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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妻媚妾 | |||||||||||||||||||||||||||||||||||||||||||||||||||||||||||||||||||||||||||||||||||||||||||
作者:寘忆,更新时间:2008-4-11 23:18:00,完成字数:2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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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小忆的大三很快就过完了,接下来便是漫长的暑假。 临近放假的前两天,一向偏爱他的系主任林寿找到他,要他参加下半年一个很重要的美术大赛,作品必须是比较独特的风景写生,而且还说奖品十分丰厚,获得第一、二名的参赛者,举办方会安排免费去法国巴黎玩一趟。 莫小忆对巴黎向往已久,自然十分响应老师的要求,立马答应参赛。 正式放假那天,莫小忆刚走出宿舍楼,便见到一袭飘逸长裙的白尘正站在树下等他,清冷的俏脸泛出一抹淡淡的笑容,看的莫小忆怦然心动,虽然结婚也有半年了,但白尘每个神态依然能让莫小忆找到一种刚刚恋爱时的悸动。 “尘尘,你的东西都收拾好了?”莫小忆上前牵住白尘细腻的小手。 “我没什么东西需要带的,一些小玩意全装在这个包里了。”白尘调皮吐吐舌头,拍了下背在身侧的垮包。 “那我们回家吧,明天我和你一起去妈妈那儿,也该看看小宝了,不知道他长大点没有……”莫小忆宠溺的拿过白尘肩上的包,背到自己身上。 “他呀,说不定我妈喂了‘猪快长’给他吃呢,能不长么?”白尘狡黠的眨眨眼睛诡笑,暗想如果让莫小忆看到洛昕亚五六岁的模样,不知道会是如何吃惊。 莫小忆并没有注意到白尘异样的目光,不在意笑笑,拥着她朝前走。拐过一道弯,从图书馆那边闪出的一个娇小背影引起了莫小忆的注意,天蓝色的短袖T恤,颜色稍微深点的蓝色牛仔短裙,正是裴芊芊。 “芊芊!”莫小忆松开白尘,扬声打招呼。 裴芊芊回头望见莫小忆,没有半丝惊喜,脸上表情平静的根本不是莫小忆所熟悉的样子,仅仅只在唇边绽出一抹很淡很淡的笑意,轻轻打了声招呼:“小忆哥,你也才走啊!” 莫小忆有点不太习惯现在的裴芊芊,内心隐隐有着说不清的惆怅与失落,亲密相处了三年,她是他唯一的异性好友,一朝疏远,竟是如此不舒服,自己果然还是在意她的啊! 裴芊芊自从知道莫小忆有了女朋友后,不知道是为了避嫌还是为了修补破碎的心,反正就是和他保持距离,能躲就躲,也不再主动给他打电话,更别说象以前那样对着他可爱的笑了,曾经明亮的眸子总是罩着一层轻愁,令莫小忆情不自禁心疼,却又无可奈何,长痛不如短痛,既然不能给她任何承诺,那就让她远离吧,只是心为何那么难受?! “芊芊,署假准备干什么?”莫小忆挤出笑容问道。 “暂时没想,我得先走了,祝你们假期愉快!”裴芊芊云淡风清回答,冲着白尘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然后转身离开,在莫小忆看不到的那一瞬间,有晶莹的泪水滑出她的眼眶,碎了一地。 “小忆,芊芊长的好可爱哦,我真希望有个这样的妹妹!”白尘望着裴芊芊快速离去的背影,似笑非笑说道。 “是么?芊芊是很可爱!”莫小忆心不在焉回道。 白尘主动牵住莫小忆的手,两人各怀心事陷入沉默,直到走出校园钻进出租车。 回到左岸花园,莫小忆躺到沙发上朝白尘招了招手,白尘一改平日的疏淡,乖乖走向莫小忆,仿若温驯的猫咪那般偎进他的怀里,两人默默相拥,过了好一会,莫小忆才开口道:“老婆,我答应主任参加美术大赛,所以过两天便会去滇南写生,也许是一个多月,你有什么打算吗?是跟我去还是上孤儿院陪妈妈?” 白尘抬起脸望着莫小忆,眼眸闪了闪道:“那我陪你去吧,顺便写写生玩,反正我们下半年也会安排室外写生课,就当提前准备作业得了!” 莫小忆开心的笑了,就怕白尘不肯跟他去,这下可以放心了,双臂忍不住用力搂紧爱妻,低下头重重吻了一下白尘的俏脸道:“真是太好了,我还在担心孤孤单单一个人上路呢!” 白尘斜睨莫小忆一眼,撇撇嘴道:“你不会是假装高兴吧?听说滇南居住的全是少数民族,以盛产美女出名,那里的温泉具有治病养颜的功效,而且还可以男女同浴,你就不怕我跟着去让你少了艳遇的机会?” 莫小忆故意恍然大悟道:“哟,难不成你跟我去是怕我艳遇?” 白尘“咯咯”笑道:“少臭美了,我才懒得理你艳不艳遇,只是听说那里很好玩,还有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赶尸驱鬼天葬什么的,那里的生活更是神秘,我早就想找机会去看看了!” 莫小忆望着白尘满脸向往的娇俏模样,情不自禁低头吻住她嫣红的唇,一只手极不老实伸进她的衣内,很快便传出两人的喘息声…… 第二天,莫小忆带着白尘上孤儿院探望白静秋,顺便告诉她去滇南写生的事。 洛昕亚算出莫小忆会上白家,早在他进门前就恢复成一岁左右,粉雕玉琢的可爱模样简直人见人爱,莫小忆开心的将他抱到腿上逗着玩耍,白尘却故意让洛昕亚叫爸爸,洛昕亚悄悄狠瞪了白尘一眼,为了怕莫小忆看出破绽,只好装成刚呀呀学语的幼儿,含糊不清叫着“爸爸”,引得莫小忆燥红了脸,白尘却捧着肚子狂笑,一点不顾形象。 “小忆,洗手间的水箱有点漏,你会不会修?”白静秋慈爱的望着宝贝女婿。 “会,我去看看。”莫小忆将洛昕亚放到沙发上坐好,闪身进了浴室。 洛昕亚站起,直接从沙发跳到对面的沙发上,两只软软的小手掐住白尘的脖子,愤愤骂道:“死婶婶,坏婶婶!” 白尘好不容易收住笑,打趣道:“哟,怎么是我坏了?明明是你自己想叫爸爸,关我什么事?再说了,他不是你的砚叔么,叫爸爸也未偿不可,何况成了他的儿子,你父王就更不好砍你的小蛇头了!” 洛昕亚放开手,不屑的撇撇嘴道:“我才不怕砍头,我只是怕我的兰袂儿会伤心,她可是爱煞了我!”说完两眼上翻,甜蜜蜜笑了,一脸情深款款的表情。 白尘笑倒,拧着洛昕亚的小脸调侃:“哟,臭小子早恋哦!” 莫小忆走到洗手间门口,恰好望见洛昕亚脸上完全不同于幼儿的神情,脑中“倏”的涌上一个大大的问号,眼眸里掠过一抹深沉的幽光,却是不露声色走出客厅,洛昕亚立马恢复常态,如同乖娃娃那般依进白尘的怀里。 吃过饭,莫小忆便带着白尘告辞回家,顺便采购了一些路上用的东西,准备明天就动身去滇南,连机票都订好了。 夜深人静,莫小忆躺在床上想问题,久久没能入睡,白尘依然睡在隔壁,这是一对标准的无性夫妻,莫小忆不知是守白尘的婚前条约,还是为了遵守师父交待的必须满二十五岁才能与女人同房,总之既使再冲动,最终还是忍住没有侵犯白尘,由此可见他克制欲望的能力不是一般的强,听说这种具有超强理智的男人都是可怕的人物! 手机响起,云宵的声音懒懒传来,“忆,旭日集团又损失了一个亿,照此下去,离破产不远了!” 莫小忆意兴阑珊答道:“我没兴趣管他何时破产,明天我就要飞往滇南写生了,具体去多久还不知道,你们自己先忙吧!” 云宵吃惊尖叫:“不可以去,现在正是紧要关头,你怎么可以跑到那么偏远的地方?” 莫小忆没好气答道:“我会带着手提电脑去的,除非没信号,否则我一样可以在网上摇控,你别叫的这么凄厉行不行?好象死了老婆似的……” 云宵恶狠狠磨牙齿,“该死,姓莫的,你竟敢诅咒我老婆?” 莫小忆“嗤”的笑道:“你不是还没有老婆吗?激动什么啊,我要睡了,拜拜!” 云宵咬牙切齿抢先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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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的凉风习习撩人,太阳热辣辣晒了大半个月,近两天却开始变阴,没有乌云罩顶,而是凉爽的云淡风清,正是出门游玩的好天气,不会热的象住蒸笼。 莫小忆早早起床,简单梳洗过后,背着旅行包和他的手提电脑,带着白尘出门,上午九点的飞机,离现在还有两个多小时,可以先去街上吃顿美美的早餐,然后在候机室聊聊天就过了。 不是旅游旺季,所以候机室的人并不多,白尘窝在莫小忆怀里看漫画书,也不知从何时起,她越来越绻恋莫小忆的怀抱,只要两人私下相处,白尘必定毫不客气窝进他的怀里,慵懒的模样犹如柔弱无骨的猫咪。 两个小时一晃而过,排队登机,系好安全带后,飞机嘶鸣着冲上云宵。 白尘是第一次坐飞机,显得特别兴奋,宛若几岁的孩子般,望着窗外掠过的朵朵白云,不住摇着莫小忆的胳膊哇哇怪叫,没有了平日的狡黠与深沉,有的只是满脸动人的纯真,旁若无人的娇态逗得莫小忆不住轻笑,温柔的揽住她的肩,任由她大惊小怪发嗔。 到达滇南机场已是中午,匆匆吃过中饭,莫小忆买了两张汽车票,往最边垂的小县城泊阳而去,准备进泊阳的纳西山写生,听说那里不仅风光奇特,而且还有许多神奇的传说,最吸引他的莫过于纳西山内一个叫雅里西亚的小村庄,那里只有女人没有男子,绝佳的风水养育了绝佳的美人,这也是莫小忆坚持要到那里写生的原因,没有什么能比美景佳人更让人生出创作的欲望。 从滇南市到泊阳县还有五六个小时的车程,一路上风光旖丽,莫小忆和白尘看的兴致勃勃,一点不觉得旅途疲累,只希望能快点到达纳西,好见识一下传说中最神秘的圣女之地。 “小忆,雅里西亚真的全是女人吗?”白尘斜*着莫小忆的肩问道。 “嗯,书上电视上都是这么讲的,听说她们对于男女关系很开放,每次出外面遇上心仪的男人便会绑做情郎,而且随时随地都可以洞房,比古时候的山大王还强硬,一旦生了儿子就送给父亲或者隔邻的光棍村,女儿则留在雅里西亚……”莫小忆耐心讲解自己所掌握的零碎片段。 “啊,抢男人?那你不怕她们抢你吗?”白尘惊呼。 “我又不是笨蛋,干吗躺在那里任她们抢?”莫小忆白了老婆大人一眼,既而诡笑道:“倒是你得注意一点,听说雅里西亚隔邻的光棍村也是以抢老婆为乐的,只不过他们不象雅里西亚女人那样霸王硬上弓,抢到女人如果对方不愿意,他们不会强迫侵犯,最多想办法讨好几天,实在不行就放掉,算是比较文明了。” “我才不怕他们呢!”白尘撇撇嘴。 莫小忆哂笑,趁人不注意猛的低下头,飞快吻了一下白尘的红唇,在白尘抬头怒瞪他的时候,故意做出一副非常无辜的表情,逗的白尘娇嗔大发,“咯吱咯吱”直磨牙齿,将他露在衣袖外面的胳膊咬了一排深深的牙印。 泊阳汽车站下车,转坐小中巴,几十分钟后,纳西镇遥遥在望,中巴车缓缓驰进简陋的车站。 “哇,终于到了,好开心哦!”白尘满脸兴奋抢先跳下车。 “老婆,小心一点!”莫小忆赶紧跟上,一把抓住白尘的手,踏上青石板铺就的老街。 纳西镇居住的人口并不算少,几个少数民族杂居,生活习惯大致相同,每隔五天便是赶集的日子,四乡八邻都会跑到镇上来摆摊或购买东西。 此时已近黄昏,山巅挂着火红的夕阳,将整个镇子涂的金碧辉煌,仿若染上了一层华丽的琉璃,青绿绿的河水流过镇前,在镇外形成一个宽阔的浅水湾,波光粼粼的河水倒映着两边青山巨崖,河上架着爬满青苔的石拱桥,破旧的木栏杆,古色古香,令人想起古时候的西湖,只是少了身穿古装的美人娉婷走过。河边沙石堆积,被夕阳一照,仿佛堆了满地金子,沙滩上搁着缀满历史沧桑的小舟,静静点缀风景,山上偶尔响起暮鸟啾鸣,打破了黄昏的宁静,美丽的纳西果然如诗如画,仿若人间仙境。 “太美了,我真想一辈子住在这里!”白尘伏在桥栏杆上,望着对面水天相接之处,一对翩翩高飞的鹜鸟,想到王勃《滕王阁序》中两句千古名诗:“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情不自禁痴痴感叹。 “是很美,比我上次去的巫龙山还要美上几分,啧啧,很庆幸选择来此地写生,放眼天下,只怕再找不着比这里更神奇的地方了。”莫小忆迷恋的望着远处那座宛如雕刻的纳西山,山的背后就是传说中的圣女之地雅里西亚了。 “光风景就这么美了,不知道接下来还会有什么好玩的事发生哦!”白尘期待的喃喃自语。 “嗯,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的,天快黑了,我们赶紧去找招待所吧!”莫小忆打断白尘的雅兴,拉起她走过长长的石板街,边走边寻找旅店。 街道两边穿着少数民族服装的人都用好奇的目光望着莫小忆夫妻,从他们友善的目光可以看出他们很纯朴,不少人还冲着两人微笑,莫小忆也以微笑回敬。 已经快走完整条街道了,依然没有发现住宿的地方,莫小忆只好拦住一名中年汉子问,才知道招待所都集中在街尾的镇政府附近,道过谢,两人又朝前走,远远望见一栋两层的新木屋,黑色横匾写着龙飞凤舞的“和风客栈”,门前挂着两盏大红灯笼,颇有点古时候的江湖味道,换句话说,这样的客店只在古装电视里看过,与一部挺有名的电影“新龙门客栈”非常相似,店老板一定是武侠小说看多了。 “客官,要住店吗?” 风情万种的年轻老板娘姗姗走出店门,笑靥如花招揽生意,如瀑青丝挽在头上,梳着高高的古代发髻,鬓边插着银色珠花,美丽的俏脸涂着胭脂,一袭天蓝色的古典长裙,袖口裙角绣着花纹,迈着细碎的莲步,将阿娜身段衬托的越发妖娆诱人。 莫小忆惊鄂,还以为看到古龙小说里的风四娘,老天,这个客栈莫非真是从古代穿越来的人创办的? 老板娘静静望着莫小忆,慧黠的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明明已经三十来岁的人了,那神情却犹如十几岁的小姑娘,透着俏皮与可爱,真是一个古怪的女人。 莫小忆很快恢复常态,也跟着学古人的口吻道:“老板娘,还有上等的客房吗?给我来一间!” 老板娘“噗嗤”一笑,赶紧伸出白嫩的柔荑捂住樱桃小嘴,待收住笑容,才优雅的做了个请的手势:“客官请进!” 白尘紧傍着莫小忆,见他和老板娘表演,差点笑翻,使劲忍着别让自己爆笑出声。 登记完,老板娘带着莫小忆夫妻上到二楼,打开最东边的一间大屋道:“二位就请住这间吧,这可是本店最好的房间,一推开窗子就能望见外面的河湾……” 莫小忆依言推开窗户,青山绿水尽收眼底,果然是观赏风景的好地方,不禁满意的点了点头。 老板娘喋喋不休说道:“楼下有温泉可以洗澡,至于就餐,客官可以选择在本店,也可以去街上别的饭馆,当然,最好是在本店,因为本店的厨师是全镇最好的,保证让你们吃的开心,如果有什么需要就给我说一声,希望二位住宿愉快!” 莫小忆礼貌的道谢。 老板娘临去之前,略迟疑了一下又道:“夜里最好别出去,我们镇上不大太平,经常闹鬼,小心为妙!” 莫小忆一愣,眼里有精光一闪而过,随即笑道:“好的,我记住了!” 老板娘这才撩起长裙跨出门框,姗姗离去…… |
莫小忆最终还是选择在和风客栈吃晚餐,很想尝尝所谓最好厨师的手艺究竟好到什么地步。 因为不是旅游旺季,所以客栈除了莫小忆夫妻,就只有两个年轻小伙子,其中一个还是外国帅哥,黄头发蓝眼睛,苍白的接近病态的皮肤,据说也是慕名而来。 宽敞的饭厅摆着十几张桌子,可见平日生意并不差,但今天晚上却只坐着两桌客人,也就是住在店中的四个年轻人。虽然客不多,但客栈的厨师依然给他们各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而且做的极为精致,堪比得上五星级酒店,丝毫没有偏远乡下的简陋与寒酸,令人不禁要怀疑,这厨师是不是古代御厨的后代,否则乡野之中如何能整出这般色香味俱全的佳肴? 莫小忆这桌一共有六道菜,外加附送的糯米糍粑。 三道烹饪精美的野味,装饰着蔬果雕成的漂亮花边,或烤或煎或煮,香气扑鼻。另一道不知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豆腐,淡淡的柠檬黄,麻将块大小,雕着奇怪的图案,配上一种不知名的野菜,轻轻放进嘴里,嫩滑中透着淡淡的清凉,咽下去后,唇齿留香,令人回味无穷。还有一盅野菜粥,洁白的大米配上黄色的小米,丝丝缕缕的嫩绿色菜叶,看似简单,但入口即化,只怕是喝过它便再也不想喝别的粥了。 虽说每道食物都诱人至极,但最让莫小忆喜爱的还是那道地方特色极浓的“竹蒌粉蒸肉”,半肥半瘦的肉片用特制的香料腌上几个小时,两面沾上炒香的细米粒,然后一层层码进圆弧形的竹蒌,每一层都用竹片垫好,那竹片也不是普通的竹,而是纳西特有的香竹,码好后立刻放到锅里蒸,这样出来的肉片不仅没有半分油腻,而且粉粉嫩嫩特别爽口,加上浓郁的竹香,味道堪称天下一绝。 最后端上来的是四个糯米糍粑,用只有纳西山顶才有的香叶包的,自然也和莫小忆以前吃过的味道不一样,先别说香叶的独特味道,就糍粑里喷香的野鸟肉馅便足够让人流口水。 “老婆,这真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了,来,多吃点,回去后就吃不到了!”莫小忆大快朵颐的同时,不忘殷勤往白尘碗里夹菜。 “嗯,你不觉得奇怪么?这山野之中怎么会有手艺那么好的厨师?好吃的有点过于虚幻了,唉,连我这种不贪嘴的人都恨不得住在这里吃上一辈子,简直太不可思议。”白尘若有所思感叹。 “唔,说不定人家是皇家御厨的后代呢,别想那么多了,赶紧吃吧!”莫小忆夹起一片粉蒸肉扔进嘴里,陶醉的闭上双眸细嚼慢咽,久久回味,生怕咽下去就没有了。 “那倒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更何况是神秘的纳西,说不定藏龙卧虎,不想也罢!”白尘含糊不清低喃,幽深的瞳仁却划过一缕诡黠的光芒。 满桌食物被莫小忆两口子吃的点滴不剩,完全超过平日的食量,随意瞄瞄旁边两个年轻人,桌上的六个盘子也全是空的,奇怪的是,这么好吃的菜却非常便宜,简直就是城里的快餐价格。 老板娘笑盈盈走进饭厅问候众人有没有吃好,莫小忆忽然有种非常奇怪的感觉,老板娘一定不是什么普通人,她的一举手一投足透着高贵的祥瑞之气。 四个年轻人自然是满意极了。 莫小忆酒足饭饱,回房拿上干净衣服准备去洗掉满身风尘。 客栈后面有两间露天屋子,居然是洗温泉的地方,椭圆形的大池,中间隔着竹帘,为了方便男女共浴,有温热的水从地底喷涌上来,“咕嘟咕嘟”,仿佛锅中滚开的水,翻着沸腾的白浪,水很清,带着一缕奇怪的香味,闻进鼻子顿觉神清气爽,浑身舒暢。 莫小忆和白尘各据一头,坐在水中尽情舒展四肢,泡了近一个来小时才恋恋不舍上岸。 步出浴室,走在前面的白尘与冲过来的一名男童撞了个满怀,小男孩一屁股坐到地上,瞪着大眼睛寻找罪魁祸首。 这是一个六岁左右的漂亮娃娃,穿着淡紫色的古装练功衫,长发披肩,美的不在洛昕亚之下,白晳透红的小圆脸,微微上翘的红唇,眼睛大的如同漫画里的人物,清亮如水,泛着淡淡的蓝色。 “有没有摔疼?”白尘弯下腰准备扶小男孩。 “神仙姐姐,你好漂亮!”小男孩痴痴望着白尘的脸,答非所问。 “是吗?姐姐觉得你也很漂亮哦!”白尘微笑扶起孩子,趁机在他粉嫩的小脸上捏了一把,嫩嫩滑滑的,手感好极了。 “姐姐,我可以亲亲你吗?”小男孩搔搔脑袋,眨巴着大眼眸露出灿烂的笑容,唇边却飞快闪过一抹狡黠。 “不可以!” 莫小忆莫名觉得小男孩的笑容有古怪,令他心悸,忍不住抢先发话,一把拉住白尘藏到身后,同时一双略带敌意的目光瞪着小男孩,瞧他那人小鬼大的模样,分明就是一只小色狼! 小男孩天真的歪着脑袋看向莫小忆,好奇问道:“为什么不可以?” 莫小忆本想不搭理他,但一见那双清澈如同婴儿的星眸,又有点不忍心,板着脸没好气道:“因为她是我老婆!” 白尘首次发现莫小忆居然有这么强的独占欲,却没想到是小男孩似曾相识的诡笑让他失态,忍不住咯咯笑道:“变态,人家还是孩子耶,你竟连孩子的醋都吃?” 小男孩失望的准备离开,忽然浑身抽搐,满脸惊恐指着浴室里面叫道:“鬼,鬼!” 莫小忆下意识转过身朝里面张望,小男孩迅雷不及掩耳冲到白尘面前,纵身一跃便扑到了白尘身上,两只小胳膊搂住她的脖子,柔嫩的小嘴对着白尘的嘴重重“啵”了一下,待莫小忆转回身,小男孩已经跳到地上,得意洋洋大笑着跑开了。 “小色鬼,你给我站住,我要剥了你的皮!”莫小忆怒吼。 “我才不是小色鬼,我叫西米乐,神仙姐姐,你可要记得我的名字哦!”西米乐逃跑的速度完全不象个五六岁的孩子,一眨间的功夫便消失的无影无踪,只听到声音远远传来。 白尘从未见过莫小忆如此暴怒的模样,捧着肚子笑的花枝乱颤。 莫小忆则是恨恨望着西米乐消失的方向,内心挫败极了,仿佛好象曾无数次败在他的手中,令他内心说不出的沮丧与恼火! 白尘总算笑完,拉着莫小忆的手柔声安慰:“好啦,西米乐只不过是个孩子,犯不着和他生气!” 莫小忆阴着脸道:“你瞧他那盯着你流口水的模样,哪象个孩子?该死的,可恶!” 白尘颇有点好笑的拖着莫小忆来到客栈前面,美丽的老板娘正悠闲躺在门前的摇椅上,西米乐则坐在老板娘旁边,两条小小的腿蜷缩于凳子上,手里拿着不知名的野果猛啃。 “神仙姐姐,你要不要吃果果?很好吃哦!”西米乐朝白尘伸出手,满脸谄媚的笑意,压根不去看莫小忆吃人的目光。 “我不吃,你自己吃吧!”白尘笑着摇头。 老板娘冲着白尘微微笑道:“你可真幸运,我儿子从不主动对人示好的。” 白尘微讶:“西米乐是你儿子?” 老板娘点点头,宠溺的目光望向西米乐,脸上净是慈母的温柔。 西米乐狡黠的瞥了冷着脸的莫小忆一眼,上半身倚*到母亲肩上,脆脆说道:“阿妈,神仙姐姐好漂亮,可是旁边那个大叔就不行了,脸臭臭的,好难看哦,真是那个鲜花插在牛粪上!” 老板娘怒瞪了儿子一眼,随即笑呵呵转向莫小忆赔礼道:“真是对不起,小孩子胡乱说话,请不要放在心上!” 莫小忆差点气炸了肺,叫白尘做姐姐,却叫自己为大叔,那个死小鬼一定是故意的,不过在人家母亲面前又不好和孩子计较,只好挤出一丝笑容道:“没关系,你儿子挺可爱!” 西米乐似乎读透了莫小忆的心思,背着母亲的视线对莫小忆抛出一个挑衅的笑容,莫小忆生怕自己冲过去掐断他的细脖子,赶紧借口要上楼休息拉着白尘告辞。 |
夜幕越来越暗,天边有淡淡的白色月儿冉冉升起,对面的镇上相继亮起灯火,河中的灯光倒影煞是美丽。 莫小忆关上窗,轻轻牵住白尘的手道:“老婆,我们去外面看月亮吧!” 白尘莞然一笑,温驯的点点头。 莫小忆拉着白尘出房门,穿过长廊,准备上西边的露天晒台看山村夜景,拐过一道弯,才发现另外两名年轻游客正坐在那里聊天。 “嗨,你们好,我叫贝克汉斯,来自英国。”开朗的贝克汉斯笑着用非常流利的汉语打招呼。 “我叫汤劲锋,汉斯的同学。”憨厚温和的汤劲峰则是微微扬了扬唇,显得文质彬彬。 莫小忆也跟着向对方介绍了自己和白尘,汉斯十分殷勤拉过两条小竹凳请两人就坐,四个年轻人一见如故,坐在明月下天南地北瞎侃。 汤劲锋不是个健谈的人,只是偶尔说几句,莫小忆的话也不多,倒是白尘兴致勃勃妙语连珠,象个好奇宝宝那样什么都问,当然,最活泼的要算贝克汉斯,大部分时间都是他在侃侃而谈,普通话说的简直比不少国人还好,据说他的父亲对中国文化十分感兴趣,不仅支持妹妹嫁到中国,而且还从小便教汉斯学中文,因此酷爱中国历史的汉斯最终还是选择来到中国上大学,并且选的就是历史系。 自从知道中国有个美丽而神奇的纳西,贝克汉斯便满心向往,刚放暑假就拉着好友汤劲锋匆匆赶来了,比莫小忆早来了两天,两人打算在这里过完炎热的假期再回去上学,这点倒是与莫小忆的计划不谋而合。 四个人聊着聊着便聊到了老板娘,贝克汉斯喋喋不休讲起前天在街上听来的关于老板娘的故事。 老板娘是十年前来到纳西镇的,虽然她的来历非常神秘,但善良的纳西人还是接纳了她。 六年前,老板娘忽然消失了几个月,再次回到纳西七个月后便生下了西米乐,没有人知道西米乐的父亲是谁,老板娘也从不跟人提起自己的故事,每天只是自得其乐过日子,因此在镇人心目中,总喜欢穿古装长裙的老板娘变的更加诡秘,在她风情万种的外表下面,藏着的是令人无法摸透的莫测高深。 西米乐两岁时,老板娘请人盖房开了这家“和风客栈”,一如她的服装,充满古典风味,随着纳西风景区的开放,游客越来越多,她的生意也愈来愈好,尤其是半年后忽然来了一个奇怪的年轻厨师,瘦长的身子穿着青色长褂,五官端正,有着仙风道骨般的飘逸。如其说他是厨师,还不如说他是诗人,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不象厨师的厨师偏偏能烧一手天下无双的好菜,别说外地游客流连忘返,就连本镇的人也经常上“和风客栈”吃饭,让老板娘赚了不少银子,一跃成为纳西镇的首富。 不过,富了的老板娘并不以有钱人自居,而是经常拿出钱财帮助镇上的穷人,或者出资修路架桥,良善之举赢得了纳西人更多的好感,提到她,就连几岁的小孩也非常尊敬。 除了神秘的老板娘,西米乐也被纳西人看成怪胎,说好听点就是神童,据说他刚出生两个月便开始说话走路,四岁独自进山狩猎,“和风客栈”吃的野味全是他猎来的,猎技之强连镇中的青壮小伙子都比不上,根本不象是几岁孩童能干的事,不得不令所有人咋舌,最奇怪的是老板娘居然一点不担心他,也不知是自信儿子的能力,还是故意要如此训练西米乐,总之这是一对奇怪的母子! 其实,莫小忆最初望见老板娘的时候,就感觉出她不是普通女人,那个狡猾的小鬼也不是什么普通孩子,他的表现更象一个迷你版的成年人,因此莫小忆才对他的暧昧表情充满了敌意,只是无法猜透他们到底是什么来路,难道是修练成精的妖怪?或者是下凡的仙人? 月上中天,贝克汉斯终于说累了,打着呵欠道晚安,与汤劲锋告辞回房。 莫小忆也拉着白尘回到房间,推开窗户,任由皎洁的月儿静静泄进屋内,涂的满壁生辉。夜凉如水,风儿随着空气轻轻拂动,屋前杂草丛传来细微的虫鸣,山上偶尔响起夜鸟轻啼,除外便是一片寂静。 白尘伫立窗前,默默欣赏着美丽的乡村夜景,满足的感叹。 莫小忆伸出双臂从后面圈住爱妻娇小的身子,闻着她身上淡淡的香气,情不自禁醉了。 白尘忽然问道:“你觉得老板娘说镇上闹鬼是真的吗?” 莫小忆不置可否回答:“或者是真的吧,这种偏远山村怪事就是多,闹闹鬼也不稀奇,只要不伤到人就行,你害怕了?” 白尘用力贴紧莫小忆的胸口,露出小女人柔态悠悠答道:“只要跟着你,我就不会害怕!” 莫小忆心情一阵激荡,低头轻吻白尘的耳垂,用十分感性的声音说道:“我爱你,老婆,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会豁出小命保护你的!” 白尘闭上双眸,羞涩的“嗯”了一声。 莫小忆松开白尘,伸手关上窗户,将月色与虫鸣关到了窗外,然后弯腰抱起白尘放到宽大的竹床上…… 晨曦透亮,莫小忆感觉怀中有个冰凉的东西轻轻蠕动,低眸一看,原来是白尘,恍惚想起昨夜两人同床共枕的情景。婚后半年多,从未如此亲密同躺一个被窝过,体质阴寒的白尘一年四季都是浑身冰冷,莫小忆火热的肌肤碰上她一身清凉,不仅没有消掉欲火,反而还激起了难以遏制的欲望,正当他以为再也无法遵师嘱守身到二十五岁的时候,白尘却偏偏睡着了,使劲摇都摇不醒。莫小忆实在觉得偷吃意识不清的老婆是种罪过,只好苦笑着用手解决,相拥着度过漫漫长夜。 白尘依然没有睡醒,整个人爬到莫小忆肚皮上,如同八爪鱼那般缠住他,脸蛋使劲往他的脖子里埋,发出一声满足的低吟。 莫小忆唇角轻扬,幸福的笑了,任由白尘搂着他,享受这份醉人的温馨。 手机悦耳的铃声响起,惊醒了熟睡的白尘,猛的抬起脑袋,眨巴着朦胧睡眼四处张望。 “老婆,你再睡会吧!”莫小忆温柔的拍拍白尘的背。 白尘“嗯”了一声,继续趴在莫小忆身上,一下子又睡着了。 莫小忆偏头望望床头柜上依然响过不停的手机,低咒一句该死,极不情愿伸手拿起。 “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们又有两千万进帐了,嘿嘿,两千万噢,等做完这笔生意,我打算去埃及看金字塔,你要不要去?”云宵喜滋滋报告。 “该死的,你就为了这种小事大清早扰我清梦?”莫小忆压低声音闷吼。 “喂,这还叫小事?你的意思你那份钱不要了?嗬嗬,我不介意你转送给我的,等你百年之后,我保证送最豪华的花圈,还有风水最好的墓地……”云宵坏笑着喋喋不休说道,摆明了就是报复莫小忆曾经说过送他墓地。 “休—想!”莫小忆从牙缝挤出两个字。 “唉,我就知道你不是那种把金钱当粪土的人,罢了罢了,不和你抢了,有件事需要你帮忙,你那里有信号能上网吗?”云宵装模作样哀叹后转移话题。 “没有!” “骗谁,手机都能打,网络为什么没信号?你是不是想偷懒?”云宵一激动就用尖嗓子吼叫。 莫小忆赶紧将手机移离耳朵,免得被他的魔音穿破耳膜,待他尖叫完,语带嘲弄的说道:“你这个电脑白痴,网络和手机是同一回事吗?纳西不少人用手机,自然有信号了,但没有人用无线上网,明白了吗!” 云宵沮丧道了声“拜拜”,“啪”的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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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小忆刚下楼,便撞见西米乐抱着个大西瓜从厨房窜出,老板娘一脸无奈倚门框望着宝贝儿子的背影苦笑。 “嗳,大叔,您老起床啦,好丢人哦,太阳都晒屁股了!”西米乐歪着脑袋送给莫小忆一个嘲讽的笑,转向他身后的白尘时,立马变成了纯真热情的笑容,喜滋滋拍了拍怀里的西瓜道:“神仙姐姐,过来,我们吃西瓜,我专门从厨房搬来给你吃的噢……” 莫小忆冷冽的目光射向西米乐,抿着嘴一声不吭。 西米乐压根不在意莫小忆的敌意,狡黠的大眼眸闪了闪,阴阳怪气扬声叫道:“哇,大叔,您的鼻子快冒烟了!” 白尘不仅不帮莫小忆,反而还跳到一边看热闹,满脸戏谑的笑着,趁莫小忆不注意,频频向西米乐抛媚眼,暗示他做的好,不防再多刺激几下。不要认为白尘帮着外人欺负自家老公,实在是她觉得莫小忆生气的样子非常可爱,平日温良内敛的他难得遇上情绪失控的时候,除了那个没事就扮太监尖叫的云宵能让他动怒,就是这个叫西米乐的小鬼头了。 西米乐得到白尘眼神鼓励,越发放肆,嘻皮笑脸冲着莫小忆道:“大叔,你和神仙姐姐真的不般配耶,她应该配上我这么俊逸潇洒的男人,你说对不对?”说完还摆了个臭美的帅动作,举手投足之间依稀有着成年男子的迷人风采,真是邪门了,更邪门的是这话竟那么似曾相识,仿佛千年前就开始回荡在莫小忆的耳边。 莫小忆对这个一再挑战他极限的小鬼头忍无可忍,蓦的朝西米乐扑去,准备揪住他教训一顿,然而怪事出现了,凭着莫小忆的闪电身手,居然还没有扑到西米乐面前,小家伙就已远远闪开了,快的只是一眨眼,不,比眨眼还快,莫小忆甚至没来的及看清他是用什么动作逃开的,老天,这是六岁孩子的表现吗?他是人还是鬼? 莫小忆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看来这个纳西真是藏龙卧虎之地,得倍加小心才行,尤其是这个古怪的小恶魔,更应该多多提防。 西米乐见莫小忆不再追他,得意的吐着小舌头做鬼脸,恢复了属于孩子的纯真表情。 莫小忆眯起双眼,嫌恶的瞪着西米乐,明知西米乐只是故意激怒他,可莫小忆就是管不住怒气,一见他人小鬼大的挑衅眼神,无名之火便会骤然冒出,搞不懂为何会看这样一个漂亮娃娃不顺眼,难道真是因为他总用貌似大人的痴迷目光肆无忌惮看白尘吗?或者缘于他当着自己的面偷吻老婆大人的红唇?好象又不完全是,莫小忆隐隐觉得自己对西米乐有种非常复杂的感情,足可以称得上关系渊远的藕断丝连,既象上辈子结成的仇人,又象是难以忘掉的亲人,是爱是恨说不清楚,总之面对他狡黠的诡笑便忍不住想发怒,恨不得掐断他的脖子。 这个发现让莫小忆差点抓狂,怎么可能?明明才认识一天而已,这太诡异了! 白尘好笑的望着大眼瞪小眼,仿佛两只斗架公鸡的莫小忆与西米乐,忽然象发现了什么,幽深的瞳仁划过一抹莫测高深的光芒,悄悄移步到莫小忆身侧,掂起脚尖凑到他耳边小声说了一句话,没想到莫小忆却如同见了鬼似的变了脸色,激动啐道:“别胡说八道,我怎么可能和那个讨厌鬼有关系?” 白尘促狭的眨眨眼睛,揶揄道:“那可不一定哟,要不为何他的眼睛长的和你一模一样?除了你是黑他是蓝,嗯,还有你们蔑视别人的眼神,简直如出一辙……” 莫小忆沉下脸,冻死人的视线扫向对面的西米乐,冰冷而淡漠的打断白尘的话:“老婆,这笑话一点不好笑!” 白尘不置可否耸耸肩,唇边却浮上一抹诡秘的笑容,包含了太多不可知的秘密。 莫小忆的心口不由一紧,莫名的起了一丝悸动,其实白尘说的没错,那个家伙的眼睛真的和自己长的十分相像,甚至连五官都带着几分神似,只是西米乐精致漂亮多了,如果两人站在一起,铁定会被人认成是父子,究竟怎么回事?难道上辈子真的和他有什么牵扯不清的关系?要不为何一向沉得住气的自己,一遇上他就变得暴躁易怒? 西米乐瞪了半天,眼睛终于瞪累了,一只手抱着西瓜,另一只手朝白尘扬了扬道:“神仙姐姐,我们吃瓜去!” 白尘欣然答应:“好啊!” 莫小忆一把抓住白尘的手腕,咬牙切齿怒视西米乐道:“不要理那个小色鬼!” 白尘不买帐,用力挣脱莫小忆的魔爪,撇撇嘴:“小忆,你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小气了?你和西米乐有仇吗?” 莫小忆语塞,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何会变成这样,好象一碰上西米乐,整个脾气就变了。 趁着莫小忆愣神,白尘冲过去拉着西米乐就跑,莫小忆满心不是滋味望着二人的背影,连早餐都没兴趣吃了,气呼呼跑回楼上收拾东西,准备进纳西山写生。 西米乐带着白尘跑到客栈左侧的断崖上,崖下是清亮亮的纳西河,九曲回肠蜿蜒而去,戴着斗笠的梢公划着扁舟缓缓经过河面,悠扬的歌声回荡在山间林梢,绵延不绝,那种美好恬逸的感觉竟是不知该如何形容。 西米乐从怀里拿出一把十分别致的小匕首,闪光的刀锋显示着匕首的锋利,柄上刻有复杂的图案,并且镶着两颗小小的绿色圆玉,在朝阳的映照下闪着绿莹莹的光芒,有点诡异。 白尘扫了一眼西米乐手中的匕首,漫不经心问道:“西米乐,你这刀很漂亮啊,古色古香的,应该是古董吧?” 西米乐目光移向刀柄,下意识抚摸了一下柄上的玉石,调皮的吐吐舌头回道:“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古董,反正我从小就带着它了,阿妈说‘无忧’是我的护身符,对了,这把刀的名字就叫‘无忧’,好听吧?” 白尘眼神一闪,喃喃念叨:“无忧?它叫无忧?” 西米乐有点奇怪白尘的异样反应,如星明眸朝上一翻,扁着嘴道:“怎么?难道不好听吗?” 白尘立刻回神,绽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当然好听了,我只是没想到这把小剑居然有这么美的名字,是你取的吧?” 西米乐撇撇嘴:“不,听说剑一出世就叫这名了,如果是我,一定叫它‘鬼舞’,是不是比‘无忧’更好听?而且也有意思多了!” 白尘讶异:“为什么叫‘鬼舞’?” 西米乐淘气的皱皱鼻子道:“因为遇上危险的时候,只要将剑扔出去,它自己就会在空中舞动,寻找攻击目标,根本无需人操纵,我觉得它飞舞的样子很飘忽,恍若鬼影重重,所以叫‘鬼舞’才最形象……” 白尘的脑子“倏”的冒出一个念头,无忧肯定是仙器,却不愿说破,不露声色问道:“你用它切西瓜?” 西米乐点点头,手起刀落,一个大西瓜就变成了两半,白尘暗自为无忧哀叹,可怜的护身符,竟然被主人糟蹋成西瓜刀。 西米乐又将西瓜切成一小块,全摆在平滑的岩石上,殷勤的招呼白尘快吃。 汤劲峰和贝克汉斯远远走来,手里各提着一个肚宽颈窄的竹篓,似乎是鱼翁装鱼用的,难道他们去钓鱼?又没见他们带鱼杆,白尘一时摸不准他们要去干什么。 活泼开朗的贝克汉斯露出一脸阳光笑容,冲着吃西瓜的两人打招呼:“嗨,美丽的中国女孩,可爱的小乐乐,早上好啊!” 白尘对这个热情单纯的外国小伙子挺有好感,便也微笑着回了句。西米乐则只是“嗯”了一声,两只手各拿一块西瓜,左右交替往嘴里塞,吃的又快又急,生怕有人抢走似的,小脸上沾了不少红红的西瓜肉。 白尘招呼汤劲峰和贝克汉斯吃瓜,同时狐疑的望了眼他们手中的竹篓问道:“你们这是去哪?” 贝克汉斯扬扬竹篓,得意笑道:“去河里抓鱼啊,听说纳西河鱼很多,随便一捞便能抓到肉质鲜美的鱼,我们想去试试,你要不要去?对了,我刚才看到你丈夫在收拾行李,你们要离开了吗?” 白尘一惊:“他在收拾行李?” 贝克汉斯肯定的点点头,白尘扔下手中西瓜,“咻”的一声跑的没了踪影…… |
纳西山没有大巴山的绵延千里,但却奇峰林立高耸入云,山上古木参天,而且还开满了五颜六色不知名的花朵,清新的空气加上淡淡弥漫的花香,令人禁不住陶醉其中。 莫小忆背着画具,一只手提着旅行包,另只手紧紧牵着白尘的手,沿着窄窄的坎坷山路朝上爬。 头顶艳阳高照,林中却出奇阴寒,密密的大树将阳光完全遮住了,只漏下偶尔的星星点点,潮湿的泥土渗出丝丝清凉,不时有凉凉的清风掠过山林,拂在脸上胳膊非常舒服,是人工的空调永远无法比的,仅仅只是这么一缕风,这么一些树,就驱走了酷暑的所有热度。 白尘喘着粗气问道:“小忆,还要多久才能到雅里西亚啊?路怎么这么差?难道雅里西亚的女人平日不出镇上赶集吗?还是你根本就走错了路?” 莫小忆停下,拿出小巧的折叠布凳放地上给白尘坐,再从口袋掏出老板娘交给他的简易地图,仔细看了看,又望望附近红艳艳的花朵,肯定的说道:“没走错,这里叫红花岭,最多还走一个小时就到了。” 白尘捶捶膝盖,嘟着嘴耍无赖,“我好累啊,脚都走疼了,你背我走好不好?” 莫小忆见老婆露出这种孩子顽性,宠溺的笑了,弯下腰在她脸颊轻轻一吻道:“如果你不介意趴在我的画夹上面,那你就到我背上来吧!” 白尘抬眸瞄了眼莫小忆背满东西的背,扁扁嘴道:“那还是算了!” 莫小忆扶起白尘,温柔的捏捏她的鼻尖,“老婆,再坚持一会,你多想想美丽的雅里西亚就不累了!” 白尘垮着脸,紧紧抱着莫小忆的胳膊,几乎快将整个身子吊在他胳膊上,弱不经风的模样让莫小忆越发怜爱,恨不得将她揉进自己身体,终究还是敌不过怕她累坏的担心,干脆单手搂住白尘的细腰,将她夹在腋下。自幼习武的莫小忆,自然不会将白尘这点体重放在眼里,步履连半点踉跄都没有,反而还快了不少,只想尽快赶到雅里西亚。 白尘狡黠的眨动双眸,唇角露出一抹阴谋得逞的诡笑,悠闲的欣赏着山路两边的花花草草。 爬上山顶,弯弯扭扭绕过几个山头,然后就是沿着宽广了不少的牛车路往下走,贮足眺望,远远的山洼里分布着零星的瓦房,以及种满水稻的层层梯田,蜿蜒的小溪流过村子中间,将村分成了两半,绿树红花,风景比纳西镇更美,不用说,这里就是女人的圣地雅里西亚了。 莫小忆高兴的吹了声唿哨,轻轻放下白尘,从旅行包里拿出数码相机拍了好几幅远景照片。白尘也一反疲态,忙着采路边的小红果玩,那是一种与红豆有点相似的小果子,晶莹剔透十分漂亮。 漂亮的小鸟“吱”的叫着飞出树林,莫小忆忽然心生警兆,紧接着灵敏的耳朵听到几丝轻微的声响,迅速收起相机,一把搂住白尘就跑。 “呀,跑了跑了,快抓住!” 灌木丛蓦的冲出十几名美貌的年轻女子,宛若吃了春药那般尖叫着一窝蜂涌向莫小忆,脸上全是猎人遇见猎物时的兴奋,该死的,雅里西亚的女人果然有抢男人的嗜好! 莫小忆背着不少东西又抱着白尘,但并没有影响他灵活的动作,左躲右闪始终没让那些女人抓住,不过那群女人也不是好惹的,一个个身手不凡,倒象是学过一些粗浅武功,加上一味死缠烂打,而莫小忆又不愿出手伤了她们,因此逐显得有点吃力。 白尘见每每险象环生,急的大叫:“小忆,快放下我,你自己躲就行了!” 莫小忆啐道:“你是我老婆,我怎么可能丢下你?” 白尘好气又好笑的翻翻白眼道:“你白痴啊,她们要抢的是男人,你就是把我扔到她们身上,她们也不会多看一眼的。” 莫小忆虽然承认白尘说的有理,但还是不愿丢下她冒险,鬼知道这些难缠的女人会不会为难她呢,瞧她们一个个恨不得将自己生吞活剥的生猛表情,只怕逮不着自己便会拿白尘出气,还是不要让亲爱的老婆大人涉险为好! 白尘见莫小忆不愿扔下自己,干脆任由他夹在腋下,笑吟吟看起了热闹,嘴里嘀嘀咕咕评论哪个最漂亮,哪个身手最好。 “村长,这男人好难搞耶!” 身穿湖蓝色民族服的琦君冲着一名年纪稍大的美艳女人说道,她就是雅里西亚的村长格雅娜,也是全村最漂亮的女人,完美的五官,干净健康的麦色皮肤,穿着短短的红色马褂,扣子没扣,里面是更短的胸衣,不仅露出白白的肚皮,而且随着身子的扭动奔跑,还时不时露出大半个酥胸。下身是缀着彩色丝线的黑色短裙,腰间挂着一些少数民族才有的装饰物,整个穿着不仅豪放大胆,也充满了无限风情。 今年二十六岁的格雅娜,早已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其中的男孩被扔到了光棍村,两个女儿跟在她的身边。 格雅娜最大的兴趣就是猎捕男人,只要是男人,不论美丑都能让她两眼放出淫邪的光芒,完美的魔鬼身材里蕴藏着无限欲望,自从十四岁时抢到第一个男人,她就爱上了男女之间的游戏,光棍村的男人几乎有一半已经被她染指了。 “越难搞越要抓住,琦玛,守住上方,别让他逃走了。” 格雅娜垂涎的望着身材伟岸的莫小忆,这个男人不仅非常年轻,而且看样子十分棒,她一定要抓住他,尽情享受男女欢爱。格雅娜已经迫不急待幻想与他共浴爱河时的销魂快感了! 琦玛是琦君的姐姐,胆子最小,见莫小忆两眼冷冽冲向自己,吓的赶紧闪到一边,哪里还敢拦他?眼睁睁任由他脱离众女的包围,朝出村的路跑去。格雅娜狠狠诅咒一声,更凶猛狂追莫小忆,誓要抓住他好好蹂躏一番不可。 “小忆,那个女人很美哟,你要不要和她洞洞房?”白尘指着格雅娜戏谑笑道。 “你不在意么?那我可就扑上去啦!”莫小忆眯起双眼,故意装出一副色心大动的样子,却是加快步子逃跑。 格雅娜哪容得他跑?叫嚣着使劲追,其她女人也紧跟在她后面,莫小忆跑的甚是狼狈,暗骂几声该死,再次提快了逃跑速度,说什么也不能让那群可怕的女狼逮住,到时如果她们来个集体霸王硬上弓,非精尽人亡不可! 就在追兵越跑越近的时候,拐过一道弯,莫小忆忽然撞到了一个坐在地上休息的年轻男子面前,男子惊讶的抬眸望他,莫小忆匆匆说了声“对不起”,继续猛跑,那个笨男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傻呆呆望着莫小忆的背影,待他警觉有危险时,已经被一群花枝招展的女人包围了,吓的不住尖叫挣扎,可惜好虎难架一群狼,何况他根本就不是什么好虎,没几下就被对方撂倒在地。 莫小忆跑了一段,没听到背后有脚步声,觉得有点奇怪,忍不住回头一看,只见刚才那个男人已被众女剥的精光,两名牛高马大的女人粗暴的将他按倒在地上,而那个一脸兴奋的格雅娜则正掀起自己的裙子,饿虎扑羊般扑到男子身上,掀起裙子就开始办事,老天,果然是霸王硬上弓,可怕的雅里西亚女人! 莫小忆不禁倒抽一口凉气,暗自庆幸刚才跑的快,否则不被她们虐死才怪。 白尘也跟着回眸,待见到男女激情那一幕,羞的粉面通红,慌忙扭回头,挣脱莫小忆的胳膊急急朝前走,生怕被他瞧见脸上的尴尬。 莫小忆暗笑,加快步子追上白尘,并没有打算就此返回纳西,决定拐到山那边看看,反正带了过夜的设备来,大不了先在山上露营一夜,明天再想办法摸进村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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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白尘不愿留在山上过夜,莫小忆最终还是回了纳西镇,顺手摘了一塑料袋熟透的杨梅回去。 纳西山的杨梅似乎熟的比别的地方晚,普通的杨梅五月就成熟了,而这里的杨梅却是七月才熟,个头也比普通杨梅大,和杏差不多,红中透黑,有着嫩嫩的肉刺,轻轻咬一口,全是酸酸甜甜的梅肉,流了满嘴暗红的汁,非常好吃! “小忆,你这杨梅哪里摘的?简直是我吃过的水果中最棒的……”贝克汉斯陶醉的咬着手中的杨梅。 “纳西山,可惜我没带大点的袋子,否则一定多摘些。”莫小忆笑道。 “那你明天还去吗?”贝克汉斯又往嘴里扔了一颗。 “嗯,还去!” “你带我去好不好?这么好吃的杨梅,我要去摘些回来慢慢吃……”贝克汉斯狂咽口水,转向汤劲峰道:“锋,我们去采杨梅吧,我从来没有上山采过野果,肯定很好玩!” 莫小忆想到可怕的雅里西亚女人,不禁迟疑了,如果再被她们遇上,自己恐怕照顾不了三个人,除非出手伤她们,但看到贝克汉斯跃跃欲试的期待眼神,又有点不忍心拒绝,遂点点头道:“好吧,我们明天一早就上山!” 次日凌晨,东方刚刚露出鱼肚白,贝克汉斯便爬起床,连一向爱睡懒觉的汤劲锋都被他拖了起来,洗漱完毕便去敲莫小忆的门。 在客栈随便吃了点早餐,一行四人兴冲冲向纳西山出发了。 未曾在山中玩过的贝克汉斯对什么都充满好奇,偏偏久居大巴山的莫小忆对山林非常了解,于是一路上只听到贝克汉斯缠着莫小忆问问题,某些蠢问题逗的众人开怀大笑,不知不觉走的比昨天快了不少。 莫小忆将贝克汉斯带到昨天摘杨梅的地方,抱粗的大树结满了红红的果实,煞是诱人。 贝克汉斯兴奋的冲过去就待朝树上爬,可惜努力了半天也爬不上树,笨拙的动作逗的白尘笑弯了腰。汤劲峰也是土生土长的城里孩子,离地两米多高才有枝杈的树自然也不是他能爬上的。 莫小忆一一将他们托上树,然后把白尘也弄了上去,嘱他们在树上慢慢吃,自己则准备到下面的村庄看看。白尘并没有粘莫小忆,只是告诉他速去速回,小心雅里西亚女人,便摘着杨梅津津有味大吃起来。 莫小忆只带着数码相机前往。 离村庄愈近,莫小忆的心便提的愈紧,恍惚觉得空气都跟着凝滞了,眼睛不住扫射周围,每走一步就加深一层警惕,生怕忽然冒出什么东西,昨天那群雅里西亚女人太震撼他了,也许是自幼练童子功的缘故,莫小忆一向不是很喜欢招惹异性,何况还是淫邪的女子! 村子很安静,几乎没听到人声,难道她们又出去猎捕男人去了? 莫小忆狐疑的钻进一幢白色的小平房,推开几扇虚掩的门,探头探脑望了望,确实没有人,不禁暗自松了口气,仔细打量屋子的摆设,发现屋主是个极爱干净的人,桌椅板凳收拾的一尘不染,墙上挂着一些手工编织,做的非常精致,足可以和他们学校的专业生相比了。 “主人,主人!” 屋子角落的布幔后忽然冲出两名小女孩,大约四五岁的年纪,一模一样的五官,一模一样的穿着,棕色卷发,湖蓝色的大眼睛,仿佛水波一样清澈,漂亮的如同瑭瓷娃娃,雅里西亚真不愧是有名的美人窝,就连这么小小的双胞胎都美成这样。当然,见到两个小美女并不会令莫小忆惊诧,可怕的是这两个小女孩一左一右拉住他的衣襟,小脸仰起热情的望着他,好象终于找到了亲人似的。 莫小忆吓了一大跳的同时,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老天,到底怎么回事? “小妹妹,你们是谁?为什么叫我主人?”莫小忆蹲下身,忍不住伸手轻轻捏了捏两张可爱的粉脸。 “我们是村长格雅娜的女儿,今年五岁,我是姐姐火莲儿,她是妹妹火黛儿,因为你是我们的主人,所以就叫主人咯!”略显活泼的火莲儿吐吐舌头,歪着小脑袋调皮回答。 “等等,我都不认识你们,怎么可能是你们的主人?我想你们肯定认错人了,我这就走!” 莫小忆听说是格雅娜的女儿,才知道自己不小心误进了她的家,想不到她居然有两个这么漂亮的女儿,然而,这两个女孩为何会莫名其妙叫自己主人?该不会是格雅娜搞什么阴谋诡计吧?看来还是赶紧离开比较好,虽说打起架来并不怕她,但和那么一群疯狂的女人纠缠实在是件头疼的事,能避则避! “主人别走,我们好不容易才见到主人,请主人不要抛下我们!”两个小女孩可怜巴巴抱着莫小忆的大腿不肯放,脸上多了一抹不属于孩子的成熟表情,看起来十分怪异。 莫小忆的头都大了,暗想纳西的孩子怎么都那么早熟,一个西米乐就够诡异了,现在又加上两个人小鬼大的女孩子,奇怪的是自己竟然隐隐觉得她们非常亲切,好象真的是什么亲人似的,但是怎么可能呢?别说这辈子没来过纳西,就是前辈子也未必来过啊,为什么会这么邪门?! 莫小忆顿时感觉自己好象掉进了一团迷雾里面,脑子开始短路,心底深处甚至多了一抹毛骨悚然,于是瞪着双胞胎一本正经问道:“你们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如果你们能说的清与我有什么关系,我就相信你们!” 两姐妹大眼瞪小眼互相看了看,明亮的大眼眸露出一丝迷惘,齐齐摇头道:“不知道,我们只知道你是我们的主人!” 莫小忆啼笑皆非,为了尽快摆脱这两个难缠的小家伙,故意板出一副严厉的面孔道:“既然我是你们的主人,那你们是不是该听我的命令?现在请放开我,否则我就要生气了!” 两姐妹乖乖放开了手,莫小忆暗笑,孩子果然是孩子,这么容易就上当了。 为了不被格雅娜碰见,莫小忆决定三十六计溜为上计,趁两个小家伙低眸想心思,猛的拔腿就跑,身后传来两姐妹呼唤主人的声音,莫小忆哪敢回头,只是加快速度狂奔,好不容易将跑的超快的两姐妹甩掉,坐着稍微休息了一下,脑子里却被各种问题塞满,无法理出一个头绪,越想心越乱,而且还夹杂着那么一丝心惊肉跳,仿佛有什么灾难要发生似的。 不死心就这么回去,莫小忆拐向另外一个方向拍了不少照片,又偷偷潜进屋内拍照,令他略感惊诧的是,窜了多间屋子都不见有人,连小孩都没看见,让他想起诸葛亮的“空城计”,一颗心不由跟着揪紧,脚步更加小心翼翼。从不看轻对手是莫小忆的习惯,格雅娜虽然表现的仿若淫妇,但莫小忆并不认为她是个脑子简单的女人,她的目光除了欲望,还有深沉的心机和狡诈! 逛完第十五家,莫小忆决定离开,雅里西亚女人的居室全都大同小异,连家具摆设的位置都差不多,她们虽然私生活糜烂,但起居室却整理的井井有条、可以说是纤尘不染,房间弥漫着淡淡的香气,似兰非兰,闻着非常舒服。 蓦的,一声尖厉的唿哨传来,紧接着便是悦耳的歌声和欢笑声,那些出外猎食的女人回来了。 莫小忆顿感不妙,几步窜出屋外,沿着狭窄崎岖的羊肠小道朝山上飞奔,暗自祈祷千万别被那些色女看见,要知道那些家伙追人的速度并不差,而且仗着熟悉地形,自己恐怕会很危险。 “村长村长,快看,那个男人来我们村了耶!”琦君兴奋大叫。 “姐妹们,快追!”格雅娜边下命令边拔腿就追。 莫小忆暗道糟了,只怕免不得要出手伤人了,脚下步子再次加快,顾不得有路没路,只是一个劲往山上窜…… |
几十名女子追着莫小忆在林间奔跑,那场面可不是一般的壮观,好在凭着多年练武的身手,最终甩掉了那些疯狂的女人,不过也让莫小忆见识到了雅里西亚女人的不简单,太不简单了,尤其是格雅娜,她的目光令人心悸和迷茫,如果猜的不错的话,她似乎懂得迷魂术,只要被她的目光所迷,剩下的便只有乖乖就范的份,莫小忆不敢保证被她们包围时还能全身而退,这也是他宁愿逃跑也不愿和她们纠缠的原因。 绕着山顶胡乱转了半天,莫小忆坐着休息了一会,确信后面没有了追兵,这才动身去白尘他们呆的地方。 此时幕色已快降临,远处艳丽的火烧云染红了半块天空,仿佛被画家泼上了满桶红色的颜料,然后又渲染了一层金边,山巅树梢尽是妙漫的红晕,如此的夕景美的接近于虚幻,恍若海市蜃楼。 当莫小忆赶到目的地,发现白尘三人竟还坐在杨梅树上,边聊天边吃梅子。 “尘尘,你们怎么还在树上?难道不累吗?”莫小忆皱眉,有点奇怪并不好静的老婆大人如何能在树上一坐就是大半天。 “呃,我等你来抱我下去啊!”白尘娇嗔的说道。 莫小忆哭笑不得张开双臂,白尘立刻象只展翅的鸟儿,“咻”的跳下,飞进了莫小忆怀里。 “小忆,我也要跳,快接住,哇,救命啊!” 童心未泯的贝克汉斯玩心大起,也学白尘的样子张臂就跳,结果莫小忆根本就不接他,而是抱着白尘跳到了一边,可怜的贝克汉斯“啪”的摔到地上,整个身体成了大字,与大地来了个亲密接触,狼狈的姿式逗的身边三人狂笑不止。 “喂,你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为什么不接我?唉哟,心脏都摔碎了,胆子也断了……”贝克汉斯愤愤瞪着莫小忆,蓝色的眼眸满是哀怨。 “哈哈,汉斯,给你说过多少次了,是肠子不是胆子,唉,儒子不可教也!”汤劲锋笑的更起劲了。 贝克汉斯毕竟是外国人,对某些复杂的中文字有点区别不过来,比如经常把胆子和肠子搞混,或者是脾气说成脚气,闹过不少笑话, “我就喜欢胆子,你管的着吗?”贝克汉斯甩甩头,甩掉沾在脸上的垃圾,这才慢慢爬起身。 汤劲锋停笑,笨手笨脚下树,结果离地还有一段距离时,不小心踩滑了,“嗵”的仰天掉了下来,这次换贝克汉斯狂笑了。 “好了,天快黑了,我们还是赶紧找过夜的地方吧,我方才在山下的时候,隐隐望见后面的山峰好象有座庙,我们不防去看看,听说纳西山有猛兽出没,不找个屋子呆着恐怕不安全。”莫小忆捡起地上的画具和背包。 汤劲峰与贝克汉斯则提着他们摘的两大袋杨梅,一行四人往后山走。 天色很快暗下来,接着就是明月高高升起,将圣洁的光辉铺满了山间,倒也能朦胧照路。 穿过一片树林,走在最前面的莫小忆似乎感觉左前方有个黑影一闪而没,揉揉眼睛细看,却又一无所见,心里不禁纳闷,是眼花还是遇上什么古怪?或者是野兽前来袭击?牵着白尘的手不由自主紧了紧,心中开始暗暗留意! “喂,我怎么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听说中国的山上有鬼,对不对?”贝克汉斯忽然出声,将走在最后的汤劲锋吓了一大跳。 “胡说什么,世上哪有鬼?”汤劲峰其实也有点怕怕的,不过为了壮胆,故意否定贝克汉斯的话。 白尘捂着嘴窃笑,两只亮亮的眼珠子在月色里狡黠滚动,暗想着该不该吓吓他们玩。莫小忆却是一声不吭,警觉的听着四周的动静,四人中唯有他能抵抗危险,可谓责任重大。 走了大约十几分钟,忽然从前方传来一声若有若无的呻吟,极为虚弱,好象是垂死人畜的最后呼唤喘息,在这种静的能听到心跳声的夜里,忽然响起阴森恐怖的声音,显得格外诡异刺耳,就连胆大的莫小忆也情不自禁心惊肉跳,更何况是早就被中国鬼怪传说吓破了胆的贝克汉斯了,下意识退后一步抓住了汤劲峰的胳膊。 夜色朦胧,树林中阴风凄凄,山风刮的树枝“啦啦呼”直响,折断掉地声夹杂着树叶互相拍打的声音,再加上夜鸟的悲鸣,也够可怕的。 莫小忆相信鬼神,也与鬼怪交过手,但并没有太多恐惧,然而在这种神秘莫测的荒山野岭,带着三个不懂武功的人,对自己能力再自信的他也不禁变的忧心不已,毕竟不管谁出了意外,他都会觉得难辞其咎的。 莫小忆静静站着,竖起耳朵听了一下,呻吟声消失了,刚才仿佛只是幻听,但他知道自己决对没有听错,不过为了安慰其他三人,故意轻笑道:“别怕,只是夜鸟乱叫而已,我们加快速度走吧!” 贝克汉斯和汤劲峰听说是鸟叫,都跟着松了一口气,抬起脚步继续朝前走。蓦的,呻吟再次传来,好象变成到了身后,四人不约而同停下脚步,转身朝声音处望去。贝克汉斯更是紧张的揪住汤劲峰的衣袖。汤劲峰也觉得自己的肌肉在一阵阵抽搐,手心渗满了细汗。 莫小忆是习武之人,目力比普通人强的多,仔细观察一阵,依然什么都没有发现,便招呼众人继续走,也许只是什么小动物打鼾而已。 再转过一个山头就是那座庙宇的位置了,莫小忆精神一振,催促身后的人加劲赶路。仍走在最后面的汤劲峰突然感觉旁边伸来一只冷冰冰的大手,已经触到他的后颈了,甚至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压力涌过来,吓的随手一巴常拍过去,同时尖叫出声:“啊,有鬼啊,鬼在摸我的头……” “啪……噗……”掌出声有异,仿佛击中了什么软绵绵的东西。 莫小忆赶紧掏出打火机一照,发现一枝树杈正猛烈摇晃,压在树上的干枯松针纷纷坠落,洒了汤劲峰一身,汤劲峰吁出一口长气,满脸尴尬咧嘴讪笑道:“嘿嘿,不好意思,原来是树枝,我还以为有鬼呢!” “哈哈哈,胆小鬼,丢死人了!”贝克汉斯趁机狠狠奚落汤劲峰。 莫小忆则是拍拍汤劲峰的肩,嘱他别自己吓自己。 又走了几十米,莫小忆突然心生警兆,迅速将白尘拉到自己身后,就见两条黑影从左面贴地朝众人射来,快的就象离弦的箭,震落了一地的松针,发出沙沙的响声。 贝克汉斯和汤劲峰粹不及防,吓的脱口惊呼却忘了闪避,眼看黑影就要扑到贝克汉斯身上,急的莫小忆再无暇隐藏武功,左腿蹲下,右腿疾飞,来了个漂亮的扫堂腿,只听“噗”的一声响,结结实实扫中扑过来的黑影,同时伸臂一拉再一推,将贝克汉斯甩到了远离黑影的地方。黑影凄厉怪叫,跌出三四丈外,撞在一株树杆上,“嘘嘘”喘了几声爬不起来了。 除莫小忆外的三人全都惊魂未定,鼻中猛的嗅到一阵刺鼻的骚味。 莫小忆一下子明白袭击的是什么东西,不禁“呸”了一声,面对着扑来的另一个黑影骂道:“真他妈的活见鬼,这两条狼是不是饿疯了?居然敢单独行动……”说完再飞起一脚,又是一声惨嚎,后面这只狼也被他踢飞了。 贝克汉斯壮着胆子移到黑影面前,擦亮打火机一照,果然是两头长有六尺的老黄狼正在地上痛苦哀嚎,浑身黄中偏黑的狼毛,瘦得肋骨也可看清了,已濒临死亡边缘,努力翻滚了几下,渐渐声弱,终于死去。 一般来说,两头狼通常是不敢贸然向人动爪牙的,必定现身盯在人身后乍隐乍现,先吓破人的胆,再逐渐迫近伺机上扑,跟上十来二十里并非奇事。如果人的手上有家伙,狼便一面跟一面嚎叫,呼唤附近的同伴,愈聚愈多,一群经常有二三百之多,人畜遇上后果通常不堪设想。 由此可以看出,狼的狡猾并不比人差,尤其是黑夜里的饿狼更是可怕,这两头老狼大概是从哪里跑来的孤狼,饿疯了才见人就不顾后果猛扑,因此断送了性命! |
莫小忆并没有听见狼嚎,因此断定附近肯定不会有狼群,可算是幸运至极,否则面对上百只凶猛的野狼,要护着三个人全身而退,只怕根本不可能。 贝克汉斯想着刚才所受的惊吓,厌恶的飞脚踢中狼腹,忿忿骂道:“该死的畜牲,差点把大爷的肠子吓破,死得好,早死早投胎,记得下辈子别再做狼了,争取投个好胎!” 白尘想着他又将肠子和胆子搞混,忍不住“扑哧”笑道:“汉斯,它们不做狼,难道你还期望它们投人胎不成?” 贝克汉斯嘿嘿干笑几声道:“它们可以投个猪胎鸟胎什么的,总比做阴险的狼强吧!” 莫小忆捡起地上的旅行袋背到背上,牵住白尘的手道:“转过这座小山头应该就可以看到那座庙了,我们得赶紧走,没准还会有别的猛兽出没也不一定,纳西山毕竟可以称的上原始森林,万一来群老虎狮子什么的,我可应付不了。” 贝克汉斯听说有老虎,吓的立马拖着汤劲锋就走,牛高马大的小伙子居然胆子比姑娘还小。 踩着软绵绵的松针落叶,走了大概几十丈,拐了个大弯,挡在面前的是一条向上的石板阶梯,长着零星的杂草,可见久无人走。石阶尽头立着一座能容纳几十人的破庙。月色如银静静泄下,给庙宇抹上了一层柔和的光辉,显得异常静谧清幽。 再看庙宇周围,奇峰突起,怪石林立,而这座孤零零的庙就伫立在甚是雄奇的半山腰,懒懒*着崖壁,看样子已有很多年的历史,庙身缀满了沧桑。庙门前是寒冬不凋的苍松翠竹,庙后有一棵至少几百年的古树,仰头一望,似乎插入云宵,伸着干枯的手臂无语问候苍天,枝上缀着一些稀稀疏疏的叶片,蛮有艺术风味。 虽然是座废弃已久的庙宇,不过还不算太破旧,墙壁没有倒塌,只是屋檐掉了一个角,屋上的瓦片碎了不少,遮风挡雨绰绰有余。 莫小忆带头踏上石梯拾级而上,暗暗感叹这座巧夺天功的石崖,真可以称得上鬼斧神功! 贝克汉斯更是啧啧称奇,“太神奇了,太漂亮了,中国的风景太美了!” 白尘揶揄道:“小心,口水流下来了!” 贝克汉斯信以为真,赶紧去抹嘴角,逗的白尘“咯咯”直笑。 走完石阶,站在庙门口的空坪上,借着皎洁的明月,透过敞开的庙门,一眼可以望见大殿神龛前,有两尊两米多高的木雕菩萨,看不太清雕的是谁。山里的夜风特别强劲,一阵接一阵掠过断垣残壁发出刺耳的厉啸,除了风声和鸟啼再无别的声息,衬托出一种阴凄凄的气氛。 庙宇侧殿有间屋子,房门紧闭,看似比较完整,没破任何洞。 风声稍停,有“汩汩”的流水声传来,清脆悦耳,侧目一望,原来是空坪左前方架着一条竹涧,有细细的清泉源源不断流下,敲打着小小的水池,应该是从庙后山崖引来的泉水。 白尘摸摸汗湿的脸,欣喜跑过去用手接了一捧水便往脸上浇,清凉浸肤,十分舒服,而且还夹着一丝淡淡的甜香,洗干净脸又喝了一口,果然带着甜丝丝的味道,比超市里买的纯净水矿泉水,不知道好喝多少倍,忍不住又使劲多喝了几口。 其他三人也站到竹涧下洗了洗脸,美美的喝了几口山泉水,准备进那间完好的侧殿看看,希望有干净凳子桌椅什么的可以躺着歇息。 莫小忆习惯性将走在最前面的白尘拉到身后,站在檐下伸出手掌推动闭紧的门,“吱呀”刚开一条小缝,忽然有股强劲的掌风朝他袭来,年久失修的门应声而倒,“叭”的破成了两半,难道又遇上了饿狼? “快闪开!” 莫小忆厉声吼道,抱着白尘一个旋身躲过了掌风的袭击,同时将白尘和紧跟在后面的贝克汉斯推到安全地带,右手迅速划出一掌,恰好拍中了冲出来的黑影,“噗”的打在对方胸口,然而,黑影却只是微微晃动了一下,紧接着朝他劈来一掌,莫小忆再次出掌将对方的掌劈开,两掌相触,莫小忆有种非常奇怪的感觉,好象对上了毛绒绒的东西,咦,还有人夏天戴毛手套?或者是野兽?没容他仔细琢磨,黑影掌脚并用,整个朝他扑来,莫小忆身子一闪,右掌上抬,一个手刀朝跃过来的黑影脖子上劈去,这一记反掌拨实,黑影如果不是一流高手定难吃消。 说时迟,那时快,黑影快速后退,上体后仰半尺,双脚并拢,一记漂亮的“比翼双飞”再次向莫小忆肩际袭击,不但快如闪电,而且即狠又准,摆明了非伤他不可。 莫小忆来不及多想,也只好向后一仰,准备用双脚接住对方的脚,岂料对方并非等闲之辈,踢出一半突然变招,沉腿出掌,身躯从侧面欺进,连劈六掌再飞八个连环腿,快的仅在眨眼之中,攻势极为凶猛,掌风居然隐隐夹有风雷之声,凌厉无比,周围的空气蓦的冷凝下来,急的白尘忍不住跳脚尖叫,生怕莫小忆躲不过黑影的攻击。 莫小忆心中也是一凛,对方比他想象中更厉害,因此不敢有丝毫大意,左闪,右旋,出掌左崩右格,沉着冷静接下了六掌八腿。同时心中多了一丝恼怒,彼此萍水相逢,又不是什么生死仇人,犯得着一来就用如此厉害的杀招吗?分明是想要人命啊! “小忆,你没事吧?”白尘担心问道。 “放心,我很好!”莫小忆趁着对方停歇的瞬间,回眸送给老婆大人一个宽慰的笑脸。 “嗯,千万要小心!”白尘嘱道,两只眼睛仍紧盯着莫小忆不放。 莫小忆“嗯”了声,眯起双眼,冷冽的目光射向对面的黑影,沉声道:“该我还你了,接招!” 莫小忆说打便打,纵身跃起掠到黑影后面,掌刀快如闪电直向他的后背插去,等对方转身准备伸掌来拨,莫小忆突然翻掌疾拍,电光火石之间,不由对方不硬接。只听到“叭”一声,双掌接实,劲风四射,“噔噔噔”对方被震退了三步,而莫小忆却只退了一步。 “你老公好厉害,他使用的就是中国功夫吗?”看的目瞪口呆的贝克汉斯凑到白尘耳边小声问,满脸的崇拜之情。 “呃,应该是吧!”白尘模棱两可回答。 黑影见自己占不了什么便宜,虚晃一掌打算逃跑,莫小忆岂容他离开,迅速跟上一拳过去,正好击中黑影的脑袋,“呯”的一声,身材高大的黑影仿若倒塌的木雕菩萨,直挺挺倒在地上了无声息,看样子是昏过去了。 莫小忆掏出打火机往黑影脸上一照,惊的差点跳起来,他,他,他,居然根本不是人,而是一只猿猴! 没错,这个躺在地上与莫小忆打斗了半天的家伙,就是一只不折不扣的雄性猿猴,或者是变异的猿人,因为他比普通的猿猴更接近于人的相貌,长发披肩,腰上穿着树皮做成的裙子,光着脚丫和上身,整个就是原始人的打扮,只是浑身包括五官都长了黄色的毛,难怪与他对掌时感觉好象戴着毛手套。 然而,最令莫小忆震惊的还不是他的样貌,而是这样一个似兽非兽的家伙,竟然拥有一身高超的武功,差点快与他不相上下,究竟是谁会教一只猿猴习武?而且从他出招来看,也有足够的智慧,绝非一般的猿类所能比,他到底是猿还是人?为什么会独自躲在这样的破庙里?更奇怪的是为何见人就攻击? 当然,不仅莫小忆惊讶,其他三人也惊的呆若木鸡,脑子完全转不过弯来,感觉就象做梦一样。 “小忆,我,我没看错吧,你这是,你这是和猿猴打架?哦,我的老天,中国居然有这么厉害的猴子?”贝克汉斯颤微微指着地上的怪物,脱口惊呼。 “我也不知道!”莫小忆苦笑。 “好啦,把他搬进庙内去,等苏醒问一问怎么回事,不就行了嘛!”白尘若有所思道。 莫小忆也觉得只有这样了,弯下腰捞起那个人事不醒的家伙往庙里拖,思绪纷乱猜测着种种可能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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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殿的桌子上放着几支蒙尘的旧蜡烛,点亮后整间屋漫满了桔红色的光芒,角落堆着不少打座的蒲团,地面也很干净,暂住一晚决对没有问题。 莫小忆将几个蒲团摆在一起,连成一张床的大小,然后从旅行包内拿出一条毛巾被铺上,跪着仔细拉平皱褶,这才起身握住白尘的手,将她扶到地铺坐下,帮她把掉到腮边的一缕秀发拂向耳后,语声温柔道:“老婆,累了吧,坐下歇歇!” 贝克汉斯羡慕的瞟瞟地铺,弯腰揉揉酸疼的膝盖,如同争玩具的孩子那般叫道:“莫小忆,我也要床睡觉,你别重色轻友哟!” 莫小忆扔给贝克汉斯一个白眼,不冷不热道:“想睡自己拿蒲团。” 贝克汉斯再次瞄瞄铺着床单的地铺,极不甘心跑到墙角落搬蒲团,虽然脏了点,也只好凑合用了,谁叫自己没准备床单呢。汤劲峰则围着桌子上的泥塑菩萨看,不知道塑的是什么人物,和一般佛像完全不一样,倒象是个普通的老百姓像。 莫小忆掏出带来的干粮招呼贝克汉斯和汤劲峰吃,眼角余光瞥见地上的猿人轻微动了一下,为了怕他醒来袭击人,赶紧将白尘推到身后,全神贯注戒备,一旦他敢轻举妄动就再把他打晕。 贝克汉斯也注意到了动脚的猿人,条件反射般窜后几步,大惊小怪指着他叫道:“快看快看,他的脚在动噢!” 汤劲峰一把捂住贝克汉斯的嘴,“你想把他吵醒揍你一顿吗?” 贝克汉斯见识过中国功夫的厉害,立刻转到了汤劲峰身后,想想汤劲峰跟他一样文弱,在他身后铁定不安全,于是又窜到莫小忆那边去了,两只眼睛紧盯着猿人,表情既兴奋又紧张。 莫小忆站起身,走到猿人躺着的地方蹲下,看似轻松,其实全身每根弦都已绷紧,隐隐觉得这个似人非人似猿非猿的家伙肯定背负着天大的秘密,他的模样让他情不自禁想到两个词“劫难与沧桑”,仿佛经历了几百世的辗转,从他毒辣的杀招来看,他的内心一定有着极大的愤恨与偏执。 猿人缓缓睁开双目,眼珠子茫然转了一圈,然后停在莫小忆脸上,渐渐的溢出一抹淡淡的哀怨与悲凉,那是一种从骨子里渗透出来的伤痛,毛绒绒的脸上布满了落寞,这时的他是一个历经苦难的人类,而不是简单的猿猴。 “你要吃点东西吗?”莫小忆将手里的牛肉干递过去。 猿人慢慢坐起,两眼依然望着莫小忆,仿佛正在猜测他是不是真心送食物给他吃。 莫小忆看出猿人的顾忌,绽出一丝温和的笑意道:“吃吧,不够那边还有,我们只是想暂时在这里歇宿一夜,没想到打扰了你,抱歉!” 猿人似乎被莫小忆的和善征服,右手抬起试了几下,终于伸出去接过他手中的牛肉干,小心翼翼塞进嘴里,咀嚼的非常慢,好一会才结结巴巴挤出几个字:“好,好吃!” 莫小忆又拿过一个撕开包装袋的面包递给他,这下猿人不跟他客气了,一把夺过就往嘴里塞,看样子是饿惨了,胡乱嚼了嚼便咽了下去,然后抬眸望向莫小忆,哀伤的眼神换成了清澈的纯真,甚至有着一丝可怜巴巴的请求,他还没有吃饱! 莫小忆暗笑,再拿过一个大点的面包给他,猿人又猛往嘴里塞,不小心噎着了,一只手使劲去掐脖子,憋的两边腮帮子鼓起老高,莫小忆赶紧递了一个纸杯给他,杯内盛着刚从竹涧处接来的泉水。猿人感激的瞄了他一眼,接过水便灌,结果又被呛着了,咳成一团,好不容易顺过气,嘴唇一咧,含糊道了声“谢谢”,从他两次说话来看,好象对语言不是很熟练,如果不是天生口吃,就是太久没有开口,以至变的语言退化。 莫小忆开始觉得他应该是人类,只不过一个好好的人怎么会变成猿呢?先天生成,还是后天受害? 贝克汉斯见刚才打架凶猛的猿人忽然变的这么温顺腼腆,也就不再害怕他,走到莫小忆身边蹲下,好奇的打量着眼前的怪物,心里仍认为他只不过是一只奇怪的猴子。 莫小忆微微一笑,尽量用友善的语气问道:“我叫莫小忆,来山上游玩的,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为什么一个人躲在这座破庙?” 猿人的眼里又露出沉重的哀伤,含糊不清答道:“天殇,师父,师父害我!” 莫小忆讶道:“你叫天殇?你本来是人,结果被你师父把你变成了猿猴,对不对?你师父为什么要这么做?” 天殇点点头,费了很大劲才挤出几句完整的话:“师父,他要练邪术,他,他把我当辅助品帮他加强修练,成功了才能打败他的仇人,他说他的仇人会从千年前追来!” 白尘微眯的眼眸蓦的睁大,射出一缕阴冷的精光,随即垂下眼睑继续休息,仿佛什么都没有听到。 莫小忆也是一怔,脑子里好象有一根弦猛的弹了一下,似乎有什么玄妙的东西一闪而过,但又来不及抓住,记忆里某种久远的回忆忽然猝不及防翻了上来,紧跟着变成一片理不着头绪的茫然。 “喂,你开玩笑吧,千年前的人早就化成泥土了,哪还能跑到这个世界来?”贝克汉斯不以为然撇撇嘴,要让他相信有人从千年前穿来,不如告诉他太阳住在月宫里面。 “真,真的哦,师父好厉害,可他说仇人比他更厉害,所以他要不计代价修练邪术……”天殇的话总算说的流利了不少。 “我才不相信呢,八成是你唬人玩的。”贝克汉斯仍是不信。 莫小忆插进嘴道:“天殇,我相信你,可以告诉我你师父上哪去了吗?” 天殇象小孩子那样吮了一下毛绒绒的手指头道:“他一百年前就下山去了,他要去人很多的地方修练法术,他说越大的城市就越好隐蔽修练,而且还能找到更多的辅助品……” 贝克汉斯哇哇叫着打断天殇的话:“喂喂喂,什么叫百年前?你多大年纪了?” 天殇理直气壮答道:“一百二十岁啊!” 贝克汉斯“啪”的向后倒去,大声揶揄道:“我说老兄,你别逗了,你还真以为你是猴子长命百岁吗?” 天殇怒瞪了贝克汉斯一眼,不谙世事的纯真脸上再次浮起一抹悲哀,可见他是多么的不愿做个不人不猿的怪物,他的师父太阴毒了,为了自己修练居然把徒弟搞成这副模样。 莫小忆陷入了沉思,从天殇的话里可以听出,他那个师父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而且还是千年前来的,心脏蓦的一跳,千年前?老天,该不会是寒双子吧?不不不,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然而,不是他又是谁?难道另有其人? 莫小忆制止贝克汉斯调侃天殇,正色问道:“天殇,你师父叫什么名字?” 天殇脱口而出,“阴道人!” “阴道人?” 莫小忆喃喃念叨,没觉得自己听过这号人物,不过,他百年前就下山进城了,不知现在变成什么身份了呢,听说练邪术会用到很多卑鄙手段,杀人挖心,剖人胎儿,无所不用其极,有的甚至会惹得天怒人怨,天殇的师父又是用什么方式修练呢?到底与寒双子是不是同一人? 莫小忆苦思冥想,不知怎的脑海里忽然闪现出脑科医院实验室看到的那一幕,那些婴儿尸体,还有活生生的女性器官,以及金苗苗遇到的几桩用科学无法解释的怪案,猛的打了个寒颤,难道那些会是天殇的师父所为? 眼前的迷雾越来越多,莫小忆苦恼的拍了拍脑袋,禁止自己不要再想,视线再次移到天殇脸上,关切问道:“天殇,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难道一辈子躲在山上吗?” 天殇满脸满眼深深的悲哀,沉默了好一会才讷讷道:“我,我不知道,我,可以跟你吗?” 莫小忆愣住了,他能将浑身长满了长毛的天殇带回大都市吗?只怕到时他受到的伤害会更大,可是拒绝的话,实在狠不下心面对他眼里的那抹信任与求助,只好模棱两可道:“这个,我们明天再商量好吗?现在先睡觉吧!” 天殇点点头,听话的躺了下去,莫小忆则躺到白尘身边,将她紧紧拥进怀里,怕深山的寒气侵袭她,而汤劲峰和贝克汉斯也躺到了铺好的蒲团上。 夜凉如水,五个人各怀心事睡去…… |
莫小忆是在“叽叽喳喳”的鸟鸣声中醒来的,透过敞开的庙门,望见刚亮的天边漫着几丝漂亮的朝霞,门口的松树上站着一群小鸟,扇着翅膀欢快的啾鸣,互诉着属于它们的喜悦。 低眸一望,怀里的白尘仍熟睡未醒,隐隐传出细微的鼾声,娇美的小脸圣洁祥和,红唇微扬,好似在梦中轻笑,美的令人心颤。再看对面,贝克汉斯和汤劲锋更是好梦正酣,只有躺在左边的天殇不见了踪影,难道他趁众人睡熟悄悄离开了? 莫小忆小心思翼翼放开白尘,生怕把她惊醒,然后将两边的毛巾被撩起盖在她身上,这才起身悄悄踏出门外,一眼看见天殇背朝庙宇坐在空坪最外边的石凳上,一动不动仿佛一尊雕塑,只是一个背影便让人感觉他是多么的落寞与孤独。一百年了,他的心中始终没能忘记那个把他残害成不人不兽的师父,那是一种强烈的恨吧?然而,他的眼里却只有悲伤,看不到多深的恨意,或者他还是爱他的师父的,可惜那个满脑子歪门邪道的师父却只想利用他练功! 可恶,简直太可恶了! 莫小忆暗自诅咒一声,如果他的师父真是寒双子,不管如何都一定要将他除去,一个连徒弟都敢如此残害的人,只怕早就泯灭天良了。 背后轻微的脚步声惊醒了沉思中的天殇,尽管莫小忆已尽量放轻步伐,但武功高强如他,自然拥有绝对灵敏的听力,不过天殇并没有回头,仅仅只是耳朵轻轻动了动,两只迷茫的棕色眼睛依然望着天边,那里有一轮火红的朝阳正在冉冉升起,映红了半块天空。 莫小忆走到天殇身边坐下,过了好一会才淡淡打招呼道:“天殇,早啊!” 天殇缓缓扭头,望着莫小忆咧了咧嘴,绽出一个生硬的笑容,一百年没有展露笑容了,这个表情对他来说实在太陌生,但是眼前的莫小忆却让他生出一种莫名的信任与依赖,宛若溺水的人终于抓到了一根稻草,孤寂太久的心灵总会有那么一丝若有若无的渴望,渴望温暖,渴望关怀,甚至渴望人类。 莫小忆看到了天殇眼中寂寞与渴望交织的矛盾,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给了他一个无声的安慰。 天殇再次笑了,长满绒毛的脸上没有什么皱纹,刮光了脸肯定无人相信他会是百岁老人,健壮的身材,洁白的牙齿,精光湛湛的眼眸,应该是属于青壮年才有的。 莫小忆看似不经意问道:“天殇,你应该学过修真吧?你的武功很厉害嘛!” 天殇点点头,稍迟疑了一下,然后坦然迎向莫小忆温和的目光,用他免强能听懂的方言缓缓说道:“一百年前,我还是无忧无虑的黄毛少年,我家在纳西山下,开着一家客栈,有父母妹妹,虽然谈不上多富贵,但比普通人家还是优裕的多,一家人过的非常幸福。父母自幼请老师教我读书写字,希望我哪天能出人头地光宗耀祖。那是个炎热的夏天,我独自上山游玩,遇到一个自称阴道人的老头,慈眉善目的,他说我有慧根,极具修真潜质,并当场表演了一下法术,让我崇拜不已,立刻答应拜他为师。于是,师父便将我带进了纳西山深处,那里渺无人烟,只有漫山遍野的树木与各种野兽。师父教我修真习武,他自己也修,不过和我不一样,他是用亡灵修,到处搜集鬼魂……” 莫小忆猛的想起梅园闹鬼的事,想起每年死在那里的校友,想到灵钰关于有人专门收集亡灵练邪术的话,一颗心受不住控制的抽搐,赶紧打断天殇的话:“等等,你说你师父是*亡灵修练法术?用死人的魂魄加强自己的能力?” 天殇十分肯定颌首道:“是的,而且是找那些怨气极重的亡灵,师父说越狠的亡灵所蕴藏的能力就越强,供给他的能量也就越多,而且亡灵还能驯服充当帮手。我不知道师父为何会想到用那种修练方式,我觉得歪门邪道不是大丈夫所为,极力想劝师父用正道修练,可他根本不肯听我的话,而且也再不象刚带我走时那么温和,彻底撕下了伪装,多次惩罚我,怪我不守徒弟本分乱管师父的事。我想离开,不愿和这样的师父为伍,然而,为时已晚,师父将我抓进药缸煮了七天七夜,然后把我辛苦修练成的功力全吸到了他的身体里内,再逼着我继续修练,他说他修练的邪功需要我修练的正气去中和,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他的能力,于是在师父的逼迫下,我开始没日没夜修练,再将自己所得全供给他,如果我稍有不听话,他就会整天折磨我,让我遍体鳞伤痛不欲生却不伤我的致命处,折磨完又得继续修练,我,我……” 天殇想到痛苦的往事,内心激动难抑,嘴唇哆嗦再也说不下去,整张脸更是不住抽搐,两只毛绒绒的手搭在膝上,指关节握的“咯吱咯吱”响。 莫小忆将手搭到天殇肩上,温和的说道:“天殇,你要是难过就别说了,过去了的就让它过去吧!” 天殇闭上双眸,平息了一下激动的情绪,再次睁开已平静了很多,感激的冲着莫小忆道:“谢谢,你是第一个对我这么友善的人,我很想将自己的故事说给你听听,可以吗?一百年了,好象做了一场噩梦,怎么也醒不来,披着这副丑怪的身子,我都快忘了人类长什么模样,唉!” 莫小忆笑道:“那你接着说吧!” 天殇“嗯”了声,接着道:“师父收集了几十个怨气很重的亡灵,用法术封存到铁缸里面,然后在我身上作法,说要将我一起封进去,我很害怕,跪在地上拼命求他,额头都磕出了血,可是师父根本不为所动,他说他教我修真就是用在这里,只有这样才能快速提升他的灵力,等他用完我就下山去人多的地方修练。我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只好认命顺从他,然而,那种被亡灵撕咬的锥心痛苦实在是太难以忍受,几天几夜过去,我再也承受不住疼痛昏迷了,等我醒来的时候,自己已经变成了浑身是毛的怪物,师父不知去向。我无颜下山见人,也找不着出山的路,便只有躲在深山处了断残生,谁知道过了一百年了,我还是死不了,老天爷非要让我活着受罪,为什么要这么残酷?” 天殇凄厉闷吼,牙齿将嘴唇咬出了血,两串晶莹的泪珠涌出眼眶,碎在脚下的石板上。 莫小忆无声叹息,掏出口袋里的餐纸,抽出一张递给天殇,欲言又止,最终还是问道:“别难过了,那你是怎么到了这里的?你是想下山去吗?” 天殇接过纸巾擦了擦泪,声音低哑道:“我在深山呆了一百年,实在是太渴望见到人类了,那种蚀骨的孤寂逼的我快要发疯,于是不顾一切寻找出山的路,终于在几个月前来到了这里,我知道山下就是我的家乡,可我最终还是没有勇气下去,我已成了这副模样,人类还会接纳我吗?或者他们只会把我当成怪物看吧!”说完惆怅的低下头望着毛绒绒的赤脚。 此时的天殇哪里象是百岁老人?充其量只是一个胆怯的孩子,渴望心爱的玩具,但又害怕受到伤害! 莫小忆用力握了握天殇的手,忽然下定了一个决心,淡淡笑着安慰道:“别担心,我会带你回到人群中去的,我不会再让任何人伤害你!” 天殇蓦的抬起头,一脸难以置信望着莫小忆追问道:“真的吗?你真的会带我走吗?”那神情就好象被父母遗弃的孩子,终于又回到了父母的怀抱,有惊喜,也有不敢相信的担心。 莫小忆用不容置疑的语气答道:“真的,我答应的事从不反悔!” 天殇激动的迸出了泪花,使劲抓住莫小忆的手,一个劲道:“谢谢你,谢谢你!” 莫小忆颇有点好笑望着天殇如孩子般清纯雀跃的脸庞,忽然觉得自己这个决定做对了,虽然一时没想好要如何安置他,但相信一定可以让天殇重新做一个快乐的人类。 |
依然就着庙侧的山泉水吃完莫小忆自备的干粮,天殇也许是因为莫小忆答应带他走的缘故,一改昨夜的哀伤,象个孩子那样抑制不住脸上的激动之情。 贝克汉斯走近莫小忆悄悄问道:“小忆,你真的要带天殇走吗?他这样子,你不怕别人把他当妖怪看?” 莫小忆深邃的眼眸有缕复杂的精光一闪而过,淡淡答道:“你放心,我有办法保护他的。” 贝克汉斯“哦”了一声,转移话题道:“你的中国功夫很厉害,可以教我吗?我拜你为师好不好?以前看电影电视,我还以为那些中国功夫都是导演假造的,昨夜看你和天殇博斗,才知道真的有这么神奇的武功,我好崇拜!” 莫小忆最不喜欢让别人知道他懂武功,更没想过教课授徒,怕麻烦,于是哂笑道:“那哪是什么中国功夫啊,我自幼在深山里长大,有时候跟猎户出去猎补一些野味吃,所以练就了灵活的身手,与武功完全不是一回事!” 贝克汉斯怀疑的紧盯着莫小忆的脸问:“是这样吗?” 莫小忆肯定的点点头,“当然!” 贝克汉斯失望叹息,走到汤劲锋那边吃杨梅去了。 莫小忆暗笑,从旅行包找出一把剃须刀,招手将正与白尘兴奋聊天的天殇叫了过来,用商量的语气问道:“天殇,我得把你脸上和手脚的毛刮掉,你不会有意见吧?我有个朋友医术很高明,到时我会帮你找到脱毛药的,一定将你变异的身体调整过来……” 莫小忆所说医术高明的朋友指的是“骤风”老三郑魁,出生于医学世家,自幼随父亲和爷爷学习中西医,上博后改为研究生物工程,也算是知名人物。 天殇心中明了莫小忆的意思,乖乖坐到他面前道:“谢谢你,我知道你是不想让山下的人把我当成妖怪,剃吧!” 莫小忆笑了,开始帮天殇剃毛须,“唰唰唰”忙活了几下,一张清秀帅气的脸庞出现在众人面前,最多也就二十七八岁的年纪,哪象是一百二十岁的老人?难道是修真的缘故?或者是他师父用邪术抽取他的功力后,反而让他幸运得到了不老的容颜? “哇,哇,天殇,想不到你是个大帅哥哟!”贝克汉斯冲到天殇面前哇哇惊叫。 “帅哥是什么?”天殇茫然问道。 “呃,帅哥就是长的漂亮的男人,不信你自己照照镜子就知道了,是不是很俊气啊?”喜欢随身携带小圆镜的贝克汉斯从口袋掏出一面镜子竖到天殇面前。 天殇对着镜子瞅了瞅,惊奇的回眸望着莫小忆问道:“真的是我吗?我有这么年轻吗?” 莫小忆意味深长答道:“当然是你,至于你为什么不老,我想大概是你师父造成的,他用在你身上的药物应该可以永保青春,天殇,忘了他对你的伤害吧,就当从现在开始重生,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 天殇低眸不语,脸上的神色非常凝重,沉默了好一会终于灿然而笑,认真的冲着莫小忆大力点头道:“好,我听你的!” 在场的四人都忍不住会心而笑,为天殇的重生,也为他们又多了一个朋友。 莫小忆接着将天殇手脚处的毛刮干净,然后拿出一套自己的衣服,嘱他进庙里换上,待天殇再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所有人的眼睛都忍不住一亮,穿上衣服的天殇完全没有了猿人的痕迹,而是英气逼人,身高体健明眸皓齿,可以想见百年前的他是个如何的翩翩少年。 贝克汉斯夸张贼笑:“天殇,你真的好帅噢,啧啧,到了大城市估计会有不少美女追求你的!” 天殇耳根蓦的红了,一脸窘态回道:“别开玩笑了,我只希望能跟着忆安安静静生活,别的不想再奢求。” 莫小忆拍拍天殇的肩,信心满满承诺道:“天殇,相信我,一切都会有的。” 天殇感激的回望莫小忆,眼角忽然湿了,默默告诉自己,一定要用一辈子来报答莫小忆的再造之恩! 太阳日渐升高,莫小忆不想再去雅里西亚惹麻烦,准备立刻下山回纳西镇,虽然他很奇怪那两个追着他叫主人的小姑娘,为何会让他感到莫名熟悉,但想到可怕的格雅娜,便什么好奇心都不敢有了,宁愿以后永远不要再踏进雅里西亚,但不知怎么回事,莫小忆总有种说不清的惴惴不安,总觉得自己和这个奇怪的地方还会有牵扯不清的关系,避无可避。 天殇坚持要帮莫小忆背包,莫小忆知道他存着感恩心理,也不和他多说,反正凭他的力气背个旅行包根本不费吹灰之力,便任由他将笨重的包甩到背上,自己只提着白尘那个轻便的女式包。 回到和风客栈,西米乐欢叫着冲上来拉住白尘的衣袖,笑嘻嘻说道:“神仙姐姐,我今天早上进山猎了一只好嫩的山鸡,给你吃好不好?” 白尘嫣然笑道:“好呀,谢谢西米乐!” 莫小忆仍用嫌恶的眼神盯着西米乐,越看越觉得他象上辈子的仇人,心中有个遥远的模糊声音总是在西米乐出现的时候叩动他的心扉,让他的心绪跟着莫名烦乱,莫小忆讨厌透了被这个奸滑的小鬼影响! 西米乐却是一副大人不计小人过的表情,亮晶晶的眼珠子骨碌碌一转,友好的朝莫小忆扬扬手打招呼:“嗳,大叔,中午好,你老想不想吃山鸡哪?” 莫小忆眯起双眼,皮笑肉不笑道:“我觉得你的肉应该比山鸡好吃!” 西米乐扮出一个恐惧的鬼脸,“倏”的钻到白尘身后哇哇尖叫:“救命啊,大叔要杀我!” 老板娘闻声冲出客栈门,看看使劲憋笑的白尘和贝克汉斯,又看看略显尴尬的莫小忆,最后将目光扫到天殇脸上,眸子里掠过一抹古怪的光芒,却仅仅只是一刹那又恢复了常态,似乎根本没有留意到多了一个人,伸出白嫩柔荑扯住西米乐的耳朵啐道:“你这个臭小子就知道胡闹,给我乖乖狩猎去,晚餐的菜就全*你了!” 西米乐马上撅着嘴叫苦:“阿妈,我早上刚猎了一只山鸡,五只山鸟,还有三只小野兔,人家很累耶,他们又不是猪,吃得了那么多吗?我不要去了,人家要上街玩嘛,明天早上再去行不行?” 老板娘眼一瞪,断然拒绝,“不行!” 西米乐似乎不敢违抗母亲的命令,满脸沮丧取下墙上的弓箭离开,临走之前还用哀怨的眼神扫了莫小忆一眼,他的目光好象含着魔法,竟让莫小忆的心莫名疼了一下,真是活见鬼了,居然为一个讨厌小鬼的委屈心疼? 莫小忆下意识晃晃头,禁止自己乱想,指着天殇对老板娘道:“老板娘,这是我新认识的朋友天殇,麻烦你帮他准备间房,可以吗?房租算在我的帐上就行了。” 老板娘又溜了天殇一眼,淡淡笑着回道:“客官请放心,我这就去准备。”说完轻移莲步,姗姗走了。 莫小忆将天殇带到自己房间,嘱他先坐坐,过一会带他上街买些日用品,白尘则从柜子里拿出瓶装的果汁倒进杯里递给天殇,贝克汉斯和汤劲峰也过来凑热闹,汉斯一点不客气吵着也要喝,白尘只好又给他倒了一杯。 正在这时,老板娘拿着钥匙上来了,将天殇安排在莫小忆夫妻对面,天殇自然是求之不得,脸上一直挂着欣喜的笑容,看的出他确实很渴望融入人群,莫小忆倍感欣慰,没想到天殇的适应能力远比他想象中强,带他回南港后应该也会很快适应吧! 坐着聊了一会天,莫小忆带天殇上街买东西,贝克汉斯和白尘也跟着去了,两人摆明了就是去看热闹的,天殇毕竟在深山呆了一百年,现代很多东西都没见过也不了解,因此闹了不少笑话,乐的贝克汉斯一路笑过不停,天殇倒没和他计较,知道自己什么都不懂便虚心向莫小忆请教。 四个人逛到夕阳沉落才返回客栈,而上山狩猎的西米乐也回来了,肩上挂满了猎物,小人得志般向人炫耀他的成绩,眼睛却瞟向莫小忆,那模样有点象找大人讨糖吃的孩子,莫小忆恍若未觉,径直越过他上楼,西米乐的脸顿时垮了下来。 PS:推荐竹本人《魂炼》:书号:106083 |
接下来的几天,莫小忆都在纳西镇附近写生,画不完的水乡美景,一幅幅绝美的风景跃然纸上,再点缀寥寥几笔穿着少数民族服的纳西姑娘,令围观的人赞美不已。 白尘早就知道莫小忆的专业成绩是紫苑美院数一数二的,但亲眼见他作画还是头一次,不管是色彩的运用搭配,还是构图修饰,都堪称完美,让她找不出一点瑕疵,忍不住啧啧暗赞。 莫小忆也给老板娘画了一幅画,身穿古装的老板娘风情万种站在“和风客栈”门口招揽生意,娇美如花的脸上挂着淡雅而尊贵的浅笑,阿娜身材虽裹着宽边长裙,却掩不住隐隐散发的蚀骨销魂魅力。背景是古典黄的木房子,朦胧的水乡,以及高远的苍穹。 老板娘笑眯眯看着自己的画像,连声称好,莫小忆正担心她会要求送给她,谁知她只是看完又递给了莫小忆,要知道莫小忆近几天所有画作中,这幅是最有灵性也最让他满意的,已经想好用它去参赛,自然不希望老板娘索走。 “客官既然专门到纳西画画,那就不应该错过云沧山的风光,那里比起雅里西亚来,可又是另一番韵味哟,如果说雅里西亚是婉约的美人,那云沧山就是翩翩少男,俊逸中透着阳刚,保证让你流连忘返。”老板娘热情的向莫小忆推荐有美景的地方。 “是么?云沧山离这里远不远?听你这么说,我倒真想去看看了。”莫小忆微微笑问。 “路程和去雅里西亚差不多,只不过与它的方向相反,走大半天就到了,有一点需要提醒客官的是,云沧山没有人家,自然无处给你借宿,还是多考虑一下比较好,而且因为和别国交界,边界处似乎不是很太平……”老板娘迟疑了一会,最终还是好心的劝莫小忆放弃。 “没关系,我不会那么倒霉遇上强盗的,麻烦你给我画张地图,可以吗?”莫小忆除了怕雅里西亚那些女人纠缠,别的什么暴乱还是不怎么放在眼里的,既然勾起了好奇心,又岂能不去? 老板娘答应了一声,进屋帮他画地图去了。 白尘似笑非笑问道:“小忆,你真的要去吗?” 莫小忆点点头,促狭的眨眨眼睛笑道:“难道你不想去?” 白尘不置可否耸耸肩,用无所谓的语气回答:“反正你去我就跟着去喽,不过我有预感,这次肯定会有不寻常的事发生,我的预感可是很准的哦,如果你怕麻烦的话,可以打消去的念头!” 莫小忆当然相信白尘的预感,遇上莫小宝的那次车祸,不就是她老早的预感么?然而,越有不寻常的事,莫小忆就越想去看看,或者会有什么令人惊喜的奇遇也说不定呢! “有美人陪着出游,我为什么要放弃?”莫小忆故意暧昧轻笑,拉过白尘,在她的脸上轻轻印下一吻。 白尘羞的粉面微红,娇嗔的啐了句“老不正经”,转身就跑。 夜幕低垂,明月悬空,月色轻柔的仿若少女的美梦,白色的月光,仿佛抖落了一地花瓣,一瓣瓣堆积,清幽宁静暗香浮动。 白尘与老板娘坐在客栈门口的空坪上聊天,莫小忆不愿插入女人家的话题,起身上了二楼,在西边露天晒台的摇椅上躺下,有风轻轻拂过,凉凉的浸着肌肤,拂走了白天的热气,山村的夏夜竟是如此舒服。莫小忆满脸惬意闭上双眸,任皎洁的月光给他棱角分明的脸庞镀上一层银色,如同冰雕,弧度性感的下巴甚至接近透明,渲染出一种清冷的孤傲。 沫着月光,莫小忆渐渐有了睡意,耳边忽然传来一丝细小的声音,感觉有脚步声悄然逼近,决对不会是汤劲锋和贝克汉斯,因为他们只是普通人,踏不出这么轻盈的步履,就连武功高强的天殇也未必能做到,会是谁呢? 莫小忆唇角微微一动,滑出一个轻淡的冷笑,恍若未觉继续躺着假寐,倒要看看谁这么鬼鬼祟祟接近自己。 西米乐走走停停,确信莫小忆没有发现自己逼近,这才一鼓作气挪到莫小忆身边,小小的身子蹲下,默默望着莫小忆的脸,渗着淡淡蓝色的眼眸划过一缕十分复杂的光芒,有迷惘,也有忧伤,还有狂热的迷恋,这样的眼神实在不适合出现在五六岁孩子的脸上。 西米乐悠悠抬眸望向天空明月,也让月光将他的小脸镀上了同样的银色,再低头,手里已多了一样东西,神不知鬼不觉探向莫小忆衬衣敞开的胸口,眼里多了一抹得意的诡笑,一脸恶作剧即将得逞的顽皮相,小手却是非常温柔的轻轻划了一圈,另只手也摸了上去,软软的嫩手,柔软的仿若春风拂过。 莫小忆“倏”的睁开双目,冷冷直视着西米乐的脸,如星明眸在月光下闪着亮晶晶的光,深邃而广阔,就象漫无边际的夜空,深不可测。 西米乐没想到自己被莫小忆活活抓包,小手顿时忘了收回来,一脸尴尬杵在原处,瞳仁内飞快闪过的慌乱却莫名揪疼了莫小忆的心,该死的,就是这样,每次都会被这个讨厌的小鬼扰乱心湖。 莫小忆眯起双眼,声音没有半点温度道:“很好玩吗?” 西米乐迅速缩回搭在莫小忆胸前的小手,讪讪藏到了身后,莫小忆结实的胸脯上留下了一个黑圈,那是西米乐手中的木炭画的,他想接近他,他想激怒他,一如莫小忆,西米乐同样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这到底是什么样的渊源? 西米乐脸上忽然多了一抹淡淡的悲伤,不象孩子,倒象是历经沧桑的老人,眼眸闪了闪,不再看莫小忆,一声不吭起身离去。 莫小忆望着西米乐消失在拐角处的背影,恨恨低咒一声“该死”,耳边再次传来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仿佛穿透千年而来,却摸不着抓不住,徒留一腔烦绪! 次日凌晨,莫小忆给天殇留了张纸笺,嘱他呆在客栈,便带着白尘悄然离开,向云沧山进发。 攀山越岭,云沧山终于遥遥在望,插入云宵的奇峰怪石,远没有雅里西亚的多树,有些山峰甚至是裸岩,山腰与山巅均围绕着团团白云,虚无飘渺仿若仙境,加上鬼斧神功的奇峻山峰,果然美的阳刚十足。 莫小忆掏出相机拍照,白尘则忙着采野果止渴,云沧山多为石峰,一路行来,几乎没见什么山泉,更别说溪流了,为了不至于把自备的水喝光,白尘决定吃野果,好在山上别的不多,就是水果多,甚至还有城里摆着卖的某些高价水果,乐的她拼命往袋子里装。 “老婆,你不累吗?坐着歇会吧!”莫小忆掏出纸巾帮白尘擦了擦脸,拉她坐在身边的石头上。 “小忆,你说山上这么多水果,为何就没有人摘出去卖呢?城里水果那么贵,这些可以卖多少钱啊!”白尘一脸惋惜望着树上的水果。 “运不出去啊,*手提肩挑,有谁能从这样高的山上带得了多少水果?大山处处都是宝,只是缺少挖掘的人罢了,老百姓日子过的清苦,只因为守着宝不知道如何用……”莫小忆随口答道。 “嗯,真是可惜,我们走吧,前面就是两国边界了,过去看看还是直接上山顶?”白尘起身。 “过去看看吧,长这么大还没出过国呢,何不去试试两只脚各踩一国的感觉?”莫小忆开玩笑,伸出手牵住白尘的手,两人穿过人高的茅草丛往边界处走。 白色的界碑立在两国交界处,碑上停着一只七彩羽毛的小鸟,望见有人走近,“啾”的一声扇着双翅飞向半空,山风徐徐掠过,吹皱了满山芒草织成的绿浪,云淡风清,让人直想仰天高歌一曲。 “嘘,有人!” 莫小忆忽然拥住白尘蹲下,前方不远处响起纷乱脚步声,似乎有不少人走动,夹杂着粗重的喘息…… |
脚步声越来越近,伴着男人的喝斥,还有车子开动的声音,真是奇怪了,这么偏远的深山怎么会有车子来? 莫小忆决定去探个究竟,压低声音嘱咐:“老婆,你藏在草丛里不要动,我先出去看看怎么回事,搞不好真的遇上强盗了!” 白尘点点头,嘴唇凑到莫小忆耳边低语:“小心点!” 莫小忆悄无声息拨开草丛,猫着身子朝前走,一直走了好几十米,闪到一丛矮树丛后面,小心翼翼撩开树叶望去,只见前方空坪上停着好几辆军用货车,装满了东西,十几名壮汉正从车上往下搬箱子,木头钉的,外形与一般的运货箱没什么区别,看起来很重,两个大男人抬还略显吃力。旁边站着一个指挥卸货的胖子,牛高马大的身材,鼻梁上架着黑色太阳镜,脑袋剃的精光,腮边唇上长满了浓黑的胡须,上身穿着迷彩背心,下身是宽松的军裤,从他脸上的倨敖骄横可以看出是头领,嘴里不住喝斥着什么。 胖子背后则是一扇敞开的大铁门,直接通进崖内,铁门周围架着一些绿色的藤蔓做伪装,咋看上去还真看不出山崖有蹊跷。门两边各站着一名端枪的男子,虎视眈眈盯着周围。 莫小忆曾在电视里看到过类似的场面,脑海里窜出的第一个念头便是误入了走私商的军火库,想不到这些胆大包天的家伙居然敢把军火库建在两国交界的地方,难道真是越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木箱里装的肯定是枪支弹药了,凭自己的血肉之躯只怕根本没法和他们斗,更何况还带着手无缚鸡之力的白尘,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赶紧走人比较好,惹上这些亡命之徒终究是件麻烦的事。 想到这里,莫小忆悄然转身准备离开,然而倒霉的是,旁边茅草丛忽然飞出一只野鸟,厉声尖叫扑腾着翅膀飞上半空,莫小忆的心里立刻多了一丝不好的预感,果然,“叭叭叭”一排子弹朝他藏身的地方射来,同时响起骂人的声音,还有狼狗的叫声,有人追过来了,而且还是一大群人,子弹擦着莫小忆的头顶飞过。 莫小忆暗道糟了,没有闲心再顾是不是会暴露自己,站起身朝着白尘藏身的地方狂奔,密集的子弹就追在他的屁股后面,好几次差点被打中。 “小忆,发生什么事了?”白尘惊问。 “我们闯到军火商的地盘了,他们手里有枪有炸弹,还带着狼狗,这下只怕会很麻烦,你朝我们来的方向跑,我将他们引往相反的方向,等逃脱了我再去找你……”莫小忆苦笑着背上包,将白尘推往来时的路。 “不行,你自信能挡得过枪炮子弹吗?分明是去送死!”白尘用力揪着莫小忆的衣服不肯放。 “老婆,没时间罗嗦了,快走,我不能让你受到伤害,乖,我一定会保护好自己的,到山下等我!”莫小忆满脸焦急想要掰开白尘的手,所谓急中生乱,完全忘了自己脖子上挂着玉钺,只要将灵钰招出,对方再多的枪炮子弹又有何用? “隆!” 一枚炮弹在两人不远处爆炸,莫小忆想也不想便将白尘扑倒在地,掀起的气浪将他的脸灼伤了一块,紧跟而来的就是子弹,对方已经发现了他们的藏身地,此时再想分开走已经来不及了,莫小忆叹息着抱住白尘就跑,犹如受惊的野兽,如风般掠过杂草丛生的山坡,很遗憾的是对方也不是省油的灯,其中甚至不乏训练有素的枪手,莫小忆手里抱着人,背上又背着包,行动多少受到限制,逐渐慢了下来,身后的追兵却是紧衔而上,子弹发出尖锐的响声呼啸着擦过二人的耳际,时不时还有炮弹在周围爆炸,对方下定决心要他们的小命。 莫小忆生怕白尘被枪击中,将她小巧的身子整个抱进怀中,用身体挡住后面飞来的子弹,奔跑的速度也就愈加慢,胳膊脸蛋被荆棘划出道道血痕也懒得去顾,一心只想摆脱疯狂的追兵。 白尘望着莫小忆狼狈的样子,眼里划过一抹复杂的光芒,悠悠叹了口气道:“小忆,放我下来吧,你抱着我跑太慢了。” 莫小忆喘着粗气答道:“别出声,我不会放下你的,如果今天注定了要死,那我们就死在一块吧!” 白尘不再吭声,只是将脸颊紧紧贴住莫小忆起伏不定的胸口,双手也跟着绕住他的腰,轻轻合上眼睑,有泪从她的眼角缓缓滑了下来,染湿了莫小忆的衬衣。 莫小忆感觉到白尘的身体正在微微颤栗,以为她害怕了,再次加快速度,温柔的安慰道:“老婆,别担心,我们一定会平安脱险的,他们的子弹总有用完的时候,相信我,好吗?” 白尘和着泪水笑了,仿若雨中的睡莲,绽放了满世界的灿烂,缓缓抬眸回道:“我相信你!” 莫小忆低下头,偷袭似的轻吻了一下白尘的红唇,脚下的动作丝毫不敢怠慢,身后的枪声渐渐稀少,或许他们的子弹真的快用完了,想到这里,莫小忆不禁心神一振,疲惫的身躯又充满了力量。 白尘抬起头,望着莫小忆刚毅的下巴,用低的只有她自己能听到的声音说道:“也请你相信,我一定会让你活着的,因为,我爱你!” 踏过杂草穿过树林,前方居然是万丈悬崖,不断有灰蒙蒙的雾飘上来,摔下去估计连肉渣渣都不会剩,而后面的追兵则越来越近,更要命的是明明稀少了的枪声又变的密集,应该是他们增援的人也追了上来。一座军火库被发现是何等的大事,也难怪对方倾出火力要他们的小命! 莫小忆整颗心跟着坠下悬崖,前面是绝壁,后面是追兵,“啾啾”乱飞的子弹与炸药包足够让他们死上好几百次,难道真的要丧身此地吗? 莫小忆抱着白尘躲到一块大岩石后面,伸手拨开挡住白尘俏脸的乱发,满脸愧疚道:“老婆,真对不起,我恐怕要失信于你了,我暂时想不出什么办法能让我们躲过此劫,万一真的死了,我们来世再做夫妻吧!” 白尘眼神复杂瞅了莫小忆一眼,脸上有着若有若无的犹疑神色,牙齿轻咬红唇道:“小忆,别这么快放弃,或许我们还是会有逃生办法的。” 莫小忆探出头看了一下来路,苦笑道:“那里排着一排端枪的,只要我们一露面铁定会成为马蜂窝,更别说他们一个炸弹过来就足够让我们粉身碎骨了。” 白尘悠悠叹了口气,娇小的身子紧紧偎向莫小忆,眼神闪了好几次欲言又止。 莫小忆紧紧搂住白尘,默默凝望她娇美如花的脸庞,满心满眼的恋恋不舍,成婚大半年虽然没有夫妻之实,但爱却如同慢慢囤积的沙,点点滴滴逐渐堆满了两人的心田,淡淡的温暖着彼此,真的要分开了吗? 莫小忆忽然想到脖子上的玉钺,眼眸“倏”的射出喜悦的光芒,正待招唤灵钰,一个炮弹猛的飞来落在二人脚边,莫小忆无暇多想,迅速抱住白尘拼命一跃,将她整个压到身下。 白尘也看到了炸弹,一向波澜不惊的脸上首次露出惊恐表情,失态的厉声尖叫,用力推开莫小忆坐起身子,右手一扬对着空中画了一个圆圈,怪事出现了,两人头顶蓦的多了一个蒙古包似的透明玻璃罩,又好象是放大的肥皂泡泡,在阳光的照耀下泛着七彩的光芒,而炸弹就在透明罩外面爆炸,近在咫尺却半分也没有伤害到罩内的莫小忆和白尘,透明罩将外面和里面隔成了两个完全不相关的世界。这样的透明罩灵钰也曾经做过,莫小忆并不陌生。 “结界?你会设结界?” 突如其来的状况,让莫小忆看的目瞪口呆,一直就知道这个老婆有古怪,可是没想到居然厉害到拥有灵力,难道她是妖精或者仙人? |
白尘小心翼翼望了一眼脸色冷寂的莫小忆,迟疑着该如何向他解释,但又怕说出什么惹他生气的话,干脆闭紧嘴巴不吭声。 莫小忆捉住白尘微微颤栗的手,将她拉到自己腿上坐下,一脸平静问道:“老婆,你有什么话想对我说吗?” 白尘洁白的牙齿轻轻咬住红唇,再三犹豫该不该照实说,或者耍耍赖糊弄过去?然而,抬眸望见莫小忆云淡风清的面容,白尘还是决定说实话,纸不可能永远包得住火,至少趁他生气发怒之前解释清楚比较好,于是幽幽问道:“你还记得十几年前在大巴山与你玩耍的那只小白狐吗?” 莫小忆被白尘莫名其妙的问话弄的一愣,脱口讶道:“你怎么知道我有一只小白狐?难道你……?” 白尘目光灼灼回答:“你猜的没错,我就是那只小白狐,我们做了几年的玩伴,你忽然离开让我非常伤心,天天郁郁寡欢。我妈是白狐村的圣女,有很深的道行,不仅算出你并非普通人,还算出我与你有未了的情缘,于是便带着我找到你老家小县城,让我象个凡人一样跟你上同一所学校,后来又跟你考进了紫苑美院。原本我不想这么快与你接触的,可是妈妈说加在你身上的封印即将解除,不再是纯粹的普通人,但你自己却无法隐藏散发的灵气,这样很容易引起有心人士觊觎,随时都可能遇上危险,为了保护你不受伤害,我决定跟你结婚,在你失恋想找艳遇时故意出现在你眼前……” 莫小忆彻底呆住了,没想到白尘竟是自己在大巴山的玩伴小白狐,更没想到她居然能化成人形,那只漂亮温驯的小白狐他一直记忆深刻,难怪首次碰上白尘就觉得她似曾相识,因为她的眼神和小白狐的眼神简直如出一辙。对于无意中娶了个妖精老婆,莫小忆并没感觉什么不妥,只要喜欢,凡人与妖精又有什么区别? 当然,莫小忆也被白尘的满腔痴情深深感动,一个妖精在大都市暗暗跟着自己喜欢的人那么多年,是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不自禁拥住白尘感性的说道:“老婆,谢谢你为我付出那么多!” 白尘见莫小忆并没有怪她用诡计嫁他,也没嫌弃她妖精的身份,顿时激动的泪水潸然而下,将脸紧紧埋进莫小忆的脖领内。 莫小忆加重手上力道,默默传递内心的爱恋,不过他的心中还是有几个疑点,忍不住问道:“老婆,你妈怎么知道我即将解除封印?我的守护精灵说我要二十五岁才会恢复灵力,难道你妈有办法让我提前恢复吗?” 白尘淡淡笑道:“你不是中过五百万福彩奖么?而且从那后运气总是特别好,做事顺利,赚钱容易,整个人的气质也在跟着逐渐变化,最主要的是你能看到鬼影,感应能力也比以前敏锐得多,这都是因为你的体内已开始散发灵气,否则你以为一向带衰的你怎么可能忽然走好运?” 莫小忆伸手捏了一把白尘的脸,略带抗议道:“臭丫头,还有什么是你不知道的?我怎么感觉自己好象被人脱光光在你面前展览呢?老实坦白,有没有暗中对我做过什么手脚?” 白尘歪着脑袋吐吐舌头,调皮答道:“嗯,我想想,好象做过不少耶,比如说最开始打算帮你甩掉仙露儿,因为她和你没有缘份,你们之间没有爱情也不可能会有爱情,你答应做她的男友只是因为她象你前世的爱人,这是你的潜意识,终有一天还是会离开,何况她跟着你只会害了她,不过我还来不及动手她便自己背叛了你;你去银行存钱的时候,我用法术控制了收银员的思想,否则你以为人家会准你存十年的定期吗?嘻嘻,十年后,他们连本带息得给你一个亿……” 莫小忆一脸暴汗打断白尘的话:“喂,等等,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对钱财并没有多大的兴趣,要那一个亿干什么?” 白尘皱皱可爱的小鼻子回道:“总会有用处啊,你捐给灾区也行嘛,别打岔啦,还要不要人家继续坦白啊?” 莫小忆立刻道:“要,当然要,我很奇怪我的老婆大人究竟还干了些什么丰功伟绩!” 白尘将细嫩的手指戳到腮边,故做沉思状,“我们结婚时,根本没到规定年纪,我改了你身份证上的年龄才领到的证;那次你们潜入脑科医院的实验室,如果不是我及时出现,就凭你那个笨蛋守护精灵,早就被对方发觉了;好几次有别的妖精接近你,想吃掉你增进自身修为,都是我悄悄帮你解决掉的,啧啧,没想到吧?” 莫小忆意味不明笑笑,忽然问道:“既然你这么厉害,那你应该早就知道莫小宝是妖怪吧?为何没有解决他还任由我带走?” 这下换白尘吃惊了,瞪圆双眼惊问:“你知道他是妖怪?那你为何还收养他?” 莫小忆笑道:“其实我不确定他是妖精,但我知道他一定有古怪,第一眼看到他的表情我就感觉异常,后来警察说找不到他母亲的尸体,我便开始怀疑了,但我很想知道他到底是何方神圣,为何要变成与我相似的容颜接近我,于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便收养了他,当然,我不否认被他漂亮可爱的模样吸引,但心里对他的戒备一直没有松懈过,那天上你母亲家,看到他和你说话时的奇怪表情,我再次确定他并非凡人,可惜直到现在我也没能发现他究竟是什么妖怪,看来只能等恢复灵力之后了。” 其实,莫小忆还有话没说,不仅莫小宝,就连西米乐和格雅娜的双胞胎女儿他都感觉不是凡人,不过他不想借助白尘,而是想自己亲自去发现他们的真实身份! 白尘这才知道莫小忆远比她想象中深沉狡猾,很多东西都能藏在心中不露半分,不禁“咯咯”笑道:“我告诉你吧,莫小宝其实是蛇界的小王子洛昕亚,等你恢复记忆后,你肯定能想起他的父亲蛇帝,听说你们曾是很要好的结拜兄弟。我当初之所以同意你抱走他,也只是想拆穿他的阴谋,后来我发现他对你并没有伤害之心,也就任由你收养他了,其实他之所以接近你,完全是因为惹怒了蛇帝,所以才跑来人界找你当保护伞的。” 莫小忆自从知道自己的复杂身份后,已经经历了不少奇奇怪怪的事,对于这个从蛇界跑来的小王子自然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反而还渴望赶紧恢复灵力,到时一定会过的非常精彩吧! 想到这里,莫小忆正色问道:“老婆,你法力这么厉害,难道真的没办法让我提前恢复记忆吗?” 白尘摇摇头道:“不能,你的封印是前世就下了的,任何人都没法帮你解,只能乖乖等,反正也只有两年时间了,你用不着那么急嘛,接下来的日子,你的能力会一步步加强,不过灾难也可能会越来越多,凡事必须小心谨慎,三思而后行!” 莫小忆皱皱眉道:“那你知道我前世的身份是什么,又是为了什么转生到这个世界吗?” 白尘微笑道:“我哪知道?我只能感觉出你不是普通人,却没法算出你前世的身份,更别说你来这世的目的了。” 莫小忆轻轻叹息:“据说我的前世是玘陵宫的少宫主,我来是为了仙界的一个败类寒双子,如果不收拾掉他,可能会祸害人间,你说我能不急吗?愈接近解除封印的日子,我就愈感应到前世不容推卸的责任。可是不恢复灵力,我根本找不到寒双子,虽然我有点怀疑他就是天殇的师父阴道人,但我这样又如何找得到他?” 白尘恍然大悟道:“哦,我明白了,你坚持带天殇下山,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应该就是为了他的师父吧?难怪我妈算出你肩负着很重的责任,还几次问我是不是真的能下决心跟你,我想她老人家可能隐约知道你的对手绝非一般人物,如果真是那样,我倒宁愿你永远做个普通人!” 莫小忆揶揄道:“哟,替我担心了?你肯定是在大巴山就已爱上我了吧,要不为何整天赖在我身上不肯下来?我现在有点奇怪我们刚见面的那天晚上,你是不是真的喝醉了,否则你的尾巴怎么没有现出来?不是说狐狸精喝醉了都会露尾巴的吗?” 白尘俏脸“唰”的红了,狠狠瞪了莫小忆一眼道:“我才没爱你呢,我只是不忍心看你被别的妖怪吃掉,所以才跟你结婚的,好心没好报!” 莫小忆似笑非笑追问道:“真的不爱吗?妖精也会说谎哟,羞死人了!” 白尘的脸更红了,气呼呼扭过头不搭理莫小忆。 |
玻璃罩上的七彩光芒映在白尘脸上,长长的睫毛低低垂下,仿若盖了一面灵动的扇子,弯出万种风情,白尘的侧脸竟然比正面更漂亮,轮廓分明却又不失柔和,多了一抹朦胧的梦幻之美。 莫小忆看得有点痴了,伸出手捏捏她翘挺的小鼻子,宠溺的笑道:“好啦好啦,不逗你了,想不到我这个狡猾的妖精老婆,越来越有小女人味道了,不象刚认识那时候,老是露出狡黠的神情,害我还以为你会要我小命呢!” 白尘闻言猛的偏回脸,死盯着莫小忆鄂问:“你一直把我当坏人看待?或者说你早就知道我不是人类?” 莫小忆非常无辜的耸耸肩答道:“那不能怪我啊,谁叫你有事没事就露出一副算计人的神秘表情,我能不误会吗?我是曾经怀疑过你的身份,不过不管你是谁我还是一样爱你,哪怕最终被你伤害!” 白尘满腔的怒火被莫小忆最后两句话浇熄,就象所有陷入爱河的凡间女孩那样喜滋滋啐道:“算你还有点良心,我就大人不计小人过原谅你的不信任了!” 莫小忆笑了,捧起白尘的脸,由浅入深吻住她的红唇,陶醉的吸取着爱人唇里的芬芳,激情缠绵到欲火难抑才刹住进一步动作,望望结界外面道:“已经没有枪林弹雨了,想必那些家伙早撤了吧,我们也该离开了。” 白尘俏脸红红眨眨水波潋滟的大眼睛,樱唇轻启低念几声咒语撤去了结界,碧空如洗,硝烟味早已散去,仿佛刚才只是一个幻觉。 莫小忆拉着白尘朝来路走,然而才走没几步,眼前的景象却将他吓了一大跳,地上躺了一地的死人,枪枝弹药胡乱丢着,看上去触目惊心,老天,白尘竟然将他们全部杀了?这个娇滴滴的老婆什么时候变的那么嗜血?难道妖精都脱不了残忍的德性吗? 莫小忆的心脏不由跟着一抽,神情复杂问道:“老婆,你杀了他们?” 白尘并没有看到莫小忆眼里的不快,笑嘻嘻答道:“是啊是啊,谁叫他们那么坏的,幸好你的脸只是伤了一小块,如果他们敢让你缺胳膊断腿,我一定会鞭他们的尸!” 莫小忆差点呕血,略有点严厉道:“老婆,这可不好,几十条人命啊,你是妖精,胡乱杀害生命是会影响到你的修为的,下次别这么任意妄为了!” 白尘这才发现莫小忆神色有异,垮着小脸委屈道:“人家和你开玩笑的嘛,我只是把他们弄晕了,顺便将他们这段时间的记忆洗掉,不信你去探探他们的鼻息,保证全部活着。” 莫小忆松了一口气,轻轻笑道:“不看了,我相信你,我们走吧!” 因为发生了这样的事,两人都没有闲心再爬上山顶玩,准备直接回纳西镇,终于在天黑前赶回了和风客栈。 老板娘倚着门框,淡淡微笑望着走近的莫小忆夫妻,眼里闪着莫测高深的光芒,不经意问道:“你们这么快就回来了?是找不到云沧山吗?” 白尘正待接话,莫小忆抢先说道:“我老婆忽然身体不舒服,不太适舍爬山,所以我们就拐回来了。” 白尘一下子明白了莫小忆的心思,故意皱皱脸配合道:“是啊是啊,我肚子好疼,也不知道是不是早上吃坏了肚子,老板娘,我先上楼休息了。” 老板娘似笑非笑眨眨眼睛道:“那你好好休息吧!” 贝克汉斯猛的从客栈窜出来,凑到莫小忆耳边神秘兮兮问道:“你老婆是不是怀宝宝了?要不为什么忽然肚子疼?恭喜你哦!” 贝克汉斯自以为说悄悄话,其实声音大的让在场每个人全都听的清清楚楚。 莫小忆啼笑皆非拍了一下贝克汉斯的脑袋啐道:“谁告诉你怀宝宝要肚子痛的?没学过生理卫生?” 老板娘捂着嘴“咭咭”直笑,随后跟出来的汤劲锋更是很没形象大笑不止,贝克汉斯讪讪闪到一边,而已经上到半楼梯的白尘则是窘的满脸通红,“噔噔噔”一顿猛跑。 莫小忆边上楼边想为何没看到天殇,待经过他的房门口才发现那个家伙正横躺床上呼呼大睡。 白尘脸上的红晕还没有消失,装模作样在床头柜里翻来翻去,其实是怕莫小忆顺着贝克汉斯的话取笑她,内心暗暗将那个洋鬼子诅咒了好几遍,什么蠢话不好问,非要说这么丢人的话题? 莫小忆假装没看到白尘的窘态,故意逼近她将她拉到怀里,用自己的脸暧昧的摩挲着她的脸道:“老婆,听到汉斯的话没有?我们是不是该要个小宝宝了?小孩子真的很可爱哟!” 白尘啐道:“嘁,我才不想要呢!” 莫小忆搂在白尘腰间的手极不老实动了下,惩罚似的轻咬了一下她的耳垂道:“那我想要怎么办?” 白尘似乎有点受不了莫小忆的挑逗,感觉浑身燥热难挡,心脏遏制不住狂跳,脸蛋更是红的快滴出血来,思绪也跟着迷乱了,不过死鸭子嘴硬的她努力挣扎了一下,挤出凶巴巴的语气道:“想要自己生,我困了,睡觉睡觉!” 莫小忆死命搂着她不许她往床上躺,振振有词道:“我们还没有吃饭呢,走,下楼吃晚餐去,我好饿了。” 白尘趁机钻出莫小忆的怀抱跳到门口,调皮的莞然一笑:“好吧,我也饿了。”说完率先就跑。 莫小忆则走进天殇房间,连喊带拍摇醒好梦正酣的他,一起下楼用餐,那个古怪的厨师已经帮他们准备好饭菜了,从雅里西亚回来后,他们五个人便餐餐同坐一桌吃饭,气氛非常热闹。 纳西镇的夜色总是那么美好,凉风轻袭,皎洁的月儿缓缓穿过云层,如同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美人,月银如柱直泄而下,房屋绿树,以及客栈前面的纳西河全都镀上了淡淡的银色,天与地的距离似乎也跟着拉近了。 “唉,纳西怎么可以这么美呢?我真的不想回去了!”白尘依在敞开的窗前,痴痴望着月色下的纳西镇,已不知道是第几次这样感叹了。 “真不想回?那我们就在这里隐居喽!”莫小忆紧紧揽住爱妻的纤腰。 “咳,如果真在这里隐居,我怕某人会直接把我杀了烤肉吃,我可没有忘记某人口口声声说要替人间除害,替仙界追杀败类……”白尘抬眸望向莫小忆,俏皮的调侃。 “某人有这么残忍么?宁愿烤狐狸肉吃,也不会吃老婆大人的,放心好了!”莫小忆窃笑。 “哼,讨厌!”白尘娇嗔大发。 “好啦,我讨厌行了吧?那么现在,我这个讨厌的人能不能恭请老婆大人上床就寝?”莫小忆递给白尘一个暧昧的眼神,瞳仁内有显而意见的欲火涌现。 白尘的脸“唰”的红了,扭回头去看挂在天边的月儿,假装没有听到莫小忆的话。 莫小忆暗笑,猛的弯下腰一把抱起白尘,在她的讶声低呼中两人已滚倒在床上,轻轻放下怀中人儿,莫小忆又跳过去关紧窗户,再次折回床上,目光热的令白尘有点莫名惴惴不安,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事即将发生。 “好困啊,我要睡着了。”白尘脸朝里作势睡觉。 “好呀,我陪你!” 莫小忆诡笑,胳膊一伸,从背后穿过白尘的枕下揽住她,另外一只手则飞快窜进了她的衣服里面,握住某个柔软的部位轻轻揉捏,同时一只脚也压到了她的腿上,嘴唇则轻啃着她的耳垂,呼出暧昧的气息,撩拨的白尘心慌意乱,脑子“轰”的一响,滚烫的身子开始颤栗,在莫小忆温柔的攻势之下,很快陷入意乱情迷,连睡衣何时被莫小忆脱掉也不知道,两只手下意识揪紧被子,笨拙的缩成一团。 “老婆,我爱你!” 莫小忆扳转白尘的身子,让她面朝着自己,火热的唇吻向她冰凉的小嘴,身体早已绷紧蓄势待发,去他的二十五岁才能破身,莫小忆只知道自己现在很想要这个娇俏可人的老婆,别的就统统见鬼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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