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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夏天永远是炎热的,而记忆里炎热的极致永远是大一暑假的八月,在大兴军训时那人可以把烤到灼热的酷暑。当然,真正的炎热不一定是温度的最高点,也许只是你不得不面对。此时,七月的天气已经接近炎热的极致,连窗外树上知了的声音也都嘶哑不清。秦华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从窗户边回来,坐到了床边,轻轻地用手指抚摩着面前的桌子,一言不发。 第一年是在昌平度过的,离开时并没有多伤感,倒是兴奋多一些。大二的8月31日搬进这38楼,到了今天,大四的7月4日,1036天,自己似乎都和这里的一切有了种神奇的血缘关系,更不用说是和一同在这屋子里住过的人了。而现在,除了自己和面前的这一片混乱之外,什么也没有剩下。 床上只剩下光秃秃的床板,倒是小白的床板上还扔着几张泛黄的硬纸板;放衣服的柜子的门有的紧闭着,有的敞开着,柜顶上原先都堆不下的那些箱子都消失不见;数了数,凳子似乎也少了一个,剩下的两个就随便地在屋子中间搁着,上面还堆着些发黄的旧报纸以及几本破书。大家都走了,走得多少有些狼狈和匆忙。 小白匆忙地把东西寄存在二体地下给研究生们准备好的仓库里之后,就赶紧回家去了。新的学期还没有开始,小白也说不上有多少憧憬,何况听说新的学期又要去苏州桥边的万柳学区住,来学校上课又是个麻烦的事情了。继被遗忘在昌平之后,又要被抛弃到另一个地方去,小白的心情自然好不了多少。老朱也回去了,因为时间太匆忙,七月十五号就要回来报道,要回家去看看实在是没几天工夫,即使想留下来陪大家也没有时间。老三走得其实更早一些,昨天来了一通电话,说是在广州的生活安顿得不错,让大家有时间去玩。毕竟是同一屋檐下,宿舍里的兄弟们走的细节,自己还能清楚,但是在一片杂乱无章中,更多人的离开,见都没能见到。到了这个时候,才发现原来大家对于离别都在忽然间有了不可置信的适应力。 秦华站起身来,站到屋子中间,第一次觉得这样的小小蜗居忽然间变成那样宽敞,同样美好的感觉似乎是从一只丑陋的毛虫变成了一只再美丽不过的蝴蝶。后面的孩子不会再有这样的感觉了,他们再也不会体会到这样一个小屋子里挤着四个人,再也不能想到衣柜曾经是那样狭小,也不会因为电脑没处放而像老三那样只能整天蜷曲在床上,也不用因为下铺的翻身而自己也在上铺打个滚,在夏天也不用在水房里光着身子冲凉却还要提防有女生闯进来。 38楼就要拆了。 楼下的通知已经写得很清楚,7月的上旬就会把38楼彻底铲平,所有人的行李都要搬走,毕业生也一如既往地被要求早日离开。这栋始存在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古老建筑,也终于要如此这般地随着很多别的物事一样从美丽的燕园里消失掉。不是太古老了,也不是厌倦了风雨,也不是因为生命里有了难以承受之重,只是一切都不再那样合适了。 不管怎样,旧的38楼很快就要被拆掉了。新楼建好以后,孩子们会好好地住着,好好地生活,好好地喜怒哀乐着,但是却永远不会是我们这样的。秦华叹了口气,忽然又觉得这里变得好陌生,变得不再像是自己熟悉的那个地方,也不存在着自己熟悉的生存方式。他孤独地站在屋子中间,想着便是连这孤寂的空间也要消失,自己立刻就要去面对外面直射着的灼热阳光,忽然就觉得有些手足无措,前所未有的恐慌和失落在心底蔓延。 人和一颗心,如同在同时向深渊坠落。 秦华略有些神经质地用手轻轻拍打着手边凳子上的书本,拍了半天才瞄了一眼,原来居然是大一时用过的《军事理论》。老朱的那句名言“看看书又不是吃豆腐,有什么大不了的”,大约就是从那时候传出来的吧?秦华拿起书来,随手翻了翻,没想到才翻了几页,一样东西就掉了出来。一片安静中忽然有了动的因素,秦华也被吓了一跳。从地上拣起一看,才发现原来竟是一片已经轻薄如纸的黄叶。 那是昌平园的黄叶。 秦华的思绪立刻就飞舞了起来,轻轻地飘进那个西北方四十公里的园子,想到那一片一片灿烂的金黄。每一条路上,美丽的女孩子们住着的4号楼前,食堂边上,主楼前后,操场边上的每一条路上,甚至是路边树丛不经意里露出脸的一两株,都是银杏。到了九、十月的天气,秋风起兮白云飞的时候,满眼里都是那一片片的灿烂金黄,落在地上铺满了小径,就成了地毯。金黄成那样明媚的灿烂,让你不会觉得那是死亡;踏着是那样柔软,软到人觉得连心都可以藏在里面。初到昌平,正是那个时候,大家笑着唱着,一起上课,一起嬉戏,满地的木叶萧萧都是见证,而被见证的还有那些懵懂的爱情,还没成长,就已经凋零。回到燕园之后,虽然29楼的东西两侧路边也都有银杏树,到了秋天一样会有满地的落叶,可惜这样的小路实在是太短,心情还没飞舞起来就已经在闹市的喧闹里降落,回头一看才发现满地的叶子其实都已经被车水马龙碾得支离破碎。 会心地笑了笑,惋惜里又有一些些的平静;离开和面对,永远是一个无休止的循环。翻开书的扉页,上面写的名字却不是宿舍里任何一个人的,而是“程琳”,那是上一届的一个师姐,一度让老朱惊为天人的。秦华看着眼前这本书,真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当时的老朱为了借到这本书,真是费尽心机、不择手段,借到手之后几乎就差把书供着了。而如今,这本书居然就这样躺在这空洞的宿舍里,被扔到了遗忘的角落。秦华忽然又觉得意兴阑珊,随手又把书扔到桌子上,自己坐回床边。 下午三点来钟的天气,没有风,窗外的知了虽然在叫,但是只让人觉得这世界确实更加安静,而楼道里就更加是静得不成。没有多少人了,陆续都已经离开了,就连秦华的行李也已经全都运到了明光村的新租好的房子,只是总还觉得有些割舍不下的情绪,所以才又回来看上一看。没有了证件,也没有了楼下大门的门卡,只好跟着没离开的但是也住在这栋楼里的师弟混进来。幸好钥匙还没有交还,不过楼都要拆了,留着把多配的钥匙又能如何? 虽然安静,也毕竟还没有静到一切都停摆的地步。秦华闭上眼睛,可以隐约听到东边的36楼的废墟上正在施工,那里预演的是38楼即将到来的命运。楼下是乒乓球桌,大中午的并没有人玩乒乓,不过在树阴下似乎有人在说话,还不时开心地笑上两声。那一定是晚些才回家的孩子,不会是要忧伤着毕业的人们。 秦华忽然觉得有些心酸。 不能哭。 一向坚强的自己,已经哭过好几场。先是老三离开后,剩下的三个人去苦茶吃饭,依旧是按着习惯叫了四杯啤酒,当发现终于没有第四个人来分享的时候,居然是小白带头哭了起来。依旧还算是热闹的苦茶里,在那么多男男女女的注视下,三个大男人抱头痛哭,却根本已经无暇顾及别人或理解或诧异的目光。随后,老朱也走了,这一次和小白两个人自然不会点四杯啤酒,但是心情就如同坠落下深渊的铅块,再也浮不起来。 给秦晓月打电话的时候,她哭得一塌糊涂。其实,秦华也很满意自己,终究没有告诉任何别人,其实秦晓月是秦院长的女儿,虽然自己在大讲堂的某一排的座位上终于发现有一张座位上刻着“秦晓月”这个名字的时候是多么惊讶。她可以轻易拉来赞助,她可以让唐大师立刻去活动并且同意这次跨校的活动,她也可以让薛光儒都到场,但是秦华也终于觉得不难理解她为什么会对自己那么好,因为听说来的形象总是特别高大。没有关系了,爱与不爱只在纠缠的时候才显得那么难熬,一旦清楚了之后就只剩下一个人或者是两个人的痛苦。 其实就在十几天前,心情还没那么糟糕,虽然离别这个字眼在绝大多数时候就在你的头顶盘旋,但是谁也没有真正意识到,原来它就那样近!喝酒,聊天,无休止的怀旧以及互相嘲笑,以及平静后彼此祝福,作息时间已经没有意义。直到穿上学士服去照相的时候,大家似乎还或多或少地有些亢奋,虽然多少有些疲惫。拍完集体毕业照之后,大家都一起走去图书馆,再一起走到未名湖边,然后又去西门,这一切似乎就在眼前,就在昨天。秦华借口太热,就没有去,不过后来看了照片,大家都很兴奋,摆着各种各样的姿势一起笑容绽放。其中有叶岚的,笑容一样很开心,似乎已经在开始憧憬新的学期,不过是在大洋彼岸。 大家都很快乐,唯一不快乐的人没有在场,他后来在看照片。 秦华叹息一声,勉强收起思绪,把mp3调到录音的状态,这才开始说话: “今天是7月4日,你们都已经离开,可是我依旧不愿意远去。现在,我正一个人独自坐在我们的408里,看着空荡荡的屋子,不禁又想着那首歌里唱到的歌词,每到假期,你们又仓皇离去……” 他自己又叹息了一声,看了看老三床里面的墙上依旧还是贴着那张魔兽的海报,似乎又看见了老三坐在那里不说话玩着游戏的背影,心里觉得是前所未有的空。他调整了一下心绪,接着说道:“先说说我自己吧。我叫秦华,我住在38楼的408。在整个大学期间,我最骄傲的经历就是参加过院里的篮球队,也参加过一个文学社团,还和我爱了四年、却直到最后一刻才有勇气去表白的女孩子在所有人面前拥吻。我喜欢学一的冬菜包子,喜欢面食部的拉面,喜欢农园,喜欢燕南。我喜欢在未名湖边散步徜徉,喜欢在五四打篮球,喜欢在大讲堂看电影,喜欢在苦茶和大家把酒言欢,喜欢在宿舍和大家随便说些什么,喜欢在图书馆睡觉,因为那里总是四季如春。” 说到最后一句,他略微孩子气地得意一笑,忽然想起自己大二刚回燕园时,第一个中午就见到一个师兄去图书馆,一问才知道他不去图书馆中午都睡不着,现在总算是明白个中滋味了。 “现在我要离开了,渐渐的,我所有的足迹都会被风雨慢慢侵蚀,最终消逝不见。但是,我永远会珍藏着,我的校徽编号是5879,我的电脑的ip地址曾经是162.105.83.63,我的学号是09925199,我的宿舍的电话号码曾经是62763073。” 他一口气说完这些,又想了想,生怕落下什么,也许最后就遗忘掉了。想了想,似乎也没有什么可以说的了,才舒了口气,似乎从心里卸下了一个最沉重的担子。 “我最感谢的人是叶岚,也许你不知道,或者你并不愿意,但是不用怀疑,你确实改变了我的一生。如果没有你,我现在就不可能是这个样子,我也许会走着别样的路。但是,我喜欢现在的我,和现在的你。有过你在我的生命,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奇迹,是我一生的感激。” 秦华又停顿了一下,接着道:“当然,我还有遗憾。大一的时候,我们的球队得了两次亚军,这是我的第一次遗憾;大二时候,我们和隔壁屋的兄弟们喝酒,一对一单挑,我没喝倒李杰,这是第二次遗憾;大三的时候,我想把自己的故事写出来,却迟迟没能动笔,这是第四个遗憾。还好,因为我的勇敢,我没有在大四留下那一个遗憾。无所谓了,都过去吧,我不在乎了。这四年,我和我的青春一起翩翩起舞,我和我的梦想一起疯狂,我潇洒地如同看一场游戏,我完美地结束没有任何的牵绊。这最美好的四年,如是地结束了,如果可以重来,我心甘情愿;如果不可以再现,我也无所悔恨。还有什么评语,是能比这样的感触更完美?” 他又深深吸了口气,似乎是害怕自己的泪水会流出来,却还是不知不觉地去擦了擦眼睛,想了想,才又接着道:“至于我的兄弟们,我不想多说什么了,毕竟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无论你身在何处,我会念着你们。遇见你们,能有你们陪着我一起走过这四年,是我的幸运,是我的福分。” “不说啦,走了。还要回去收拾屋子,还要把叶子送给我的那幅木板画挂到墙上去,还要看看新买些什么装饰一下只有自己一个人住的房间,还要给手机充值,还要想想晚上该吃些什么,也要去找找附近有没有超市或者菜市场。叶岚曾经说过,毕业前应该做的二十件事情,我至少早起跑过一次步,也认认真真地对我爱的人说了一声‘我爱你’,虽然没有和我的床一起合影,但是我和我的屋子说了会话。就这样吧,让我们结束。” 他说完这句话,还是停顿了一会,似乎是在和整整一个时代说再见,好久以后才总算是回过神来,叹息一声,把mp3关上。回头再审视一圈,一切似乎都在沉睡,光秃秃的床板似乎是刚搬进来的第一天时的模样,当然它们也长了三岁。秦华笑了笑,还是拿起了那本还算有纪念价值的《军事理论》教材,打算等老朱回来以后敲他一顿。 走吧。 别再留恋了。 正要离开,却忽然想起似乎老朱的床板上有什么东西。再看一眼,恩,就看一眼,秦华对自己说。 老朱的床本来是最舒服的,不过他的被褥都已经运到了宿舍,现在这里也只剩下两块硬纸板了。秦华仔细一看,床脚那里居然有一个巴掌大小的“爱”字,是用小刀之类的东西刻上去的,很工整,可惜刻得不深,如果不是留心地仔细看,还真是看不出来。 秦华不禁哂笑一声,老朱还玩这个? 他弯下腰,用力一掀,整块硬纸板都被扔到一边,果然还有三个字。就几乎是在同一瞬间,秦华脸上的笑容在瞬间就凝固住,眼泪再一次无法抑制地脸上肆虐着。床板上写着的不止是一个“爱”字,而是四个工工整整的大字。 永失。 这不是老朱的笔迹。床板本来就有些发黄,这四个字本来似乎还染上了些蓝色墨水,但是现在也已经褪去,几乎消失不见。这四个字究竟是谁写的,又究竟存在了多久,大约永远都会是一个谜。但是,其中的感情,是可以被感受的,这就已经足够。 秦华似乎是失了魂魄一般,口中念叨着那四个刻骨铭心的字,拿起书,踉跄着往门外走去。回头痴痴地看着空荡荡的宿舍,一切在泪眼朦胧中变得更加虚幻缥缈。轻轻地关上门,却能听见似乎是巨大的“轰隆”一声撞击在心底,整个屋子在一瞬间陷入黑暗。秦华最后一次看了看门上的“408”三个数字,轻轻的抚摩一下,把钥匙顺手扔到脑后,在杂乱的几声“叮当”中转身走下楼去。 外面很晒,可是南门外的阳光让人心底没有阴霾。第一次到北大,就是从南门进去的。当时应该穿得很傻,却尽量穿得“正式”一些,长裤长袖热到快中暑。如今,告别北大,依旧是从这里离开,穿得很随意,可是依然觉得会窒息。 就在这里,两天之前,叶岚一样悄悄地离开。 回头看一看“北京大学”四个字依旧保持静默,又走在无数次踏过的路上,秦华忽然觉得有一种宿命的沧桑,似乎自己在一个轮回之中又到了另一个轮回,永远找不到尽头。 永失。 既然都已经失去了,而且是永久地失去了,那还能有什么样的情况会是更糟糕的?秦华长长地吸了口气,握了握拳头,坚定地向前走去。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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