 
第一卷 杀戮之城 第二十章 最原始的诱惑
 
 
    “第一,你们需要我,多一个人,就多一分活着出去的希望。”方捷明亮的双眸,不,是凯芙拉盯着迟傲臣侃侃而谈,“第二,我也想杀你,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你这么聪明,应该不会想两败俱伤吧。就凭这两点,足以让我们暂时联合起来。”

    “我们不下手,难道等你偷袭?”迟傲臣眼里闪过一丝笑意,至少这个对手是个值得尊敬的聪明人,合作起来至少不会太过困难。“只有脱个精光的人才能让我感觉稍微安心。”

    凯芙拉瞪着迟傲臣,足足看了五秒钟,一声不响的开始解自己的衣服。这确实也是她唯一能够证明自己的机会。

    随着层层减少的衣物,一具最原始的女性胴体完全展现在火光下。

    如果能在女色上打动这个矮个子,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凯芙拉暗笑一声,梦幻般的眼神瞟向迟傲臣,柔弱的腰肢轻轻的扭动着,整个身体都散发出一种无声的诱惑。

    当我是色狼啊,又不是没见过裸体女人,H网站上这类的黄色图片海了去了,虽然不如眼前这张这么立体,但某些部位也差不多大同小异,这样就想让我动心?也太小看我了?迟傲臣吹了个响亮的口哨,绕有兴趣的看着凯芙的表演。

    迟傲臣绝对是个正常的男人,但正常不代表随便,面对凯芙拉的裸体虽然有点恍惚,还不足以乱了阵脚。

    方捷?他脑中突然冒了个念头,不清楚那个力斩丧尸于刀下的文弱女子脱光后会不会也这样?但迟傲臣也只是好奇想一下,他并不想要方捷这样的女人。

    迟傲臣身后的呼吸声逐渐粗重起来。

    他不动心,不代表所有男人都能抗拒这种原始的诱惑,至少虎大力就不是坐怀不乱的君子,凯芙拉的如意算盘并没有打错,但目标却严重错位了。

    这娘们虽然没有脸,又白又嫩的身子真他妈的丰满,尤其胸前那两团……虎大力的眼睛牢牢的盯着凯芙拉,双手却死死的抓着那根临时做成的大棒,手背上青筋直冒。

    “把你的衣服和武器踢过来。”迟傲臣的语调还是那么冰冷而无情。

    该死的矮个子,千刀万剐的臭男人……凯芙拉在心底把所有能想到的骂人的话全都过滤了一遍,迟傲臣的表现对她来说相当于一种最直接的羞辱,再怎么说她也是女人,这么直接的无视,哪个有几分姿色的女人也受不了,要不是他眼睛里还有那么一丁点的好奇,差点就认为他已经丧失了男人的功能。

    至于那个傻大个,看吧,尽管看吧,等出去后,非把这双牛眼挖下来当弹子打不可。

    “这样我才稍微放心,”迟傲臣的脚稳稳的踏住地上的黑索和衣服,随手脱下自己的外袍,抛了过去,邪邪的一笑:“穿上吧,如果要剥光一个女人的衣服,至少也要我自己亲手,才会乐趣无穷。”

    “有哪个女人肯被你剥,才是见了鬼了。”凯芙拉恨恨的咬了咬牙,宽松的外袍一抖,将娇美的躯体掩盖起来。

    致命的诱惑消失了,虎大力彻底松了一口气,这该死的骚娘们,这么能折腾人,但迟傲臣怎么回事?面对这个肉体炸弹,愣是一点也没动心,这份定力可真够强的。

    一股幽淡的气味飘了过来。

    凯芙拉在脱衣服的时候,把火把插到了地上,一簇寸多长的树叶直接被烧成了焦炭,气味正是从那里传出来的。

    好熟悉。大麻?不。罂粟?也不是。

    古柯碱,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可卡因,作为遗毒无穷的毒品,它的大名举世皆知。迟傲臣并非瘾君子一族,他虽然间歇性使用海洛英、可卡因这些毒品,也曾服食过少量砒霜,但只要不摄入过量毒剂,体内就会慢慢产生对毒素的免疫力。

    这是锻炼身体和磨练精神意志的一种特殊的方法,也是古人行走江湖时的防身法门,老头子却把这一套用到了迟傲臣的身上,那些古墓中经常会遇到这类有毒的机关,如果不是这种先见之明,迟傲臣哪还能活到今天。也正是这种特殊原因,迟傲臣的身体才大异常人,在酒馆时就算饮下那杯酒,以他体内存在的毒素抗体,那种份量的毒剂也不见得会致命。

    迟傲臣半眯着眼,这股熟悉的气息让他的大脑亢奋了起来,比之凯芙拉所带的效果强多了。

    温暖潮湿的环境刚好适合古柯树的生长。但秘鲁、哥伦比亚那些地区,常年都有充足的阳光。难道,这些古柯植株也产生了变异?

    植物轻擦着皮肤的感觉比情人的抚摸还要温柔,至少赤裸着上身的迟傲臣就是这种感觉。

    这是一个天然井底,面积足有四五千坪,四面除了粗糙的石灰岩,再没有出路直通上边。

    迟傲臣仰高头,看着那个不大点的天空。难道真的要一步一个脚印顺着原路爬出去?

    攀岩?这项工作的难度不亚于徒手攀登珠穆朗玛峰。就算是最杰出的攀岩高手面对现在的环境,也只有徒呼奈何的份儿。而且,除了石灰石,洞壁上面还有大量的泥土,即便算不上松软,但绝对承受不起一个成年人的重量。也就是说,即便有铁柱磨成针般的毅力,也无法从原路上去。

    即然出不去,不如就……

    迟傲臣的心脏“砰砰”跳了几下,不如马上展开一段神秘的地底探险之旅吧。

    “我饿了。”说这句话的不是头脑单纯的虎大力,而是迟傲臣。

    一句完全不知所谓的话让虎大力圆瞪了双眼,其实他的肚皮早就在打鼓了,但他却很清楚现在不是考虑这个的时候,聪明如迟傲臣,怎么会讲出这么幼稚的话来?

    “找到了出去的路?”虎大力都要置疑的话,凯芙拉则直接想到了出路上面。她一直都在观察四周的环境,但却没发现任何通往外界的路,这些植物中间不但没有路,连东西南北都分不出来。

    “在酒馆的时候本就没吃多少,今晚又有这么热烈而且激情的派对,想不饿都不行。”迟傲臣懒懒的伸了下腰身,人类还真是复杂,这么直白的话愣是没人相信。

    “路?你看不到我又怎能看得到?我又不会透视术。”说完这句话之后,迟傲臣竟然闭起了眼睛,朝左边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